中文字幕有码在线播放_91最新91精品91蝌蚪_yellow字幕网在线播放不了_欧美一线不卡在线播放

導航欄 ×
你的位置: 作文網 > 優秀作文 > 導航

優秀作文|供水改造應急預案(集合15篇)_供水改造應急預案

發表時間:2023-08-19

供水改造應急預案(集合15篇)。

? 供水改造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全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以下簡稱“突發事故”)應急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故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條例》《浙江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城鎮燃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金華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武義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突發性城市供水系統事故的應急處置活動。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人為本,科學救援;預防為主,依法規范。

2風險識別和事故分級

2.1風險識別

2.1 .1可能造成供水突發事故主要風險

(1)水源污染風險:生物、化學品、病毒、放射性物質等造成污染。

(2)水廠生產事故風險:電廠、變電站發生停電事故導致供水企業、泵站(閘站)停產;調度、自動控制等信息系統遭受入侵、攻擊和失控、毀壞;次氯酸鈉、液氯、液氧、高錳酸鉀等?;沸孤?、爆炸等。

(3)供水管網事故風險:室外主要輸配管(隧)設施爆管、損毀等;井下作業等高危作業發生多人傷亡等;管網水水質受到污染等。

(4)自然災害風險:因地震、滑坡、臺風、暴雨、大雪、低溫等自然災害,導致機電設備毀損、水源水無法取用等影響城市大面積及區域供水。

(5)公共衛生健康事件風險:爆發大規模傳染性疾病,生產運營人員嚴重減員等。

(6)人為損害風險:因誤操作、施工危害、戰爭和恐怖活動等因素造成生產與供應系統損壞和停產、減產。

2.2事故分級

突發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劃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4個等級。

2.2.1特別重大突發事故

特別重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2.2 .2重大突發事故

重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2.2 .3較大突發事故

較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2.2.4一般突發事故

一般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的;

(2)5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

上述劃分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3組織體系

3.1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職責

成立武義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接受縣、市指揮部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的領導和指揮。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內較大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縣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指揮長:縣政府分管副縣長,負責發布應急響應指令,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縣水務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負責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

辦公室:設在縣水務局,由水務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執行縣指揮部的決定,統一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全縣城市供水事故的應急準備、應急救援和事后恢復工作;做好應急值守;做好突發事故的信息匯總、上報和預警信息發布工作;定期組織修訂《武義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各鎮、街、聯盟,城市供水企業做好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銜接,督促檢查預案演練工作。

3.2縣級成員單位及職責

縣指揮部成員單位由縣委宣傳部(新聞辦、網信辦)、縣發改局、縣經濟商務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武義分局、縣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人行武義支行、縣氣象局、武義縣電信局、武義縣移動公司、武義縣聯通公司、縣水投集團、國網武義供電公司等組成。

縣委宣傳部(新聞辦、網信辦):負責指導、協調突發事故的新聞報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指導做好突發事故網絡輿情引導和調控管控。

縣發改局:負責協調影響全縣供水主管道的搶險、搶修。

縣經濟商務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實施工業用水戶限制供水措施,承擔縣級醫藥、食鹽的儲備管理等工作。

縣公安局:指導事發地公安機關參與事故前期搶救傷員、疏散群眾等應急處置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道路交通管制和重點目標安全保衛等工作,確保事發地社會治安大局穩定、道路通行暢通;配合開展網絡輿情監測處置工作,及時研判事故引發的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情報線索,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接報的突發事故信息。

縣民政局:組織做好遇難人員遺體處置等相關事務。

縣財政局:按照分級負擔原則,指導、協調做好應急資金保障工作,監督應急資金的使用。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參與滑坡等地質災害引發的事故處置,負責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技術支撐。

市生態環境局武義分局:組織指導事發地環境應急監測,分析研判事故現場污染狀況及趨勢變化,提出因事故引發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和污染區域防護措施,并負責協調和監督落實。

縣建設局:負責指導、協調、壓力管道搶險方案的制訂。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市建設局有關工作要求,及時報送事故信息。

縣交通運輸局: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做好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工作。

縣水務局:負責城市供水企業應急體系建設日常工作;負責接收全縣城市供水企業事故報告,根據事故報告進行初步評判并報告;指導城市供水企業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完成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完成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等有關工作;承擔縣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協調城市供水事故發生時水源水供給保障。

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治、衛生健康防疫及心理康復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協調落實指揮部工作指令,指導、協調現場救援工作,會同事發地政府做好受災人員或受威脅人員的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組織做好受災人員生活救助,組織較大突發事故調查評估等。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預防次生事故發生。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調度全縣消防救援力量參與救災,并參與消防事故鑒定。

人行武義支行:指導做好事故發生后的保險查勘和理賠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及時提供災害性天氣有關信息,提出防御對策與建議。

武義縣電信局、武義縣移動公司、武義縣聯通公司:負責應急救援無線電頻率的管理工作。

縣水投集團:負責武義縣城區供水調度中心、壺山水廠、清溪水廠的調度生產運行以及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國網武義供電公司:負責事發區域損壞的電力設施搶修和應急供電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3.3鎮街、聯盟應急指揮機構

鎮街、聯盟應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相應的應急組織體系,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轄區內一般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4供水企業應急指揮機構

供水企業應當成立應急指揮機構,作為突發事故第一響應機構,切實做好各項應對工作。主要職責:編制企業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建立企業專(兼)職應急隊伍,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做好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做好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工作,配合各級政府指揮部做好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預警機制

4.1預防監測

有關責任部門做好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供水企業負責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對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并向當地政府及供水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4.2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4 個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一級預警(紅色):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突發事故。事故隨時可能發生,事態正在趨于嚴重。

二級預警(橙色):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三級預警(黃色):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四級預警(藍色):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即將來臨,事態可能會擴大。

4.3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原則上按照事件等級,由相應的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其中,一般預警由縣級應急救援指揮部發布、調整和解除,并報告武義縣政府、金華市政府;較大預警由金華市指揮部發布、調整和解除,并報告省政府;重大、特別重大預警服從省指揮部指令。預警信息發布后,要密切關注突發事故進展情況,依據事態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及時發布。

4.4預警響應

進入預警期后,屬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降低突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加強城市供水管道實時監測,及時發布最新動態,加強輿情監測,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及時組織對城市供水管道情況的分析評估,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強度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級別;

4.調集、籌措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和設備,組織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5.根據需要,對城市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采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5預警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后,根據研判不可能發生突發事故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

5應急處置

5.1分級響應

(一)本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四級: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突發事故發生在重要地段或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以及涉外、敏感的事件,應當適當提高應急響應等級。

(二)需要市指揮部協調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由縣指揮部辦公室報縣政府、市指揮部辦公室,市指揮部辦公室向指揮長報告后報省指揮部,并根據省指揮部指令啟動響應程序。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立即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突發事故現場或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開展應急救援相關工作??h指揮部辦公室要將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及時報告縣政府、市指揮部辦公室,保證突發事故救援工作協調、有序、高效實施。

5.2事故報告

5.2.1報告程序

(1)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 110 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或者 119 指揮中心等有關部門報告。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突發事故,如屬于突發事故的,應直接上報供水主管部門。

(2)供水行業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報告當地政府、上一級供水行業主管部門和應急管理部門。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或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各部門除根據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外,可直接報至縣指揮部辦公室,各級應急組織之間必須保證 24 小時人員通信暢通。

5.2.2報告途徑

縣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應設立應急報告值班電話,并保持 24 小時通信暢通;向社會公布應急報告電話號碼,原則上為 110 或 119 以及其他專門號碼。

5.2 .3報告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負責人、聯系電話和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地表,地下)處數;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5.3應急救援

5.3 .1先期處置

1.事發地政府負責一般突發事故,事發地政府和有關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長一般由事發地政府負責人擔任?,F場指揮部在判定突發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即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

2.縣政府負責較大突發事故,縣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及成員趕赴突發事故現場,會同事發地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地開展聯動處置。處置過程中,要實時掌握現場動態信息,并進行綜合研判及上報。

3.屬于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故,事發地政府立即向省、市、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并采取措施控制現場,實施先期處置,防止事態擴大。

5.3.2專業處置

(一)處理自然災害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通過挖潛增強城市供水量,啟用備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備水源井,并對水質進行檢測,確保達到相應供水水質標準。

2.對自然災害事件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工程及配套設施與機電設備等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包括水廠清水池貯存水、局域管網水補壓井、自備井和社會庫存桶(瓶)裝水)和臨時供水設施。

3.根據城市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實施多水源(引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聯合應急調度,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4.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5.調整城市供水優先次序:首先滿足居民生活、醫院、學校、機關、食品加工、賓館和餐飲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務用水;再次是重點工業用水等。

6.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7.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8.采取跨行政區域、跨流域和流域上下游水量應急調度,保證城市應急供水。

(二)處理工程事故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對工程事故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工程及配套設施、機電設備和計算機系統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設施和備用系統,實施水量應急調度。

2.調配和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式凈水設備、水質凈水裝置,以及單戶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3.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4.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5.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三)處理公共衛生健康事件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關閉公共衛生健康突發事件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停止供水并及時處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2.啟動城市備用水源,實施應急供水;對受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及沿岸污染水域實施加密監測,及時向環保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同級人民政府報告污染狀況和水質水情數據,并向下游通報情況。

3.增加備用源供水量,適時啟用封存的備用水源井或者新鑿水井,由當地水環境監測中心、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資質部門對其水質進行化驗,確保達到飲用水標準。

4.調配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凈水設備、水質凈化裝置,以及單戶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5.根據城市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6.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7.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8.根據重點污染企業廢水排放和重點排水企業檔案,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限產或停產。

9.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處置結束后,經現場檢測、評估、鑒定和專家論證,確定突發事故已經得到控制的,由縣指揮部報市指揮部報省級應急指揮機構通過后,決定終止應急響應;較大及一般城市供水事故的應急響應終止由縣政府負責。

5.5信息發布

(1)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由市指揮部 統一管理,或授權事發地政府按照突發事故新聞發布要求向社會公布。

(2)較大、一般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由縣政府負責。 涉及人員傷亡的應當提前報告省級相關部門。

6后期處置

6.1善后工作

事發地政府、公安、民政、生態環境、建設、水務、交通運輸、衛生健康、應急管理等部門和城市供水企業,應當及時做好傷員救治、交通恢復、污染物清理等善后工作。城市供水企業應當在有關部門和專家的指導下,抓緊進行設施設備修復和現場清理,盡快恢復城市供水運行。

6.2保險理賠

突發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工作。保險監管機構應當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快速查勘并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6.3調查、評估與總結

突發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特別重大突發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重大突發事故由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較大突發事故由市政府或者市政府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一般突發事故由縣政府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上級政府認為必要時,可提級調查。

應急領導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牽頭,對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城市供水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城市供水應急終止后的 1 個月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向縣政府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供水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7應急保障

7.1指揮通信保障

縣指揮部辦公地點設在水務局,配備通信設備,滿足指揮決策、應急協調和對外聯絡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響應網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縣應急領導小組同事故發生地政府、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為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和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傳輸提供條件。應急響應期間,通信主管部門按照《金華市突發事件通信應急保障預案》做好應急響應期間的通信保障,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隨時接收縣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縣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電力部門應保障城市供水調度中心、各制水水廠的電力供應,確保制水、供水生產及管網運行調度正常。

7.2隊伍保障

必須建設好3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工程設施搶險力量:由城市供水企業搶險作戰單元和消防救援支隊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專家咨詢和技術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應急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

應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縣政府和上級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城市供水企業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

7.3裝備保障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指揮協調緊急情況下供水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和調配。供水企業儲備的常規搶修機械、設備、物資(包括食品)應滿足搶險急需,每年更新一次,報縣指揮部備案。

7.4財政保障

事故發生企業在超出自身經濟支付承擔能力時的資金保障,按照《金華市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和縣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實施。

8預案管理

8.1預案更新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預案管理與更新,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城市供水企業根據本應急預案制定本企業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組織,儲備常規搶險物資。

8.2責任追究

縣政府和有關單位不履行本應急預案管理職責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預案相關工作不落實,導致突發事故發生或者發生后應急處置不當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8.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武義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武政辦〔2018〕116號)同時廢止。

? 供水改造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安全供水是關系到全縣工農業生產正常進行和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同時也是構建和諧社會和全面實現小康目標的一項重要任務。為做好浦江縣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故應急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理事故、排除隱患,并在必要時實施緊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供水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重點保障”原則,堅持從保障人民群眾的飲水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因供水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它危害。

1.3.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明確各部門、供水企業、咨詢機構的相應職責,有效地處置突發公共事件。

1.3.2統籌協調,快速反應。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各部門的協調與合作,密切配合,保證重大信息及時報告、準確傳遞、快速處置。

1.3.3長效管理,落實責任。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與企業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影響人口、危害程度進行分級,確定不同級別的情況報告、預案啟動、應急響應程序,落實城市供水事故應急責任機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系浦江縣處置突發事件總預案中的子預案,適用于浦江縣行政區域內因突發性事件,致使城市供水系統發生事故,嚴重影響城市供水水質、水量或導致人身傷害的應急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上級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浦江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

2.1縣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2.1.1縣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

縣水務局主要負責人

縣水務集團主要負責人

成員:縣水務局、縣水務集團、縣應急管理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財政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浦江分局、縣氣象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公安局、縣交通局、縣電信公司及各管線管理單位、縣供電公司、縣消防救援大隊等有關部門以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人。

2.1.2縣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決定啟動本預案,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和檢查督促浦江縣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貫徹執行省市應急領導小組、縣政府有關工作指示。

(2)直接指揮浦江縣供水企業中心調度室、仙華水廠、通濟水廠的調度生產運行及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全縣供水突發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及時掌握全縣范圍內供水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縣政府、市建設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和提出應急措施的建議。

(4)組織對事故發生地區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必要時,提請縣政府請求市政府,周邊縣市及軍分區、駐金部隊的支援。

(5)組織供水救援和保障行動方案的演練,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6)決定其他有關全縣范圍內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

2.1.3縣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縣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保障工作。

(1)縣水務局:負責事故發生時的水源供給保障的協調工作;協調、會同相關部門完善和實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術方案;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協助事故現場事故調查工作。

(2)縣水務集團:負責全縣供水事故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開展對事故應急技術的學習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建立應急保障所需的相關資源動態數據庫,建立應急狀態下的征集調用工作機制,做好應急處置所必需的物資、技術、裝備準備;負責搶險隊伍對事故發生地進行調度供水、事故搶險施救工作。負責事故現場事故調查工作。

(3)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組織或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浦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范圍內事發區域損壞的道路、綠化等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恢復,地下管線的協調工作。

(5)縣財政局:負責籌集城市重大供水突發事故處置所需經費,根據處置工作需要及時撥付,并加強對處置經費使用的監管。

(6)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涉及供水法律法規相關的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供水管理等行政案件的查處工作。

(7)市生態環境局浦江分局:負責事故發生地、周邊地區和周圍相關飲用水源的環境監測和實時報告;對防止污染源的進一步擴散和消除污染源提出對策措施,對事故產生的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提出建議,并協助相關部門進行清理。

(8)縣氣象局:負責發布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報、預警信息。

(9)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事故調查、監測鑒定和其他產品質量的檢驗、檢測。

(10)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協調事故中的醫療救治、衛生監督、疾病控制、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防護工作。

(11)縣公安局:負責事故的安全保護工作,維持現場秩序和社會公共秩序,組織指揮排爆、案件偵破等工作,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通行暢通。

(12)縣交通局:負責調配交通資源,優先安排城市供水緊急突發事故應急處置物資的調運。

(13)縣電信公司及各管線管理單位:負責事發區域損壞的線路、管道及附屬設施搶修。

(14)縣供電公司:負責事發區域損壞的電力設施搶修。

(15)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火災撲救,配合做好事故中的搶險救援工作,負責組織應急車輛為指定地區送水、供水。

(16)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相關單位和部門:負責本轄區內事發區域的相關救援、協調等工作。

2.2縣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職責

2.2.1縣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水務局。

主任:縣水務局局長

副主任:縣水務集團負責人、縣水務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縣水務局辦公室主任、縣水務集團辦公室主任、縣水務局法制與水資源水保科科長、縣水務局工程管理與監督科科長、縣自來水公司負責人、西水東調管理中心負責人、通濟橋水庫管理中心負責人。

2.2.2縣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縣供水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是在應急響應期間負責縣應急領導小組領導、成員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聯絡,負責收集情況,及時傳達縣應急領導小組的批示。應急響應時,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縣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2.2.2.1應急狀態下的職責

(1)指導、組織開展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負責縣應急領導小組領導、成員單位和專家工作組的聯絡,負責收集情況,及時傳達縣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

(3)督促、檢查工作部署落實情況。

(4)做好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收集、匯總、上報工作。

(5)經縣應急領導小組授權,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并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和專家意見,擬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縣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2.2.2.2常態下的職責

(1)與有關縣(市、區)政府、縣級有關部門、各地縣、市級部門建立聯系機制,收集、分析、研究有關城市安全供水方面信息,提出預警或啟動預案建議。

(2)組織修訂和完善預案,積極配合各縣(市、區)政府有關單位制定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和行動方案。

(3)調查總結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的理論和實踐,不斷完善突發事故的應急機制。

(4)負責對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和應急行動方案,建立應急專業隊伍和有關專家信息庫,開展應急演練及對應急物資儲備、經費保障等情況進行監督。

(5)組織我縣處置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的培訓和演練。

2.3縣應急領導小組專家工作組及其職責

由城市供水設施的設計、施工、運營和衛生防疫、環境監測、電力工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

參加上級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聯系上級專家組,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提出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

2.4應急救援力量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力量由突發事故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水務集團、應急管理局、縣城鄉自來水有限公司等有關部門單位組成。

3事故分級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是指由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然發生性、不可預見性,并在較大程度上影響或可能影響安全供水和社會秩序,損害或可能損害人身健康及社會財產安全的事件。

3.1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按照其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級: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3.1.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1)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連續48小時以上停止供水,或發生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

(2)城市水源(金坑嶺水庫、仙華水庫、通濟橋水庫)或供水設施(仙華水廠、通濟水廠及管網設施)因戰爭、自然災害或突發性污染造成原水放射性指標或毒理學指標濃度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10倍以上。

(3)取水水庫(金坑嶺水庫、仙華水庫、通濟橋水庫)大壩、引水渠道、格網池、引水鋼管、取水涵管等發生垮塌、斷裂、爆裂或長期干旱致使水源枯竭。

(4)地震、洪災、旱災、滑坡、泥石流、臺風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無法供水。

(5)消毒、輸配電、凈水建筑物設施設備等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漏事故。

(6)戰爭、恐怖活動導致仙華水廠或通濟水廠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3.1.2重大事故(Ⅱ級)

(1)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連續24小時以上停止供水,或發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重大事故。

(2)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因戰爭、自然災害或突發性污染造成原水放射性指標或毒理學指標濃度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5―10倍。

(3)涉及跨縣級行政區域或超出事發地縣級政府處置能力的重大供水事故。

(4)需要由市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處置的重大供水事故。

3.1.3較大事故(Ⅲ級)

(1)造成1萬戶以上居民連續12小時以上停止供水,或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較大事故。

(2)當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受到較大污染,主要感觀理化指標超過標準1-5倍。

(3)出廠水主干管和城區內主要配水管網發生大面積爆管或突發災難,影響大面積供水。

(4)城市供水網絡的調度、自動化控制、營業等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3.1.4一般事故(Ⅳ級)

(1)造成1萬戶以上居民連續8小時以上停止供水的一般事故,或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事故。

(2)當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受到輕度污染,水中出現異味,主要感觀理化指標超過標準。

4預警與預防機制

4.1監控機構

縣水務集團負責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主要職責是:建立城市供水水質監管體系和檢測網絡,對檢測信息進行收集、匯總分析;對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并作出報告。

4.2檢測網絡

由浙江省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金華監測站、浦江水務集團中心化驗室組成檢測網絡,定期對城市供水水質進行檢測。

5應急響應

5.1總體要求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發生后,在縣政府領導下,水務局負責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搶險、搶修、快速修復、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時向縣政府和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

5.2事故報告

5.2.1報告程序

(1)供水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及義務立即報告縣水務局(供水熱線電話:84111589)或縣應急聯動指揮中心(110)。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定是否屬于供水突發事故。

(2)水務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報告縣政府、金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同時開展響應行動。發生II級及以上重大事故或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各部門除根據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外,可直接報至省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級應急組織之間必須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發生Ⅲ級以上事故可直接報縣應急領導小組。

(3)城市供水若系水源、水質、傳染疾病引起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同時報環保、衛生等相關部門。

5.2.2報告內容

快報應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地表、地下)處數。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向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5.2.3相關記錄

各級應急領導小組應對組織、協調、保障應急行動的情況做出詳細記錄。

5.3預案啟動

發生Ⅰ、Ⅱ級供水系統突發事故,按省、市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指示開展應急工作,同時啟動本預案;發生Ⅲ級供水系統突發事故,需要由市、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處置的較大事故,同時啟動本預案;發生Ⅳ級一般事故和其他事故的,由縣供水應急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啟動本級應急預案,組織應急處置。

5.4響應行動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發生后,各相關人員在接警后應立即趕赴現場,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并做到:

5.4.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5.4.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5.4.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5.4.4服從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和縣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置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5.4.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志,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5.5指揮和協調

5.5.1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I級、II級事故報告后,立即分析事故的嚴重程度,及時向市、省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提出處置建議,由省應急領導小組進行決策,并宣布啟動省級供水預案。同時將事故情況報告省政府、省水利廳和省建設廳。

5.5.2縣供水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III、IV級事故報告后,立即分析事故的嚴重程度,及時向縣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提出處置建議,并宣布啟動本預案。同時將事故情況報告縣政府、市政府。

5.5.3第一時間召開縣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立即開展應急工作,同時視情況等待省、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到位后指導應急工作。

5.5.4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迅速與縣水務局建立聯系,了解并核實有關事故和處置情況;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工作;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及時做好協調工作,并收集匯總事故發生情況和各部門意見,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范圍,隨時向省政府、省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水利廳和省建設廳匯報事故處置進展情況。

5.5.5縣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召開成員單位和專家工作組會議,根據事故和應急情況提出城市供水系統的搶險、搶修、臨時供水等工作方案,組織工作組赴現場協助、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5.5.6縣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辦公室成員按照本部門的職責開展應急工作,成員必須堅守崗位。

5.5.7在應急處置中,搶險救援需跨部門、跨地區調配應急物資、救援力量的,由縣應急領導小組集中統一、及時調配。

5.6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和應急處置方法,由縣供水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本預案內容負責編制。

5.7信息發布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由縣、市或省應急領導小組實行集中,統一管理,確保信息準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向社會公布。必要時,由省政府新聞管理部門進行指導協調,重大情況報省政府決定。有關新聞發布工作,按照《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會應急預案》實施。

5.8善后處理

縣應急領導小組、縣水務局和民政部門要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6應急結束

6.1結束程序

突發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隱患基本消除,按照“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由相應的縣供水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決定應急結束,并通知相關單位和社會公眾。

6.2事故調查與總結

6.2.1縣應急領導小組要按照有關規定,由縣水務局負責牽頭,對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

6.2.2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城市供水事故原因,從城市供水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6.2.3城市供水應急終止后的1個月內,縣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向縣政府提交書面總結報告??偨Y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供水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7應急保障

7.1指揮通信保障

縣供水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地點設在縣水務局,配備通信設備,滿足指揮決策、應急協調和對外聯絡的需要,主要包括:

7.1.1逐步建立和完善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響應網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應急領導小組同縣政府、省市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為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和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傳輸提供條件。

7.1.2應急響應期間,應保障通信網絡系統的正常工作;隨時接收縣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縣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

7.1.3應急響應期間,電力部門應保障中心調度室、各制水廠的電力供應,確保制、供水生產及管網運行調度的正常。

7.2隊伍保障

必須保證建設好3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7.2.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由縣水務集團搶險作戰單元和當地消防官兵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7.2.2專家咨詢和技術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監、安監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

7.2.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員單位的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縣政府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城市供水企業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

7.3裝備保障

縣水務局負責指揮協調緊急情況下供水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和調配方案,報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備案。供水企業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設備、物資應滿足搶險急需,每年更新一次,報本級應急領導小組備案。

7.4財政保障

事故發生企業在超出自身經濟支付承擔能力時的資金保障,按照縣財政應急措施實施。

7.5宣傳、培訓與演練

7.5.1宣傳

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城市供水突發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提高規范意識和快速反應能力。宣傳的主要內容包括城市供水安全飲用及應急的基本常識等。公眾信息交流工作由水務局和縣供水企業負責。

7.5.2培訓

(1)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重點抓好供水企業應急專業隊伍和應急管理部門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提升突發供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2)培訓工作要合理設置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3)培訓工作要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多種組織方式。

7.5.3演練

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組織供水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應急響應能力。

7.6獎勵與責任

縣應急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對在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8附則

8.1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浦江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報市建設局備案。

供水企業根據本地應急預案制定本單位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組織,儲備常規搶險物資。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浦江縣水務局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之前印發的《浦江縣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 供水改造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做好全市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故應急工作,指導應急搶險,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供水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公眾用水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城市供水條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金華市城鎮燃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東陽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東陽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東陽市行政區域內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活動。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是指因突然發生供水設施設備損壞、供水管網破損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群眾停止供水及相關事故,危及公共穩定的緊急事件。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明確各有關部門、供水企業的職責及應急工作程序,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統籌協調,科學救援。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與合作,確保發生供水事故時,能及時準確傳遞信息,并快速處置。長效管理,依法規范。以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強化政府監管、企業規范經營相結合的長效管理機制。

2風險識別與事故分級

2.1風險識別

可能造成供水突發事故主要風險:

(1)水源污染風險:生物、化學品、病毒、放射性物質等造成污染。

(2)水廠生產事故風險:電廠、變電站發生停電事故導致供水企業、泵站(閘站)停產;調度、自動控制等信息系統遭受入侵、攻擊和失控、毀壞;次氯酸鈉、液氯、液氧、高錳酸鉀等危化品泄漏、爆炸等。

(3)供水管網事故風險:室外主要輸配管(隧)設施爆管、損毀等;井下作業等高危作業發生多人傷亡等;管網水水質受到污染等。

(4)自然災害風險:因地震、滑坡、臺風、暴雨、大雪、低溫、咸潮入侵等自然災害,導致機電設備毀損、水源水無法取用等影響城市大面積及區域供水。

(5)公共衛生事件風險:爆發大規模傳染性疾病,生產運營人員嚴重減員等。

(6)人為損害風險:因誤操作、施工危害、戰爭和恐怖活動等因素造成生產與供應系統損壞和停產、減產。

2.2事故分級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按照其緊急程度、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四級: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2.2.1特別重大突發事故

特別重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2.2.2重大突發事故

重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用戶連續停水 24 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 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2.2.3較大突發事故

較大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計劃外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2.2.4一般突發事故

一般突發事故,是指出現以下情形之一: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的;

(2)5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氣或停水24小時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

上述劃分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3應急組織體系

3.1應急指揮機構

成立東陽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內較大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市水務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辦公室: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水務局,市水務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市水投集團總經理和市水務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副主任。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衛健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東陽分局、市氣象局、市水投集團、市消防救援大隊、國網東陽供電公司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及各鎮鄉(街道)、開發區、管委會有關負責人。

3.2應急組織職責

3.2.1市指揮部職責

(1)實施東陽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決定啟動應急響應;

(2)領導和協調全市范圍內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貫徹落實市政府決定事項;

(3)負責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及時掌握情況,并根據需要向市政府、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的建議;

(4)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6)決定其他有關全市范圍內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事項。

3.2.2辦公室職責

市指揮部辦公室作為市指揮部辦事機構,履行全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承擔市指揮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統籌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做好供水事故預防工作;

(2)編制和修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責任與措施;

(3)督促指導供水企業單位制定相關預案,并做好預案備案工作;

(4)動態掌握供水行業存在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根據事故動態及時向市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5)組織或參與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發布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6)承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2.3成員單位職責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預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保障工作。

(1)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事故的新聞報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2)市發改局:負責城市供水設施、管網工程的項目立項,加強供水保障;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做好市場桶裝水的價格監管。

(3)市經信局:負責醫藥、食鹽的儲備管理等工作。

(4)市公安局:指導并參與事故前期搶救傷員、疏散群眾等應急處置工作,做好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道路交通管制和重點目標安全保衛等工作,確保社會治安大局穩定、道路通行暢通;配合開展網絡輿情監測處置工作,及時研判事故引發的可能影響社會穩定因素的情報線索,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接報的突發事故信息。

(5)市民政局:協同做好事故影響人員疏散安置,組織做好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6)市財政局:負責為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財政資金保障,并監督應急資金的使用。

(7)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地質災害引發的事故處置,并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撐。

(8)市住建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城市的物業管理企業做好供水設施的維護、保養、清洗和善后工作,保證自來水能夠正常入戶;必要時,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市域緊急運水供水工作。

(9)市交通運輸局: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做好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的運輸工作。

(10)市水務局:加強城市供水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單位制定、完善和實施城市供水事故防控技術方案;加強水情和水文資料分析;負責渠道泄洪、控制閘、電廠負荷的調度工作,保障水庫供水;做好管轄水庫、水源的應急管理工作,加強水質監控,及時處置藍藻等危害水質安全的危害因素;負責事故發生時水源水供給保障和調度工作。

(11)市衛健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和心理康復工作;做好入戶自來水和臨時生活用水的水源、水質監測工作。

(12)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專家對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提出意見或建議,指導、協調現場救援工作,組織較大事故調查評估和處理等。

(13)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

(14)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支持應急搶修時市政道路、園林綠化的開挖與占用。

(15)生態環境東陽分局:負責水源地的環境保護和水質安全工作,做好預防、預警工作;組織指導事發地環境應急監測,分析研判事故現場污染狀況及趨勢變化,提出因事故引發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和污染區域防護措施,并負責協調和監督落實。

(16)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及時提供災害性天氣有關信息,提出防御對策與建議。

(17)市水投集團:成立應急指揮機構,作為突發事故第一響應機構,切實做好各項應對工作。負責自來水生產和供應,加強出廠水水質監測,保障水質安全;根據供水管網布局,合理調配供水管網壓力;制定自來水供應應急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落實自來水安全監測和事故預防預警工作,及時通報相關信息;組織自來水事故應急技術研究等工作。

(18)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中的搶險救援和火災撲救工作;必要時,協同做好供水中斷地區的運水保障工作。

(19)國網東陽供電公司:負責事發區域電力供應和損壞的.電力設施搶修,保障應急用電。

(20)相關鎮鄉(街道)、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落實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做好轄區內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置;在自來水長時間無法正常供應的情況下,及時查勘、保護和利用轄區內的其他水源,保障群眾生活用水需求,維護當地社會秩序穩定。

(21)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好相關應急搶修及救援工作。

3.3 應急咨詢機構

建立東陽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作為市指揮部的決策咨詢機構。專家組由水務、城建、氣象、衛生、民政、環保、通信、應急救援、公安、交通、電力、安監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其職責為:對應急準備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分析會商,開展專題研究;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必要時參與事故調查。

4預警機制

4.1預防監測

有關責任部門要做好自然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供水企業負責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對城市供水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并向市政府及供水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4.2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預警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 4 個等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一級預警(紅色):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突發事故。事故隨時可能發生,事態正在趨于嚴重。

二級預警(橙色):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三級預警(黃色):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四級預警(藍色):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突發事故。事故即將來臨,事態可能會擴大。

4.3預警發布

市指揮部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工作,依托現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智能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范圍內及時滾動發布預警信息,預警級別可根據需要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報上級政府備案,同時通報有關單位。

4.4預警響應

進入預警期后,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降低突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加強城市供水管道實時監測,及時發布最新動態,加強輿情監測,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及時組織對城市供水管道情況的分析評估,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強度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級別;

4.調集、籌措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和設備,組織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5.根據需要,對城市供水管道及附屬設施采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5預警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后,根據研判不可能發生突發事故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應當及時宣布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

5應急響應

5.1 事故報告

5.1.1 報告程序

(1)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 110 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或者 119 指揮中心等有關部門報告。有關應急組織接到報告后,立即指令相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初步確認是否屬于突發事故,如屬于突發事故的,應直接上報供水主管部門。

(2)供水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迅速、準確”的原則,立即核實并報告市指揮部和上級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或在特別緊急的情況下,企業及各級、各部門除根據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外,可直接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各應急組織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5.1.2 報告內容

報告應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規模、水廠座數、水源地處數;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5.2先期處置

5.2.1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后,市政府立即成立市指揮部,按照事故等級,立即上報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部。

(1)市指揮部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視情成立各工作組,迅速開展處置工作;

(2)市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成員趕赴現場,統一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研究決定現場指揮部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4)協調全市專業應急隊伍及物資裝備參與搶險救援;

(5)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協調新聞媒體開展突發事故報道,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6)組織開展損害評估;

(7)根據需要,向毗鄰市或者省有關廳局請求支援。

5.2.2突發事故發生后,市水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水投集團等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應當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在判定突發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立即報告市指揮部,同時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即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開展聯動處置。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要服從現場指揮部調度,第一時間實施人員疏散、現場事故救援等工作。

5.3應急處置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救援,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市指揮部統一部署和指揮,了解掌握事故情況,組織、協調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置等事宜,并及時報告事態狀況及趨勢;

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記,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5.3.1處理自然災害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通過挖潛增強城市供水量,啟用備用水源和被封存的自備水源井,并對水質進行檢測,確保達到水質標準。

(2)對自然災害事件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與機電設備等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包括水廠清水池貯存水、局域管網水補壓井、自備井和社會庫存桶(瓶)裝水)和臨時供水設施。

(3)根據城市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實施多水源(引江水、地表水、地下水)聯合應急調度,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4)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5)調整城市供水優先次序:首先滿足居民生活、醫院、學校、機關、食品加工、賓館和餐飲用水;其次是金融、服務用水;再次是重點工業用水等。

(6)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7)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8)采取跨行政區域、跨流域和流域上下游水量應急調度,保證城市應急供水。

5.3.2處理工程事故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對工程事故中損毀的水源工程、輸配水管網、凈水設施、機電設備和計算機系統進行緊急搶修,并啟用應急備用水源、臨時供水設施和備用系統,實施水量應急調度。

(2)調配和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式凈水設備、水質凈水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3)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4)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5)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3.3處理公共衛生事件類供水事故的措施

(1)關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停止供水并及時處置,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2)啟動城市備用水源,實施應急供水;對受污染的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及沿岸污染水域實施加密監測,及時向環保部門、衛健部門、市政府報告污染狀況和水質水情數據,并向下游通報情況。

(3)增加備用源供水量,適時啟用封存的備用水源井或者新鑿水井,由衛健部門對其水質進行化驗,確保達到飲用水標準。

(4)調配安裝小型集中式供水設施、移動凈水設備、水質凈化裝置,以及家庭凈水器等應急供水設施。

(5)根據城市水源、輸配水管網布局及連通情況,合理調配管網供水量及供水范圍,采取分時段分片供水。

(6)適時壓縮用水指標,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控制工業用水直至停產。

(7)針對局部區域或重點用水單位,調配運水車輛送水。

(8)根據重點污染企業廢水排放和重點排水企業檔案,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的監管力度,限產或停產。

(9)對當地的桶裝水、礦泉水和純凈水進行統一調配,并緊急從周邊區域調運桶裝水、礦泉水或純凈水,及時發放給居民飲用。

5.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故處置結束后,經現場檢測、評估、鑒定和專家論證,確定突發事故已經得到控制的,由市指揮部報省級應急指揮機構通過后,決定終止應急響應;較大及一般突發事故的應急響應終止由市政府負責。

5.5信息發布

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由市指揮部協調發布,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保及時、準確、公開向社會公布。參與突發事故處置的有關部門和個人,不得通過非正常渠道外泄相關事故信息。重大情況發布報市政府決定。

6 后期處置

6.1 善后處理

市指揮部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工作,對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按規定給予補償。妥善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按規定給予賠償、撫恤或補助。做好后續的修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正常供水。

6.2調查、評估與總結

6.2.1調查評估

突發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特別重大突發事故由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重大突發事故由省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較大突發事故由金華市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一般突發事故由東陽市政府或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

市指揮部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認真吸取教訓,及時整改,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各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6.2.2總結

城市供水應急終止后的1個月內,市水務局應向市政府提交書面總結報告??偨Y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發生事故的供水系統基本情況,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估,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主要經驗教訓,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各種必要的附件等。

7 應急保障

7.1 指揮通信保障

市指揮部辦公地點設在水務局,配備通信設備,滿足指揮決策、應急協調和對外聯絡的需要,主要包括: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響應網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網絡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指揮部同市政府、市應急響應部門、有關單位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通信主管部門要做好應急響應期間的通信保障,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隨時接收市政府的指示和事故發生地的事故信息,應急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應急響應期間,電力部門應保障城市中心調度室、各制水廠的電力供應,確保制、供水生產及管網運行調度正常。

7.2 隊伍保障

建設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由市水投集團和消防救援大隊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市水投集團要成立應急管理機構和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搶險設施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2)專家咨詢和技術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應急管理、安監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運行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搶險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接收市政府和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城市供水企業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和信息交換。

7.3 裝備保障

城市供水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指揮協調緊急情況下供水設施搶險設備、物資的儲備和調配。供水企業儲備的常規搶修機械、設備、物資應滿足搶險急需,每年更新,并報市指揮部備案。

8 責任追究

市指揮部依法依紀,對在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的,予以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供水突發事故重要情況的;

(2)未按照職責規定,完成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的儲備、維護的;

(3)在事故處置中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的;

(4)在對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中不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5)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9 附則

9.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水務局負責管理、更新與解釋,市水務局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9.2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 供水改造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普洱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維護人民群眾飲水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云南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及《普洱市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普洱市行政區域內各縣(區)發生Ⅳ級及以上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指由于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污染、發生不可抗拒自然災害事件(如:地震、洪災、嚴重干旱、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取水水庫大壩(含:攔河堤壩、取水涵管等)發生垮塌、斷裂等,導致水源枯竭、供水系統設施設備發生事故引起的突發性事件(如:爆炸、倒塌、失控、毀壞、嚴重泄漏等)、城市主要輸供水主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爆管造成局部地區受淹(或導致房屋倒塌、道路塌陷)、傳染性疾病爆發、戰爭和恐怖活動等各種自然災害、事故等引起的供水突發事件。

1.4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分級

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按照其可控性、影響城市供水居民人口數量和供水范圍的嚴重程度,從低到高劃分為四個等級,即: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和Ⅰ級(特別(重大)。

1.4.1Ⅳ級(一般)供水突發事件。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未恢復供水: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

(2)5000戶以上10000戶以下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1.4.2Ⅲ級(較大)供水突發事件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未恢復供水的: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50以下重傷;

(2)計劃外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

(3)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1.4.3Ⅱ級(重大)供水突發事件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未恢復供水的: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蹤),或50人以上100以下重傷;

(2)計劃外造成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

(3)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4)省人民政府、省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發布涉及本轄區的

Ⅱ級預警供水突發事件。

1.4.4Ⅰ級(特別(重大)供水突發事件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且48小時以上未恢復供水的: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

(2)計劃外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

(3)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4)省人民政府、省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發布涉及本轄區的Ⅰ級預警供水突發事件。

1.5應急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公眾生活用水、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對水質的監測、監控和管理,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及早發現、及時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盡量避免或減少突發供水危機事件的發生。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各司其職,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行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針對供水突發事件級別,采取應對措施,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和供水企業的行內資源,形成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供水突發事件聯動處置機制。

(3)快速反應,聯動處置。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發揮鄉鎮(街道)、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資源整合,專群結合。按照資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實現組織、資源、信息的有機整合。充分發揮專家在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決策咨詢、專業救援、應急搶險、事件評估等方面的作用。有序組織和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5)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加強應急管理,促進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切實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加強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普洱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由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現場應急指揮部、各縣(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和事發地供水企業組成。

2.1應急組織體系

2.1.1普洱市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需要,成立普洱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組織普洱市各縣(區)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其中:

總指揮: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市水務局局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市水務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教育體育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外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氣象局、市民政局、普洱供電局、各縣(區)人民政府及有關供水企業。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可遞補增加其他有關單位負責人為市應急指揮部成員。

2.1.2普洱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普洱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應急辦”)。市應急辦設在市水務局,市應急辦主任由市水務局局長兼任,成員由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相關人員組成。

應急期間,市應急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要求有領導帶班,應急值班電話:。

2.1.3現場應急指揮部

市應急指揮部根據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視情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長臨時任命。現場應急指揮部成員由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組成。

2.1.4現場應急工作小組

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14個現場工作小組,即:供水搶修組、監測評估組、醫療救護組、污染處置組、治安警戒組、交通保障組、通信保障組、物資保障組、后勤保障組、信息發布組、市場維穩組、對外工作組、技術專家組、善后處置組。

以上工作小組的成員組成單位及工作職責詳見附件2。

2.1.5各縣(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

各縣(區)相應成立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報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2.1.6事發地供水企業

各縣(區)供水企業根據本預案,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企業應急指揮機制和應急預案體系,建立與企業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應急搶險隊伍,配備應急搶險裝備,負責做好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和自身能力范圍內的有關應急工作。

2.2應急工作職責

2.2.1市應急指揮部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應對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指揮和協調一般和較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行動,配合重大、特別重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行動,協調跨地區的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3)負責調度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資、裝備、器材及相關設施等。

(4)協調市級有關部門、部隊參與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行動。

(5)負責啟動、變更和終止應急響應。

2.2.2應急辦工作職責

(1)執行市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

(2)負責城市供水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

(3)協助相關部門進行應急搶險工作及供水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和發布工作。

(4)承擔編制和修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5)對各有關單位履行預案中的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

(6)加強與毗鄰地區的聯系,建立健全應急工作協作機制。

(7)建立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搶險專家庫和搶險隊伍聯絡網絡,組建應急搶險專家組;

(8)完成市應急指揮部交辦其他有關應急工作任務。

2.2.3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建立供水突發事件工作流程和有關制度,在市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做好對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1)市政府辦公室:代表市人民政府負責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與市直其他部門、各縣(區)人民政府的協調配合;代表市人民政府請求省內外有關部門的技術、物資支持;向省人民政府報告情況,向境內外新聞媒體發布新聞信息等。

(2)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3)市水務局:負責協調、監督、檢查、指導全市城市應急供水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城市應急供水工程建設;開展重要江河流域和湖

泊防洪規劃、涉河工程建設等供水管理工作;負責江河洪水和旱情的監測預報;負責全市城市應急供水工程建設;做好滇池流域水源流量以及各水庫備用水源流量的監控,及時與省水利部門聯系;負責水資源的統一調度和管理,做好供水應急保障工作。

(4)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在建、已建尚未驗收移交工程的已建供水管道設施齊全,督促、指導各區及建設業主完成在建、已建尚未驗收移交工程的已建供水管道設施齊全,督促施工單位制定安全供水計劃;管理市政府直管公房的供水安全,做好城市危房的供水安全,配合做好排險和緊急情況下的群眾轉移疏散工作。

(5)市應急管理局:牽頭負責普洱市城市供水突發事件中涉及生產安全事故的原因調查處理等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的救助工作,管理、分配救助應急群眾的款物,并監督使用;組織核查災情,統一發布應急工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救災信息。

(6)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通信企業,負責保障供水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中的通信工作。

(7)市教育體育局:配合有關部門對市縣(區)兩級學校開展供水安全檢查,督促各學校疏通內部供水管網;組織開展全市有關學校師生供水安全知識宣傳工作;發生突發供水事件時及時報告市應急指揮部。

(8)市公安局:配合做好工程搶險救援隊伍行進路線的交通管制和秩序維護。

(9)市財政局:保障必要的經費開支,確保突發事件處置所需裝備、器材等物資的經費供給,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10)市自然資源規和劃局:承擔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全市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和完善預防預警體系,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地質災害易發地區分布情況,隨時提供有關情況。

(11)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水源環境污染的應急監測工作,組織協調水源地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專家提出環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議并監督實施,防止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或轉移;及時報告環境污染的有關信息”。

(12)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做好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和人員疏散等運輸保障工作;參與由交通運輸事故造成的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負責指導配合供水緊急事件處置過程中涉及公路損毀、搶修破路等事宜的應急處理。

(13)市商務局:負責從商場、超市、菜市場調配(征用)事發區域急需的生活日用品、方便食品、桶裝水、礦泉水、蔬菜、豬肉等物資,組織協調應急區應急物資的供應,并行使管理職能。

(14)市衛生健康委:負責應急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災害發生后,組織衛生健康部門和醫療衛生人員趕赴應急區,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及時向指揮部提供應急區疫情和防治信息;負責水源水和自來水水質監測和水質衛生安全評估以及數據收集和匯報工作,加強預防疾病流行監控工作,參與事故衛生技術調查工作。

(15)市外辦:負責處理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涉及港澳臺和外籍人員的事宜,負責接待、協調外國及港澳臺新聞媒體的采訪。

(16)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參與事件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件發生,負責應急期間的物價監控與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工作。

(17)市消防救援支隊:按照上級指示,參與協助應急處置有關工作,主要負責營救遇險群眾、轉移重要物資、協助參與工程搶險、排險以及城市應急送水等城市應急供水任務,保障遇險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和事件受災區的正常生活。

(18)市氣象局:負責天氣氣候監測、預測預報和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對汛情、旱情形勢做出氣象分析和預測;及時組織力量,對重要天氣形勢和災害天氣做出滾動預報,及時向指揮部提供氣象信息;突發事件發生后提供發生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情況資料。

(19)普洱供電局:負責所轄供水設施的供電安全;積極配合地方人民政府開展城市供水應急工作,保障城市供水應急措施的電力供應和災后電力恢復;負責保障事故地區和供水系統電力供應;用戶供水設施、電氣設備、供電線路突發故障時,供電局有關人員應立即趕往現場協助用戶進行搶修。

(20)市民政局:做好經應急管理部門災害應急期救助和過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難的受災群眾,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幫助其度

過難關;協助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處置工作。

(21)各縣(區)人民政府:在普洱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后期處理工作;同時,按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編制本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切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2)各縣(區)供水企業:根據本預案,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企業應急指揮機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建立與企業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應急搶險隊伍,配備應急救援搶險設備,負責做好供水突發事件即時處置和自身能力范圍內的應急處置工作。

2.2.4現場應急指揮部工作職責

負責指揮協調各應急小組展開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主要職責包括:

(1)劃定事件現場警戒范圍,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研究判斷事件性質及危害程度,制定搶險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實施現場處置,組織控制和消除事件危害源;

(3)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建議,經市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各現場應急工作小組職責詳見附件3。

3預測預警

3.1預測監測

各縣(區)人民政府、執法、環保、水利、衛健等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執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政務值班和信息報送的有關規定,整合信息監測預測資源,依托政府系統辦公業務資源網及相關網絡,建立健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監測、預測、預警系統,加強對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和動態的監測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各縣(區)供水企業要加強對供水范圍內設施監控,確保供水能力和供水水質,對有關可能導致供水突發事件的信息,應密切關注,及時進行分析,研究確定應急措施,事態嚴重時及時向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機構和專家通報情況,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2預警分級

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影響的范圍,突發供水事件的預警級別對應劃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并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其中Ⅰ級為最高級別,Ⅳ級為最低級別。

3.3預警發布

對需要向社會發布預警的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根據緊急和危害程度,依托現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發布、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

Ⅰ級預警報請省人民政府發布,Ⅱ級預警由市人民政府負責發布,Ⅳ級、Ⅲ級預警由市突發供水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發布。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級別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3.4預警措施

3.4.1Ⅲ級、Ⅳ級預警措施

(1)立即啟動有關應急預案,發布預警公告;

(2)責令有關部門、專業機構、監測網點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反映突發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強對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3)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有關專家學者,隨時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突發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級別;

(4)定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突發事件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并對有關信息的報道工作進行管控;

(5)及時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可能受到突發事件危害的警告,宣傳避免、減輕危害的常識,公布咨詢電話。

3.4.2Ⅰ級、Ⅱ級預警措施

(1)指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

(2)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3)加強對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4)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5)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

(6)轉移、疏散或者撤離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

和轉移重要財產;

(7)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導致危害擴大的公共場所的活動;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3.5響應準備

(1)做好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應急供水的思想準備。

(2)做好組織準備。建立健全城市應急供水組織指揮機構,落實應急供水責任人、應急供水隊伍和供水突發事件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加強應急供水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應急供水服務組織的建設。

(3)做好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旱損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隱患的水庫、堤防、涵閘、泵站、輸配水設施等各類工程設施進行應急除險加固。

(4)做好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防洪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防御山洪災害預案、抗旱預案、城市應急供水方案、城市排水事件應急方案。對昆明自來水集團供水范圍內的城市供水,要做好各個供水片區發生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后相應的城市供水應急預案,切實保障城市供水。

(5)做好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應急供水物資,合理配置種類,在供水突發事件易發重點區域應儲備一定數量的

搶險物資。

(6)做好通信準備。保證預警反饋系統的運行完好,充分利用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及下達。

(7)做好城市供水檢查。以查組織、查工程設施、查預案、查物資及查通訊為主要內容分級檢查。發現薄弱環節,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城市供水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3.6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預警信息的政府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及時更新發布預警信息。上級人民政府認為下級政府發布的預警信息不恰當的,應責令下級人民政府改正或直接發布有關預警信息。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發布信息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在原公布范圍內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4應急響應

4.1響應分級

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與事件分級相對應,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劃分為四個等級,即: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和I級(特別重大)。

4.1.1響應條件

(1)Ⅳ級(一般)響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啟動Ⅳ級響應: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

②5000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

③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以下的。

(2)Ⅲ級(較大)響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啟動Ⅲ級響應: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50以下重傷;

②計劃外造成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

③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3)Ⅱ級(重大)響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啟動Ⅱ級響應: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蹤),或50人以上100以下重傷;

②計劃外造成3萬戶以上5萬戶以下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

③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I級(特別重大)響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啟動I級響應: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

②計劃外造成5萬戶以上居民用戶連續停水24小時以上的;

③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1.2響應措施

(1)Ⅳ級響應措施:事發地政府和城市供水企業應立即采取措施,啟動本級相關應急預案全力進行處置,及時控制事態,減少損失,同時組織力量對事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進行評估,并向市應急辦報告。在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向市應急辦請求擴大應急。市應急辦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必要時給予應急處置指導和支持。

(2)Ⅲ級響應措施:由市應急辦提出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建議,報市政府或指揮長批準啟動本預案。市應急指揮部協調相關成員單位立即趕赴現場接管現場指揮部,開展搶險應急處置工作,組織調動供水企業、屬地政府,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必要時,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提出應急處置方案,或報請省政府派出工作指導組幫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予以配合。

(3)Ⅱ級(響應措施:由市應急指揮部報市政府同意啟動本預案,并宣布城市供水進入應急警戒狀態,同時立即上報省政府,接受省指揮部統一指揮,上移指揮權。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立即按職責開展各項工作;限制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削減工業用水;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4)I級響應措施:由市應急指揮部報市政府同意啟動本預案,并宣布城市供水進入應急供水狀態,同時立即上報省政府,接受省指揮部統一指揮,上移指揮權。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立即按職責開展各項工作;停止供應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關閉相關給水閥門;限制工業用水;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4.2信息報告

4.2.1信息報告程序

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任何公民均有責任和義務立即向110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或供水相關部門報告。

相關城市供水企業在發現或接到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報告后,要立即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并在30分鐘內向所在地供水主管部門報告。報告應采用書面形式,情況緊急,可先采用電話報告,書面報告后補的方式。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事發地供水主管部門在接到供水突發事件報警后,在第一時間做好應急處置工作。迅速了解和匯總相關信息,甄別供水突發事件等級與發展趨勢。在發生1小時內由事發地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向本級政府和市應急辦報告事件情況。

市應急辦接報后按照災害危害程度及時進行分析研判,若認定為較大及以上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并通報其他相關單位;若確認為特別重大、重大供水突發事件,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報告。

4.2.2信息報告內容

報告應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簡要經過,初步判斷事件原因;

(2)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用戶(減壓、無水)范圍,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發展趨勢;

(3)事件發生后采取的先期處置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

(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相關事宜及其他需上報的事項;

(5)事件報告單位負責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印章。

4.2.3信息共享和處置

(1)信息共享和處理原則。城市供水突發事件信息共享和處理的基本原則主要應包括“迅速、準確和直報”三原則:

①迅速:最先接到供水突發事件信息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

②準確:報告內容要客觀真實,不應主觀臆斷;

③直報:發生嚴重、特別嚴重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最先接到供水突發事件信息的單位應報告應急指揮機構,由應急指揮機構報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

(2)信息共享和處理內容

①接到城市供水突發事件信息后,市應急辦應立即核實其真實性,應判定事件類別和級別;無法核實其真實性的,應在1小時內指令事件發生地有關部門派員前往現場核實。

②供水突發事件一經確認,市應急辦立即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

③根據市應急辦的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視情決定啟動應急預案。

④市應急辦應迅速通知專家工作組和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做好應急準備,并應根據市應急指揮部指令趕赴事件現場。

⑤可能或發生Ⅰ級、Ⅱ級突發供水事件時,由省人民政府按程序及時通報相鄰省(區)。

可能或發生Ⅲ級突發供水事件,涉及或影響相鄰州(市)的,由市人民政府及時通報相鄰地區;可能或發生Ⅳ級突發供水事件,涉及或影響到相鄰州(市)的,由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負責通報相鄰地區。

⑥城市供水突發事件中有外籍或者港澳臺人員傷亡、失蹤、被困的,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的,應由當地人民政府及外事辦、臺辦等部門按照國家規定上報。

4.3應急處置

4.3.1先期處置

(1)突發供水事件的評估

①評估內容:明確突發供水事件的性質和類別,預測可能的影響范圍、發展趨勢;確定突發事件的級別;評估應急處置措施是否得當,應急能力是否達到控制突發事件的需求等。

②快速評估步驟:通過對突發供水事件發生地區進行現場調查、收集資料,并迅速對現有信息資料進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評估意見,

為技術應急和行政決策提供依據。

(2)突發供水事件的確認。Ⅰ級供水突發事件由省人民政府組織專家進行確認;Ⅱ級供水突發事件由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專家進行確認;Ⅳ級和Ⅲ級供水突發事件由市指揮部負責組織專家進行確認。

(3)先期處置措施。發生或即將發生突發供水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實后,在尚未劃定突發供水事件級別之前,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和有關單位負責人接報后,要立即趕赴現場,迅速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

先期處置可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①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②緊急調配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③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④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情況;

⑤向社會發出避險警告或預警信息;

⑥有可能波及其他縣(區)的,要及時通報;

⑦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4.3.2擴大應急

(1)Ⅳ級擴大應急。在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基礎上,達到Ⅳ級突發供水事件標準的,由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處置,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進行指導和協助。

(2)Ⅲ級擴大應急。在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基礎上,根據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的報告,達到Ⅲ級突發供水事件標準的,由市指揮部決定啟動本預案及有關專項預案,采取進一步的措施進行處置:

①成立市指揮部,召開指揮部工作會議;

②市指揮部派出有關人員到現場指導處置工作,負責現場信息的收集報告和聯絡協調工作;

③發布啟動有關應急預案的指令;

④對事發地縣(區)級人民政府作出具體指示,責成市級有關部門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⑤派出工作組和專家組,必要時由當地人民政府派出掌握少數民族語言的工作人員參加處置工作;

⑥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增援,必要時請求部隊和武警部隊給予支援;

⑦根據突發供水事件的級別和發展態勢,市指揮部副指揮長趕赴事發地靠前指揮。必要時,市指揮部指揮長到現場指揮;

⑧向市應急辦、市委市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省人民政府或省級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向周邊州(市)通報情況。

⑨傳達落實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

(3)Ⅰ級、Ⅱ級擴大應急。達到Ⅰ級或Ⅱ級突發供水事件標準的,事發地的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向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最遲不應超過2小時。同時,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有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待上級預案啟動后,在上級應急領導機構的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4.3.3指揮和協調

進入Ⅰ、Ⅱ級響應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在國家和省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照預案有關規定實施應急救援。

進入Ⅲ級響應后,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協調成員單位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參與應急救援。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支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救援和采取緊急處理行動。

一般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需要,及時協調有關部門協助事發地政府和城市供水企業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由于城市水源遭受污染或不可抗拒自然災害事件引起時,依據國家和省、市相關預案執行,啟動《普洱市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應急預案。

4.3.4緊急處置

(1)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和歸口管理部門以及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接報后應按下列規定處理:

①迅速采取有效應急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件擴大;

②迅速派人趕赴事件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信息收集工作;

③服從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部署和指揮,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

處理等事宜,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共同實施供水應急和緊急

處置工作,并及時報告事態趨勢及狀況;

④供水突發事件的責任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后2小

時內寫出事件快報,報送應急指揮機構,如情況緊急可越級上報。

(2)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當地應急力量不足時,應報請上級城市供

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支援。

4.3.5治安維護

市公安局、武警部隊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防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4.3.6人員防護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口密度、城市規模相適應的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地轉移或疏散。

根據不同類型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時對搶險救援人員危害性的不同,在搶險救援隊伍進行應急搶險救援任務之前,為應急人員配備相應應急裝備和防護裝備,明確進入和離開事件現場的程序,確保應急人員的安全。

4.3.7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如供水突發事件進一步升級,需要廣大社會力量予以支援時,由市應急指揮部會同應急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確定社會力量動員范圍、組織秩序、決策程序進行等,發動社會力量為當地群眾提供資金和物資幫助。

4.3.8信息發布

通過政府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損害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情況等。

4.4應急終止

4.4.1應急終止的條件

應急終止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對于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現場得到控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有關危險因素己經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

(3)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己無繼續的必要。

4.4.2應急終止程序

(1)Ⅰ、Ⅱ級應急終止

①恢復正常供水后,由發布啟動預案的城市供水應急指揮機構宣布結束,或者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提出,經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審核批準后結束;

②現場應急指揮部向所屬各專業應急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③狀態終止后,繼續對事件進行跟蹤監測和評估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2)Ⅲ、Ⅳ級應急終止

①由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終止時機,或由事件責任單位提出,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準;

②現場應急指揮部向所屬各專業應急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③應急狀態終止后,繼續對事件進行跟蹤監測和評估工作,直至其他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撫恤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保險理賠、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處理等事項),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5.2調查評估

突發事件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重大、特大突發事件,由省政府、國務院或授權有關部門牽頭組成調查組進行評估,市政府做好配合工作。

市應急指揮部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專家組對較大及以上的供水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向市政府報告;一般供水突發事件由事發縣(區)政府負責調查,并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

調查評估的主要內容有事件原因、性質、人員傷亡、影響范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

6應急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負責按照應急分工和本應急預案要求做好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工作。

6.1通信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通信網絡系統的正常工作;隨時接收省、市政府的指示和事件發生地的事件信息;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有關人員應24小時保持通信暢通。

6.2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及社會的交通設施裝備,確保應急物資和應急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運達。

6.3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健康委根據應急需要,快速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進入救災現場,組織實施醫療救治工作和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市有關醫療機構根據需要及時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資源,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必要時組織動員市紅十字會等社會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6.4物資經費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依據有關規定落實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所必需的資金保障;政府各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供水企業每年為應急搶險設備及演練工作提供資金保障,配齊搶險物資、機械設備、機具、車輛等,確保在應對突發事件時搶險物資的供應。

6.5技術保障

市政府各有關部門應開展供水應急工作管理模式、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的研究,不斷改進技術裝備。市、縣(區)政府建立專家組,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咨詢和服務。各供水企業負責建立完善的技術文件、技術人才、技術措施保障體系。

6.6宣傳保障

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預警、應急響應啟動和應急救援等信息,滿足居民知情權,爭取社會的理解和支持。

信息發布應及時、準確、權威。供水企業及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傳播與供水應急有關的信息。新聞媒體報道應客觀、公正,并以正面報道為主。

7監督管理

7.1宣傳教育和業務培訓

7.1.1宣傳教育

各級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應當組織編制公眾應對供水突發事件技術教材和應急手冊,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廣泛開展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教育,普及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7.1.2業務培訓

各級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應針對供水突發事件特點,組織有關人員培訓,熟悉應急處置程序,提高應對供水突發事件能力和水平,確保供水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措施準確到位。

供水企業應加強對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確保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的能力;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2預案演練

各級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做好預案演練計劃,按照應急預案及相關預案的規定組織演練,做好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緊急狀態下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

城市供水企業每年至少組織一次供水事件應急演練,提高供水工作人員的搶險救災能力,確保負責應急、搶修的隊伍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準備狀態。

7.3獎懲制度

對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謊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發生重大變化時,應及時進行修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1)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各縣(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供水企業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本級政府或應急預案或有關應急實施方案,確保本預案各級預案相互銜接,應急工作高效協同。

8.2預案演練

預案編制單位應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8.3預案編制和解釋

本預案由普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編制并負責解釋,報市政府批準后,印發實施。

普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部門備案。

8.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 供水改造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指導楊灣鎮農村飲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望江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并結合望江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楊灣鎮范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化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機電設備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6)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2.水廠供水故障應急預案

根據停水時間長短,將水廠供水故障分為三級,其中一級的級別為最高。

2.1三級∶短時故障停水,時間在二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水質超過3NTU,能在二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紫銅管泄漏,紫銅管與鋼瓶連接處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公司負責人。

3.搶修措施

機電維修班長到達現場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時組織人員維修。搶修工作完成,撤離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謴驼9┧?,運行班長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廠長和供水熱線。

搶修責任人∶運行班長和機電維修班長

2.2二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四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恢復供電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5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四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加氯管線泄漏,加氯設備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和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后,判斷事故等級,將發生故障情況報告公司負責太和供水熱線。

3.搶修措施

水廠廠長負責組織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人員搶修。分管經理到達現場,協調公司有關部門參與搶修,發布停水信息,與新聞媒體溝通聯絡,做出事故是否升級的判斷。搶修工作完成,撤消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謴驼9┧?,分管經理將正常供水信息通知公司負責人和供水熱線。

搶修責任人∶水廠廠長

2.3一級∶突發故障停水,時間在十二小時以內。

1.故障種類

1.1專用供電線路或公共供電設施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2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3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濁度超過10NTU或出廠水無余氯,能在十二小時內修復的。

1.4液氯泄漏事故∶液氯鋼瓶閥門和絲堵的密封面失效泄漏,液氯鋼瓶易溶塞泄漏,液氯鋼瓶瓶身輕微泄漏。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機電維修班長和廠長。廠長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并將發生故障情況及時報告公司總經理、分管經理和供水熱線。公司總經理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及時向鎮政府領導和縣住建局、縣水利局報告,向用戶發布停水信息。

3.搶修措施

廠長及生產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與上級領導和新聞媒體溝通聯絡;做出事故是否升級的判斷。搶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護措施,恢復供水?;謴驼9┧?,通知供水熱線,向上級領導報告。

搶修責任人∶水廠廠長

3.供水管網搶修應急預案

3.1.供水管網突發事故分級及應急處理措施

根據我鎮各水廠實際情況,將供水管網突發事故分為三級,其中-級的級別最高。

1.三級∶指管道口徑在DN50以下的爆管,關閥后影響100戶以內正常供水的`。

1.1信息通知∶接到報漏,管線分公司搶修隊應立即到達現場,確定影響供水范圍,報水廠廠長和楊灣鎮政府辦公室。

1.2搶修負責人∶水廠搶修隊隊長。

1.3搶修措施∶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用警示帶圈出搶修區域。

1.4搶修機械、設備∶搶修車1輛、發電機1臺、φ50水泵1合。

1.5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立即開閥送水,報公司經理和供水熱線。

2.二級∶指管道口徑在DN50~110之間的爆管,關閥后影響整個自然村或影響1000戶以內正常供水,且漏水點在重點地區、重要道路的。

2.1信息通知;接到報漏,水廠廠長應迅速到達現場,確定事故等級,報鎮供水分管負責人和鎮政府辦公室。由鎮政府責令所在村向影響區域用戶發布停水信息。

2.2搶修負責人∶水廠廠長。

2.3搶修措施;由搶修負責人現場指揮,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搶修。水廠廠長到達現場,協調水廠有關人員參與搶修,協調交警部門疏導交通,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用警示帶圈出搶修區域,按要求擺放供水搶修指示牌等安全警示標志,夜間照明、反光標志要準備齊全,對在4小時內不能完成的搶修,必須進行圍擋。

2.4搶修機械、設備∶搶修車2輛、挖掘機1輛、發電機2臺、φ50、φ100水泵各1臺。

2.5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及時開閥送水,并報水廠負責人和當地政府。

3.一級∶指管道口徑在DN110~200之間的爆管,停水影響10000戶以內正常供水,且漏點在重點地區、重點道路的。

3.1信息通知;接到報漏,水廠廠長應迅速到達現場,確定事故等級,報供水熱線。由供水熱線發布停水信息。由水廠負責人向當地政府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必要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2搶修負責人∶水廠負責人。

3.3搶修措施∶由搶修責任人現場指揮,組織公司相關人員參與搶修,與交警部門聯系疏導交通。公司負責人到達現場,協助搶修,與新聞媒體和用戶溝通聯絡。搶修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要關閉的閥門,迅速關閥止水,組織搶修。對搶修現場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用警示帶圈出搶修區域,按要求擺放供水搶修指示牌等安全警示標志,夜間照明、反光標志要準備齊全,對在8小時內不能完成的搶修,必須進行圍擋。

3.4搶修機械、設備∶搶修車2輛、挖掘機1輛、8噸吊車1輛、大貨車1輛、發電機1臺、φ50水泵2臺、φ100水泵2臺。

3.5開閥送水∶搶修完成后,應及時開閥送水,并報水廠廠長、政府分管領導、上級主管部門等。

3.1應急響應

1.確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

由水廠廠長確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水廠廠長組織管道搶修,并負責對水廠內部各級人員發布信息。

對外部信息發布由水廠辦公室主任負責,包括向用戶、上級領導、媒體、交警隊等。

2.搶修指揮部的設定搶修指揮部設在水廠本部。

3.事故升級在搶修工作中,搶修負責人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認定事故等級,需要三級升二級、或二級升一級時,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同意升級后,及時通知供水熱線,并根據相應的級別,增加搶修人力、物力。

4.要做到"三要三隨"

4.1要備足備品備件,做到隨用隨取;

4.2要保障搶修設備正常完好,做到隨到隨用;

4.3、要搶維修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做到隨喊隨到。

5、備品備件及責任人

5.1鋼管∶DN200、DN160、DN110、DN90鋼管或鑄管各儲存不少于100米。

5.2管箍∶DN200、DN160、DN110、DN90大小頭各10個,DN200、DN160、DN110、DN90管箍各10個。

5.3快速水泥∶快速水泥不少于300公斤。

5.4油麻∶油麻不少于200公斤。

4.水源水質事件應急預案

4.1水源水質事故的分級和應急處理措施

1.三級∶一般水質事件

由于大量降雨,原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懸浮物質,造成原水濁度增高時??赏ㄟ^合理調整凈水劑投加量的方法來達到滿意的凈水效果。

高藻期原水澡類含量高,處理難度大,沉淀后水和出廠水難以達標時,水廠應立即在原水中投加液氯,并適當提高加氯量,提高預氯化效果。

原水水質出現異常,污染物質超過有關標準,但經過水廠正常處理,出廠水水質可以達標時。水廠化驗室要實行24小時值班,加強水質檢測的頻率。

2.二級∶較大水質事件

當發生不明原因的水質惡化、污染物嚴重超標及水源性疾病爆發時,接到報告或發現原水水質問題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同時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環保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加強對水源水水質的監測,增加檢測頻率和檢測項目,并協同縣衛生監督部門、縣環保局盡快查明原因。同時水廠要提高液氯投加量,增加殺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處理措施,確保出廠水水質達標,如果水質不達標,確需停止供水的,應當報經城市供水主管部門批準,并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直到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3.一級∶重大水質事件

源水水體發生突發性化學污染事故時,如投毒、運輸車輛側翻、化工廠泄漏等。接到報告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水廠廠長、楊灣鎮分管領導報告,同時向縣衛生監督部門和縣環保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協同縣衛生監督部門、縣環保局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種類、包裝、數量及出事地點等有關情況,加強對出廠水水質的檢測,對水源水質的監測應沿著源水上游在接近被污染的斷面采集水樣檢測或在取水口上游2公里處的斷面采水檢測,同時可采取生物監測措施,若生物監測出現異常情況或化學檢測超出允許濃度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并通過新聞媒體告之用戶停止用水,直至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4.2應急響應

進入應急狀態時,各部門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發生一般水質事件,水廠化驗室要向水廠廠長報告,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保證正常供水。發生較大水質事件,立即報告鎮分管領導,由鎮分管領導現場指揮,水廠廠長和化驗室全力以赴,并會同縣環保局和縣衛生監督部門盡快查明原因,研究對策,采取措施,并將事故的發生和處置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發生重大水質事件,鎮分管領導接到報告后立即到達現現場,了解情況,迅速向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辦公室報告,請求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在上級領導的指揮下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應將水體受污染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

5.附則

5.1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5.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 供水改造應急預案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造成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和《平潭綜合實驗區2021年冬季農村應急供水保障預案》,結合我片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目的

指導蘇平片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安全應急機制,加強和規范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各類供水事故,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全區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穩定,確保我片區農村供水安全。

二、工作原則

農村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危害。

三、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片區范圍內各行政村因發生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應急處置。

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凈水構筑物、供水工程構筑物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或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五、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平潭綜合實驗區蘇平片區管理局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簡稱區指揮部,下同),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區各村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蘇平片區管理局分管領導為指揮長,農業農村處處長為副指揮長,蘇平片區管理局區農業農村處、政法綜治處、財務室、各鄉鎮派出所、社會事業處、資源生態處、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蘇平片區服務站為成員單位,各處室(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下設辦公室(簡稱蘇平片區管理局應急辦,下同),辦公室主任由俞育龍兼任,副主任林忠富,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處。各行政村設農村供水信息員一名,負責報送農村供水日常信息。

(二)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本地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包括:擬定鄉(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鄉(鎮)、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時向區管委會有關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鄉(鎮)、村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是:起草全片區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各行政村供水突發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時向區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區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區管委會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五)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蘇平片區服務站(以下簡稱蘇平服務站)職責

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設備及應急隊伍,并定期組織演練。

六、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三級: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

(一)Ⅲ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集鎮300人以下,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二)Ⅱ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縝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三)I級(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范圍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供水突發事件分類

鄉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6類: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積停水。

2.因持續干旱導致水源水量減少或枯竭,以致發生旱情的供水問題。

3.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鄉鎮農村大范圍或全部停水。

4.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5.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6.傳染病疫情。

七、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蘇平服務站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并先期進行處理:各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對應全區各村鎮供水安全突發事件預防預警等級,應急相應劃分為級。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全區重大供水時間的指揮調度:片區供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行政村在片區指揮部的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集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二)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片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辦報區應急辦備案。

(三)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應急辦備案。

(四)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特別重大供水安全事件(I級)時,啟動1級應急響應。

1.應急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應立即關閉取水和供水總閘,停止取水和供水。

2.區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區應急辦備案。

(五)應急處理

首先要在各區域建立應急備用水源,平原、白青區域的為山膠壟水庫、君厝底水庫、白沙壟水庫,蘇澳、大練、嶼頭區域的為三橋水庫、大富田水庫。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蘇平片區指揮部可采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筑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在蘇平片區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事故發生地的行政村要配合蘇平片區指揮部加強對因水致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擴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后,蘇平片區指揮部應當協調各成員單位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筑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信息發布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發布。

八、應急處置

對于農村供水主管網突然性發生斷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對應片區(供水單位)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一)因持續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長時間無法供水。

1.啟用備用水源或就近應急打井供水。

2.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儲水準備。

3.關停部分取水設施,分時段取水,控制好調蓄設施工況,方便用戶儲水。

4.利用啟閉管網中閥門等手段,實行限時、限量、定點供水,確保學校、醫院等重點單位用水。

5.加強宣傳,節約用水,采用定量、定時供水辦法,促進節約用水。

6.開源節流,挖掘潛力,對已有的水井進行清洗、消毒,重新起用水井,供群眾挑水飲用。

7.區水務公司科學調度飲水工程,本著優先考慮群眾飲水的原則綜合考慮工業生產用水。

8.開辟路上運輸專線

用消防車、專用運水車到城關指定地方(自來水廠)或街上指定的消防栓取水。

9.原水工程量能夠滿足正常供水需求,水質無變化,經監測合格后,經上級主管部門宣布解除供水應急狀況,盡快恢復生產,加強供水水質的監測,恢復正常供水。

(二)水源污染情況

1.水源遇到突發性污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片區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并及時關閉受污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他水源。

2.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的供水安全,區疾控中心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

九、應急保障措施

為切實保障供水突發事件得到妥善處置,各參與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全力支持。

(一)組織保障。

各片區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要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設立值班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信息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通信設備:配備必要的無線通線器材,確保應急狀態下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部門及現場各應急搶險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

(三)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維護應急隊伍建設,培養業務精能吃苦耐勞的專業技術人員,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隊伍培訓,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等級的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應急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積極參加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四)財力保障。

財務室負責及時核撥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確保農村供水突發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并監督資金的使用。

(五)搶險物資保障。

片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供水事故應急需要,配備交通工具,主要供水設備、專業檢修設備、管道維護搶修設備等。

(六)醫療和衛生防疫等保障。

社會事業處負責制定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保障預案,負責水源突發事件搶險過程中傷病人員的醫療救護和突發事件后的防疫工作,并對可能發生的疫情,及時采取監控措施。

資源生態處制定水源污染應急預案,做好化學危險品泄漏等突發事件的現場監測工作,組織有關單位對污染物進行處置,并及時通報環境危害范圍。

(七)治安保障。

各派出所制定道路交通及治安保障預案。組織、協調重、特大水源突發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偵察、鑒定工作,清理和維護交通秩序,維護社會治安,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十、應急結束

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指揮部可宣布應急結束。并協助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十一、后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后一周內,供水單位和片區、村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偨Y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片區指揮部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行政村負責。需要片區援助的,由事發地行政村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片區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負責水務的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后,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片區指揮部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 供水改造應急預案

為確保黃州城區供水安全,應對因凍害造成的供水危機,最大限度地減少停水時間,縮小停水范圍,降低停水損失,保證城市正常供水,特制訂如下防凍搶險供水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為保證冰凍期間城區正常供水,黃岡市自來水公司成立供水防凍搶險指揮部,機構設置如下:

指揮長:王漢良

副指揮長:李兵、王光輝、黃雙平

另外根據防凍工作實際情況,指揮部下設四個應急小組,具體設置如下:

第一小組:安全生產組

組長:李兵(副經理)

副組長:陳雄、馮建明、帥杰華

成員:王細春、鐘國、文孫偉、宋偉

第二小組:管網搶修組

組長:王光輝(經理助理)

副組長:劉廣、謝建新、張可立

成員:柴敦元、劉杰、周偉

第三小組:后勤保障組

組長:黃雙平(總支成員)

副組長:許青

成員:張輝、林里、劉鋼

第四小組:新聞聯絡組

組長:楊明明(工會主席)

副組長:姜志勇

成員:王習鋒、鄭曉龍、朱曉敏

二、應急預案啟動及具體辦法。

在冬季氣溫過低或冰雪天氣極大影響城市正常供水,根據實際情況,由防凍搶險指揮部指揮長宣布啟動防凍搶險應急預案,并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建委備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工作。

三、應急準備:

各應急小組根據搶險工作安排,及時就位,具體分工如下:

第一小組:負責兩水廠取水、制水、送水的正常運行,并保證能隨時啟動水廠各項應急預案。

第二小組:迅速成立20人的搶險突擊隊到營業所集中統一調配,負責城區管網的搶修工作,及時快捷地應對管網突發事故,保證管網正常供水。

第三小組:負責應急預案所需的物資、設備供應及儲備,并保證質量和數量;負責應急預案所需的車輛,保證各單位通信暢通;保證公司職工的勞保、防護用品。

第四小組:負責應急預案對外宣傳工作,包括由于各種原因造成停水對外公告以及用水設備防凍措施和辦法的宣傳,并負責收集和匯總各應急小組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匯報。

四、防凍搶險保供水應急處理程序

1、險情發生后,第一知情人應立即向公司應急小組報告。

2、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及時到達現場,詳細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及時向搶險指揮部報告事故的具體情況。

3、搶險指揮部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作出處理決定,由各責任小組進行實施。

4、各應急小組應將事故處理情況定時向指揮部匯報,并向指揮部提交險情分析報告。

5、指揮部聯絡電話:

五、應急預案工作要求。

1、公司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確保應急預案的實施。

2、各應急小組思想要高度警惕,不畏困難,堅守崗位,隨時待命,并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

3、各應急小組應無條件執行指揮部的各項指令。

4、各應急小組組長和公司調度中心主任在預案實施期間每日下午3時30分向指揮部匯報當天工作情況,重大決定應經指揮部批準后方可執行,搶險人員在接到通知后30分鐘趕到現場。

六、各生產單位密切關注近期天氣變化

各單位要作好融雪化冰后的搶修、維護恢復工作,盡早做好人員安排。各項搶修工作中的任何人、任何部門出現問題要追查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情節嚴重將作行政處分。

七、應急終止

應急預案的終止應根據預案實施情況和對供水的影響程度由應急搶險指揮部報市應急辦、市建委批準,由應急搶險指揮部指揮長王漢良宣布終止。

? 供水改造應急預案

第一章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地做好本縣范圍內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穩定和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特編制《江口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貴州省防洪條例》、《貴州省抗旱辦法》等法律法規,參考《貴州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江口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資料修訂編制。

1、3編制原則

本預案編制遵循以下原則:

1、3、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的現代化水平。

1、3、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3、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3、4防汛抗旱工作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3、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警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

1、4事件分級

按洪澇、旱災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水旱災害分為四級。即異常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10個鄉鎮(街道辦事處)范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江河洪水、漬澇災害、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干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第二章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2、1 領導機構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1領導機構。江口縣人民政府設立縣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縣防指成員單位可根據需要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單位防汛抗旱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江口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負責領導全縣的防汛抗旱工作??h防指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防汛抗旱的法規政策和制度等,組織制訂江河、水庫、水電站防御洪水方案,及時掌握全縣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在省、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縣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縣武裝部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等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縣水務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組建鄉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鄉(鎮)行政區域內水旱災害處置工作。

縣防指指揮長由江口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江口縣人武部部長、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縣水務局局長擔任;成員分別有縣委宣傳部、縣水務局、縣人武部、縣公安消防大隊、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監察局、縣住房城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牧科技局、縣教育局、縣氣象局、縣財政局、縣衛生局、縣工業園區管委會、縣安監局、縣環保局、縣林業局、縣文廣局、縣供電局、縣電信局、縣石化支公司和縣人保、財保公司負責人。

2、1、2辦事機構??h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汛辦),辦公室設在縣水務局。主要職責:負責縣防指日常工作;及時掌握、分析、報送重要防汛抗旱信息,向縣應急委、縣防指提來源置水旱災害的提議,執行縣應急委、縣防指決定;向省、市防指報告本縣有關水旱災害的信息;負責全縣異常重大、重大水旱災害處置的綜合協調和相關組織管理工作;協調供給水旱災害應急處置保障,負責組建防汛抗旱應急綜合保障體系;按照省防指和市防指的指令,統一調控和調度全縣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負責組織縣抗旱排澇服務隊,開展防洪搶險應急救援和抗旱救災拉、送水、應急打井及抗旱澆地等工作;組織建立健全山洪災害防御體系、防汛抗旱指揮體系等;完成省、市防指辦公室及縣應急委辦公室等上級部門交辦的任務。

2、1、3工作機構(縣防指各成員單位應急處置職責)

2、1、3、1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指導廣電、報刊等宣傳媒體做好防汛抗旱救災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加強網絡輿情控制,防止虛假負面報道影響社會穩定。

2、1、3、2縣人武部:根據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負責組織防汛搶險和抗旱骨干隊伍;參與營救群眾、轉移物資和急難險重抗洪救災工作;協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做好河道清淤除障工作;爭取聯系并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抗旱應急打井、找水工作。

2、1、3、3縣水務局:協調防汛抗旱工作;供給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及水利工程蓄水情景;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對水庫、水電站、山塘、堤防等水利工程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負責防洪工程及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并組織對所轄病險水庫、水電站工程的監測和除險加固、水利水毀工程的修復和應急抗旱水源工程建設;提出防汛抗旱所需經費、物資、設備、通信方案;在干旱期間組織、協調全縣水務系統調度分配水資源,嚴防水事糾紛;組織編制各類水利工程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督促各在建涉河、臨河、跨河建筑物編制工程度汛方案;水旱災害發生后,及時收集、整理、匯總、上報有關水利水電工程的損失情景。

2、1、3、4武警江口縣中隊:根據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負責組織防汛搶險和抗旱骨干隊伍,參與營救群眾,轉移物資、工程搶險等急難險重的抗洪搶險、抗旱救災任務。

2、1、3、5縣消防大隊:根據防汛抗旱工作需要,負責組織防汛搶險和抗旱骨干隊伍;汛期承擔搶險救災、營救群眾、轉移物資;抗旱緊急期間利用消防車為群眾運水送水等急難險重任務。

2、1、3、6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協調相關單位爭取防汛抗旱工程建設、除險加固、水毀修復項目及資金和抗洪抗旱救災物資;為抗旱水源工程建設及開辟城市第二水源點建設供給項目支持。負責組織協調有關工礦企業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并及時收集統計工礦企業的洪澇災情;督促指導電力企業落實防汛抗旱指揮部下達的防汛抗旱調度指令,做好汛期主要電站水庫水位調控和運行安全,協調供電、石油企業保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電力、石油等物資供應。

2、1、3、7縣公安局: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治安保衛工作,維護抗洪抗旱、搶險救災和災區社會治安秩序;打擊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破壞防洪工程、水利設施、水文、氣象測報設施、供水和防汛通信設施等違法犯罪行為;協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災區群眾撤離和轉移;做好搶險救災交通保暢工作。

2、1、3、8縣民政局:做好全縣水旱災害的調查、統計、核實、上報工作;供給災情數據,協調做好全縣水旱災害救助,指導協調災區開展生產自救;組織協調災區災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災工作。

2、1、3、9縣國土局:負責組織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的勘察、防治、協調、指導、監測、預案編制和預防工作;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對地質災害隱患的防汛安全排查;負責協調地下水勘查與開發利用,保障抗旱應急供水;配合做好山洪災害預警預報系統建設,加強對山洪地質災害的分析與研判。

2、1、3、10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城鎮防洪安全和城區排澇,參與指導城鎮居民區山洪災害防治工作;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對城市人員密集區及重點鄉鎮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水旱災害發生后,及時收集、統計、整理、上報城鄉居民房屋建筑的損失情景;組織編制人員密集區防洪搶險應急救災預案。

2、1、3、11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公路、水運交通工程及其設施的防洪安全。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從防洪安全規定;確保公路、水運暢通,優先運送防汛抗旱和搶險救災物資、衛生防疫人員;為應急搶險和人員撤離及時協調供給所需車輛、船舶等運輸工具;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對受洪水影響道路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及時修復道路設施,保障防洪搶險工作順利進行;水旱災害發生后,及時收集、統計、整理、上報交通設施損失情景。

2、1、3、12縣農牧科技局:水旱災害發生后,及時收集、統計、整理、上報農、林、牧、漁業損失情景;負責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和技術指導等工作;指導災區群眾改種、改播,最大限度挽回經濟損失;組織安排抗旱機具的及時調配與維修。

2、1、3、13縣教育局:負責督促檢查全縣校舍、教育系統的防汛排澇隱患排查和重點危房改造工作;加強對學生的防汛抗洪、自救知識的教育及水庫、河道、山塘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組織好本系統的防洪和搶險工作;及時掌握并供給學校受洪澇災害情景;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工作;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對所轄學校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針對河流及水庫下游涉及的學校組織編制學校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2、1、3、14縣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分析發展趨勢,為防汛抗早、搶險救災及時供給天氣預報和相關氣象資料;配合做好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建設,加強氣象信息會商;干旱嚴重時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2、1、3、15縣財政局:負責安排和調撥防汛抗旱經費,配合縣防汛辦及時下達病險工程隱患處理、搶險救災、水毀修復經費并監督使用;爭取爭取上級防汛抗旱救災資金。

2、1、3、16縣食品藥品衛生監管局:負責災區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密切關注災后疫情情景,嚴防次生水旱災害發生。

2、1、3、17縣安監局:負責尾礦庫、灰(渣)庫安全監管和相關部門、重點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督促工礦企業編制尾礦庫、灰(渣)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對所轄尾礦庫、灰(渣)庫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

2、1、3、18縣監察局:監督檢查各單位、各鄉鎮汛期職責制落實情景、汛期值班情景、對防汛抗旱工作瀆職失職進行查處。

2、1、3、19縣林業局:水旱災害發生后,及時收集、統計、整理、上報林業損失情景;負責組織河道內影響行洪林木的砍伐、清除工作;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就近、就地監督采伐搶險救災所用木、竹材;組織做好林區防汛和汛期漂竹、漂木的管理工作;干旱發生時,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2、1、3、20縣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工業園區防洪安全,加強對園區高邊坡、高填方的監控,做好園區內澇防范工作,負責制定工業園區應急防御預案。

2、1、3、21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在縣委宣傳部領導下,負責組織廣播電臺、電視臺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異常要正確引導水旱災害信息的輿論導向。

2、1、3、22雙江鎮人民政府:負責縣城機關、單位、居民在抗洪搶險期間的人員、物資、財產的轉移,疏散及災民安置工作;做好抗旱應急期間轄區居民飲水安全工作,維護社區安定。

2、1、3、23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所轄鄉鎮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的組織領導;承擔本鄉鎮轄區內?。?)型以上水庫水電站安全度汛工作;做好抗旱應急期間本鄉鎮居民飲水安全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2、1、3、24縣供電局:負責所轄電站(水庫)的運行安全和縣防指防洪調度命令的實施,監督所轄電站(水庫)在防洪限制水位以下運行;保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電力供應;負責編制所轄電站(水庫)防洪調度預案;確保汛期所轄電站(水庫)按批準的防汛調度方案實施調度;適時開展汛前、汛期及汛后對所轄電站(水庫)的防汛安全隱患排查;水旱災害發生后,及時收集、統計、整理、上報電力設施損失情景。

2、1、3、25縣電信公司:負責組織協調移動、聯通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汛期電信設施的防洪安全,及時排除通信線路故障,確保防汛抗旱信息及時、準確傳遞;為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和山洪災害預警系統的建設,供給數據連接的信息技術支持。

2、1、3、26縣石油支公司:負責保障防汛抗旱和搶險救災的油料供應。

2、1、3、27縣人保、財保公司:負責對參保受災單位和個人的損失的清理賠付。

2、1、4現場指揮機構。災害發生后,根據災害嚴重程度和搶險救災的實際,縣、鄉鎮(街道辦事處)視需要成立現場指揮機構,負責應急救援現場的指揮。發生較大水旱災情時,組建縣、鄉鎮(街道辦事處)共同參加的現場指揮機構,一般水旱災害組建縣級現場指揮機構,局地災害組建鄉鎮(街道辦事處)現場指揮機構。

2、2應急聯動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請求,駐江口縣境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民兵、預備役人員、駐縣武警部隊、公安消防大隊、省、市駐江口單位參與和配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第三章監測與預警

3、1監測與信息報告

3、1、1氣象水文信息

縣氣象部門應加強對本縣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縣防指。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要提議縣防指提早預警,通知有關鄉鎮(街道辦事處)做好相關準備。當江河發生洪水時,縣防辦應加強與水文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江河雨情、水情,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縣防指,為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適時指揮決策供給依據。

3、1、2工程信息

當水庫、水電站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按照經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縣及工程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在第一時光向下游預警,并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鄉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啟動已編制的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提早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范圍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光。

3、1、3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光、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縣農牧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及時向縣防指報告洪澇受災情景,縣防指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景,并及時向同級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對有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2小時內將初步情景報到市防指,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4小時內上報,為抗災救災供給準確依據。

(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光、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縣防指應掌握水雨情變化、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水利工程蓄水情景、農田土壤墑情和鄉鎮(街道辦事處)供水情景,加強旱情監測,鄉鎮(街道辦事處)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規定上報受旱情景。遇旱情急劇發展時應及時加報。

3、2預警級別的確定與發布

3、2、1根據江河洪水水位(流量)、城鎮受淹狀況、水庫險情、受旱天數、因災死亡人數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程度,將水旱災害分為4個等級:異常重大(I級),發布紅色預警信號;重大(Ⅱ級),發布橙色預警信號;較大(Ⅲ級),發布黃色預警信號;一般(Ⅳ級),發布藍色預警信號(具體災害級別標準詳見本預案附則8、3)。發生異常重大水旱災害(I級)或重大水旱災害(Ⅱ級)時,由省級防指啟動預案,本級響應;發生較大水旱災(Ⅲ級)時,由市防指啟動預案,本級響應;發生一般水旱災害(Ⅳ級)時,啟動縣級預案。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要進行先期處置,組織救援力量進入事發現場,搶救受圍困或受傷人員;對已發生的災害危害范圍程度及發展趨勢進行預研判。根據處置工作需要,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可決定提高應急響應級別。

(1)紅色預警信號及橙色預警信號由市防指根據省級防指的指令報市政府批準后發布,本縣及各鄉鎮作出應急響應。

(2)黃色預警信號由縣防指報經市防指及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發布。

(3)藍色預警信號由縣防指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發布。

(4)發生跨區域水旱災害時,縣人民政府要及時與相關縣(區)人民政府聯系,溝通信息,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3、2、2江河洪水預警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縣防汛辦應加強與水文部門和市防辦的聯系,掌握洪水預測信息,及時向縣防指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景和洪水發展趨勢,為預警供給依據。

(2)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發布范圍,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

(3)縣防汛辦應跟蹤收集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供給基本依據。

3、2、3內澇災害預警

當氣象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縣城或集鎮內澇災害預警區域、級別,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并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必要時,通知低洼地帶居民及企事業單位及時疏散轉移。

3、2、4山洪災害預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災害威脅的鄉鎮,應根據山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布預報警報。

(2)凡有山洪災害隱患的地方,由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國土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繪制區域內山洪災害風險圖,劃分并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山洪災害的地點及范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山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5干旱災害預警

(1)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應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預警防范措施。

(2)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一樣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供給科學依據。

(3)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當加強抗旱服務隊伍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范干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2、6供水危機預警

當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現供水危機,由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向社會發布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供水的準備。

3、3預警響應措施

3、3、1縣防汛辦根據險情、災情,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級別的提議。

3、3、2 Ⅳ級、Ⅲ級應急響應報縣水務局局長簽批,Ⅱ級、Ⅰ級應急響應經縣水務局局長審核后報縣防指指揮長審定,報市防指同意后啟動。

3、3、3上級或本級預案啟動后,縣防汛辦編發啟動應急響應的信息和簡報,分送縣防指各成員單位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指。

3、3、4縣防指各成員單位按照工作職責督促指導本單位和相關鄉鎮(街道辦事處)做好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第四章應急救援與處置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進入汛期、旱期,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災情,并根據不一樣情景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1、2縣防指負責?。?)型以上水庫、水電站和山塘的防洪調度;必要時,視情景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直接調度。防指各成員單位應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及時報告工作情景。

4、1、3洪澇、干旱等災害發生后,由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排澇、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澇、干旱等災害發生后,由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情景。造成較大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并同時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堤防、水庫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4、1、5對跨行政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影響到鄰近行政區域的,在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同時,應及時向受影響地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通報情景。

4、1、6因水旱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陸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斷災害擴大的傳播鏈,防止次生或衍生災害的蔓延,并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4、2信息報告

水旱災害發生后,事發地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和職責單位應立即將事件情景報告上級防汛辦和上級主管部門,上級防汛辦接到報告后向應急委和政府報告,提出啟動預案的提議。

4、3先期處置

水旱災害發生后,按屬地管轄原則由事發鄉鎮(街道辦事處)組織力量進行先期處置:初查災害程度,搶救被困或受傷人員,研判災害發展趨勢,設置現場警戒,提出應急處置意見或提議并按程序上報。

4、4應急處置

4、4、1 Ⅲ級、Ⅳ級應急處置

(1)召開會議,安排部署。由縣防指副指揮長或委托有關負責人召集縣防指有關成員單位召開專門會議,安排部署抗災減災工作??h防汛辦負責會議的組織及有關會務工作。

(2)組成工作組或專家組,安排落實人員赴現場搶險排險。工作組由縣水務局分管副局長帶隊,縣水務局各業務股室視災害事件業務范圍承擔處置任務。

(3)工作組到達現場后,應爭取協調組織各方面力量搶險排險,并及時將工情、險情、災情及應急處置情景告知縣防汛辦。工作組處置完成后,應向縣防指提交處置報告。派出的專家組到達現場后,應及時查勘并研判險情災情,提來源置意見和提議。

4、4、2 Ⅰ級、Ⅱ級應急處置

(1)縣、鄉鎮(街道辦事處)防指成員單位全體人員上崗到位,按職責要求開展抗災減災。由縣委、縣政府督查室進行督促檢查。

(2)召開會議,安排部署。由縣防指指揮長或委托副指揮長召集召開專門會議,全面動員部署抗災減災工作。

(3)組成工作組及專家組,安排落實人員赴現場指導搶險排險。工作組由縣水務局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帶隊,縣防指有關成員單位派骨干力量參加。

4、5指揮協調

防汛指揮機構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后,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由防汛辦立即通知現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迅速組織應急搶險隊伍并調配所需應急物資趕赴現場,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

4、6處置措施

水旱災害發生并啟動本預案后,現場指揮部及縣防指各成員單位立即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

4、6、1迅速調派緊急處置和救援隊伍,進入災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4、6、2全程跟蹤水旱災害及其衍生災害的發展、變化情景,做好實時監測、滾動預報,并及時將災害信息向上、下游有關地方通報。

4、6、3及時向市防指、市應急委、省防指報告水旱災害的發生、發展和處置情景。

4、6、4民政等部門要按照預定方案開放緊急避難場所,轉移和疏散受災人員,做好受災群眾的就地安置,保證必需的生活設施和食品供應。

4、6、5民政等相關部門緊急調撥和配送救災所需生活必需品、藥品等物資和搶險專用設備、器材。

4、6、6公安及交通部門采取疏導或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抗洪搶險現場交通暢通,確保與外界的聯絡。

4、6、7干旱嚴重時,氣象部門應根據天氣狀況和災情發展情景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4、6、8公安部門應根據災情安排警力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生活秩序。

4、6、9衛生、防疫等部門做好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

4、6、10農業等相關部門做好農作物病蟲害的防治工作。

4、6、11工貿局等單位應根據市、縣防指的決定,通知相關單位停產、停業、停課;或限水、限電等。

4、6、12擴大應急

異常重大、重大、較大水旱災害有擴大趨勢或難以控制時,由縣防指報請市防指和縣人民政府向市應急委申請擴大應急;擴大應急決定作出后,由市應急委調集各種處置預備力量投入處置工作。

4、7信息發布與輿論引導

重大水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有關新聞報道必須經縣委宣傳部和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核實后,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對本縣內有重大影響的水旱災害的發展趨勢、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報道,由縣委宣傳部和縣防指審核后,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h人民政府要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對產生重大影響的水旱災害情景進行通報。提高災情信息的透明度,要加強網絡輿情控制正面進行輿論引導,維護社會穩定。

4、8應急結束

異常重大、重大、較大水旱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現場指揮部向縣防指指揮長報告情景,請示結束應急處置工作,經縣防指指揮長批準,由現場指揮部宣布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4、9調查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事發地的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單位要組織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分析評估,構成總結評估報告??偨Y評估報告要在應急處置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報縣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縣人民政府總結評估報告于應急處置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報銅仁市人民政府。

? 供水改造應急預案

為了確保我鄉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平安的節日,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農村供水安全保障,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農村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一、高度重視,加強工程運行管理。

各鄉鎮、街道要加強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工作重要性認識,加強各供水工程人員值班值守。安排供水管理人員對各供水工程進行檢修維護,確保供水工程正常運行,保證節日正常供水。

二、成立供水保障應急小組。

鄉水利工作站成立供水保障應急領導小組,由鄉長羅富松任組長,分管領導鄒仙華任副組長,水利站負責人、各村書記(主任)為組員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及聯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沙蕪鄉水利站站長李霖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各村應在各供水站及村委會公布應急值班電話。(鄉水利工作站及各村春節期間農村供水保障值班人員及電話詳見附表)

三、處置機制

(一)預警機制

1、建立千噸萬人水廠、重點千人以上村級水廠、供水矛盾歷來較為突出水廠、存在重大旱情隱患水廠的聯絡人制度,春節期間每天通過微信、短信實行“零報告”制度。

2、春節期間鄉水利站、供水單位要摸清供水工程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四項指標”。

3、春節期間鄉水利工作站于每天15:00前上報當天當地供水保障情況并預測第二天供水預期情況,同時根據預測情況開展相應預防工作。

(二)報告機制

1、對水廠供水突發事件,必須堅持迅速準確逐級上報的原則。報告必須客觀真實。鄉水利站及各村委會對飲水突發事件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的發展趨勢及可采取措施等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鄉水利工作站將在鄉內主要媒體網站上公布春節期間值班電話,同時明確專人負責盯緊本轄區內“e三明”、值班電話、郵箱等投訴信訪案件。一旦接到投訴信訪,各地要立即問詢核實,啟動應對措施。

(三)處理機制

遇到水廠突發事件,根據“屬地為主”原則,當地要指派專人第一時間前往核實處理。

1、各地應進一步細化完善相關預警措施,遇到突發事件,應第一時間響應處理,并做好記錄上報工作。

2、各村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應及時組織供水管護人員到現場核實險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險情擴大;同時在24小時內向鄉水利工作站和鄉應急管理站上報險情。

3、鄉水利工作站接到缺水報警電話后,第一時間派技術負責人到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提出處理方案。

4、遇到建制村連篇缺水或缺水人口達到1000人以上應向鄉應急管理站上報險情,鄉應急管理站接警后,根據險情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搶險預案,報縣政府值班室備案。

? 供水改造應急預案

1.總則

1.1目的

為做好米易縣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應急處置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城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指揮縣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供水企業及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依據職責分工,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和應對緊急情況。

1.2.2統籌安排,各負其責。依據行政區域、供水范圍、突發事件性質,建立分層分級、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應急處理體系。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指揮、協調、處理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供水企業按照職責負責處置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1.2.3保障供水,常備不懈。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優先采取措施保障居民用水,同時將保證重要公共場所及米易縣黨、政、軍、警重要機關(部門)用水。各級政府、縣直有關部門、供水企業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機制,加強演練,做到平戰結合。

1.3編制依據

1.3.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1.3.2《城市供水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等相關行業標準。

1.3.3《四川省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指南》《攀枝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13年修訂版)》等相關指導性文件。

1.4適用范圍

1.4.1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防范和應急處置。

1.4.2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是指由于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污染、發生不可抗拒自然災害事件(地震、洪災、干旱、滑坡、泥石流等)、取水水庫大壩(攔河堤壩、取水涵管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供水系統設施設備發生事故引起的突發性事件(爆炸、倒塌、失控、毀壞、嚴重泄漏等)城市主要輸供水主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爆管造成局部地區受淹(房屋倒塌、道路塌陷)、原水管道突發事故中斷供水、傳染性疾病暴發、戰爭和恐怖活動等各種自然災害、事故引起的供水突發事件。

1.5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等級分級

按縣城供水突發事件可控性、影響縣城供水居民人口數量和供水范圍的嚴重程度,事件等級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5.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Ⅰ級(特別重大事件):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縣城主城區4000戶以上的居民供水連續停止48小時以上的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5.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Ⅱ級(重大事件):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縣城主城區2500戶以上、4000戶以下的居民供水連續停止24小時以上的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1.5.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Ⅲ級(較大事件):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縣城主城區800戶以上、2500戶以下的居民供水連續停止24小時以上的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2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1.5.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Ⅳ級(一般事件):受突發事件主要因素影響,縣城主城區400戶以上、800戶以下的居民供水連續停止24小時以上的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2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安全事故。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領導機構與職責

2.1.1成立米易縣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供水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發展改革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經合商務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綜合執法局、米易生態環境局、縣氣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國網米易縣供電公司、供水企業等單位主要負責人。

縣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未在本縣或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由所在單位按職務排序遞補。

2.1.2主要職責:研究決定全縣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本預案;指揮和協調全縣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擬定全縣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總結全縣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對相關供水事件應急處置做出決策,下達指令,視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或單位報告;組織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縣城供水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接報、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根據應急事件的發展趨勢和處置效果,及時調整應急處置行動,適時宣布應急結束;負責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新聞發布;指導供水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理工作。

2.2工作機構與職責

2.2.1縣供水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作為縣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縣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2.2.2主要職責:負責與市級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及各鄉(鎮)供水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聯絡,及時了解最新信息,并根據縣城供水重大突發事件情況判定事件等級。根據縣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及時傳達和執行上級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救援車輛的調配和通訊聯絡工作,組織對事件發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負責收集情況,了解事件現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態的發展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發布工作,審查縣城供水重大事件的新聞發布稿件,編發事件應急情況簡報;負責應急響應期間專家組的聯絡,指導各地利用城建檔案,為事件發生地的搶險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基礎性資料;組織全縣范圍供水應急知識宣傳;按照縣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負責縣城供水事件損失的匯總上報工作。

2.2.3事故等級初步判定??h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第一時間初步判斷事件等級。當判定事件等級為Ⅲ級(含Ⅲ級以上)的縣級供水事件時,應立即逐級報告,根據指揮長的決定負責安排縣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地點并通知縣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參加會議,負責按照指揮部的'決策落實各工作小組;在超出縣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向縣供水應急指揮部領導報告,并向市級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請求,將應急指揮權移交市級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當判定事件等級為Ⅳ級(一般)供水突發事件時,通知相應鄉(鎮)供水應急指揮部,指導和協助鄉(鎮)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對本轄區內事件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2.3成員單位及職責

2.3.1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時了解縣城供水突發事件情況,判定事件等級,啟動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送縣供水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執行;根據縣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專家赴事件發生地開展組織應急工作;負責組織對縣管道路、排水設施的搶修,保證道路暢通;協調事件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工作;組織應急供水;按照縣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事件進行調查。

2.3.2縣應急管理局: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做好應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等工作;組織臨時轉移安置災民,做好災民臨時生活安排;組織供水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

2.3.3縣委宣傳部:指導、協調開展縣城供水重大突發事件的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做好網絡宣傳引導、網絡輿情監測工作。

2.3.4縣發展改革局:負責將事件發生后重建基礎設施項目列入投資計劃。根據應急管理的要求,負責應急儲備物資的調度和供應工作。

2.3.5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協助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事件發生后縣城供水重建規劃工作;按照縣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指示,按部門職責協助組織相關力量對事件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

2.3.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本部門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運輸企業車輛運送縣城供水搶險應急物資,組織協調運輸企業提供轉移災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2.3.7縣財政局:負責供水事件應急資金的籌措。

2.3.8縣公安局:負責縣城范圍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處警和通知;與110、122實時通報救援搶險車輛通行情況(出動位臵、路線),保障救援車隊通訊暢通;負責維護治安秩序,參與搶險救援和人員疏散,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確保救援車輛快速通行,協助處置聚集性事件,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2.3.9縣民政局:負責指導協調慈善組織做好災害事件期間的社會捐贈資金、物品的接收、管理及發放工作。

2.3.10縣經合商務局:負責協調應急生活必需品的組織、供應。

2.3.11米易生態環境局:負責水源環境污染的應急工作,協調水源地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環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議并監督實施,防止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或轉移,公布環境污染的有關信息。

2.3.12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水污染引起的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組織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和水質衛生安全監測工作。

2.3.13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包裝飲用水市場監管,處理和防范突發事件發生后引發的飲用礦泉水、純凈水等商品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

2.3.14縣水利局:負責縣城供水重大事件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的協調、調度和水情、汛情的預警、監測,修復毀壞的水利工程。負責應急備用水庫水源、敞開式應急連通渠道的日常維護清理工作,在應急期間負責調度應急備用水源。指導水庫、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維修養護和綜合利用。

2.3.15縣氣象局:負責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和預警,發布災害性天氣預報和預警信息,實時通報雨情信息。

2.3.16縣綜合執法局:負責參與應急期間對涉及違反城市管理和違法違規行為的調查處理,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2.3.17國網米易縣供電公司:負責應急供電設施的搶修,保障應急搶險救援供電需要。

2.3.18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應急救援及搶險救災工作。

2.3.19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建立本轄區相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成立相應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制定和完善本轄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按照“屬地為主”的原則,強化對本轄區供水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在本轄區發生Ⅳ級(一般)供水突發事件時,立即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在上級應急指揮部的領導和指導下,做好現場指揮、事件調查、救援保障、應急處置等各項應對工作。

2.3.20攀枝花市清源水業有限公司:根據本應急預案工作要求制定供水企業內部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建應急救援搶險隊伍,配備應急救援搶險設備,開展應急搶險演練。在縣供水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根據企業內部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好現場搶修作業、事件現場的安全監護、用戶通告等工作。負責應急設備保障(如運水車輛、器材、機具)和應急供水的調配,保證應急供水的需要。配合事件調查、取證、分析工作。

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部門職責,涉及其他部門工作的,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其他部門共同處置。

2.4設立現場救援專業組

2.4.1緊急搶險搶修組成及職責

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局、縣綜合執法局、縣交通運輸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及供電、供水企業等組成。

主要職責是:組織動員受事件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人員避難疏散;組織搶修受損毀的供水、供電和其他市政設施,保障其正常運行和供應安全;對已經發生事件或者可能引發的其它“次生事件”進行搶險,消除隱患;對涉嫌縣城供水設施維護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現場調查取證。

2.4.2水源地污染搶險治理組組成及職責

由米易生態環境局牽頭,縣水利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人民政府及供水企業等組成。

主要職責是:牽頭協調水源地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水源污染消除和治理的方案并實施,防止水源地環境污染進一步擴大或轉移。

2.4.3治安交通保障組組成及職責

由縣公安局牽頭,縣交通運輸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組成。

主要職責是:維持社會治安,處置公共安全事件;維護交通秩序,以確保搶險工作順利進行為前提,視情況對通往事件區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和車輛分流;協調運輸保障。

2.4.4綜合保障組組成及職責

由縣發展改革局牽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民政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經合商務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組成。主要職責是:及時組織調運與受災群眾相關的帳篷、折疊床、棉被等生活類救災物資;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對全縣的自來水供應進行科學合理調度,優先確保居民生活及重要公共場所、設施用水;負責應急物資的緊急調配和供應,設置應急物資發放點;負責應急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應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2.4.5醫療救護組組成及職責

由縣衛生健康局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組成。

主要職責是:組織急救隊伍,及時搶救傷病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監測飲用水衛生、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2.4.6監控監測組組成及職責

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通知攀枝花市清源水業有限公司),米易生態環境局(負責通知縣環境保護監測站)、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通知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應急管理局、縣水利局、縣氣象局及供水企業組成。

主要職責是:調查、核實事件發生的時間、位置、已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查明事件類型、規模、潛在的威脅和影響范圍以及事件成因和誘發因素;組織事件監測,實時掌握事件動態,及時分析、預測事件發展趨勢根據事件變化及時提出應急防范的對策、措施并報告縣供水應急指揮部;監督管理污染物、污染源的監測、防治工作,對環境污染事件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處理,防止污染源的進一步擴大;開展水源、縣城供水等水質、水量監測工作,做好水質、水量等的資料收集、匯總分析并做出報告。

3.日常預防預警機制

3.1監控機構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縣城供水系統運行預警工作,對縣城供水系統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米易生態環境局負責河流水體水質監測,沿河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檢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縣城供水水質監測,對縣城供水水質進行檢驗、資料收集、匯總分析并做出報告。

供水企業應按照縣城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建立水質監測系統,負責對縣城供水系統運行狀況進行評估并作出報告。

3.2監測網絡

針對可能發生的縣城供水突發事件,縣供水應急指揮部整合米易生態環境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水利局以及供水企業的監測系統,建立統一的縣級水質應急監測網絡,定期對水質進行監測。

在日常管理中,各監測部門、機構應不斷完善監測網絡和斷面,在水源地和后備水源地上、下游及保護區范圍內設立監測斷面和監測站點并建立定時跟蹤巡查制度,實時監控其水質、水量狀況。出現異常狀況或判斷會出現異常狀況應及時向縣供水應急指揮部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需要,在第一時間對供水突發事件現場實施不間斷的跟蹤采樣、分析,及時報告監測結果,并對事態危害的發展趨勢和影響程度做出分析、預測,提出初步的處置建議等。

3.3預警

縣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水源地來水及供水預警信息,判斷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及發展趨勢,及時作出必要的預警。預警措施包括: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發布預警公告;責令有關部門、專業機構、監測網點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家組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突發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級別;采取必要措施,做好應急救援準備;根據事態發展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及時更新發布預警信息。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危險已經解除的,指揮部應當立即在原公布范圍內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措施。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4.1.1縣城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供水單位和歸口管理部門應立即按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盡力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除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0、119、120)求助外,還應立即向縣政府和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4.1.2縣應急指揮中心在接到供水較大事件、重大事件、特別重大事件報警后,要及時報縣應急管理局,由縣應急管理局及時報縣政府值班室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人民政府、供水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在縣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出指令前,縣應急管理局按應急預案行使應急指揮權限,進行先期應急處置。

4.1.3接到事件報告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迅速組織力量核實突發事件情況,對突發事件等級和發展趨勢作出研判,縣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建議決定是否啟動縣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同時報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與此同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相應鄉(鎮)人民政府應迅速組織、安排搶險隊員進行搶險、搶修和現場處置,同時與縣公安局協調、組織好治安維護和交通疏導工作。

4.1.4 Ⅲ級(含Ⅲ級以上)的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在積極搶險救災的同時,有關單位必須保護事件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件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和繪制事件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除縣供水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外,需拍照、攝影記錄的必須經縣公安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批準。

4.1.5 Ⅳ級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各鄉(鎮)人民政府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對本轄區內事件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發展。

4.2響應措施

4.2.1當發生特大事件(Ⅰ級)時,采取的措施:由縣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命令,啟動《米易縣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宣布縣城供水進入應急供水狀態,同時報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啟動市級應急預案,上移指揮權;各應急救援小組立即按職責開展各項工作;停止供應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關閉相關給水閥門;限制工業用水;對米易縣的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統一調配,并從就近城市調運桶裝水、礦泉水、純凈水;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4.2.2當發生重大事件(Ⅱ級)時,采取的措施:由縣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命令,啟動《米易縣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宣布縣城供水進入應急警戒狀態,同時報市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啟動市級應急預案,上移指揮權;各應急救援小組立即按職責開展各項工作;限制城市建筑、洗車、綠化、娛樂、洗浴行業用水,削減縣各級工業開發區的工業用水;做好調運商品水的準備;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4.2.3當發生較大事件(Ⅲ級)時,采取的措施:由縣供水應急指揮部發布命令,啟動《米易縣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各應急小組立即開展各項準備工作,隨時待命;縣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立即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供水企業采取應急供水措施。

4.2.4當發生一般事件(Ⅳ級)時,采取的措施:事發地的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立即采取措施,啟動本級政府應急預案全力進行處置,及時控制事態,減少損失,同時組織力量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進行評估,并向縣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在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向縣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請求。縣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需要,組織有關專業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理工作。

4.3指揮協調

4.3.1縣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縣城供水應急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各專業部門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相關的部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按照事件的性質和現場情況,依據各自職責組織并實施搶險救援工作。

4.4信息報告

4.4.1縣城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信息獲取單位應立即報告縣政府、屬地鄉(鎮)人民政府、縣應急指揮中心、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應急管理局??h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縣應急管理局核實情況后,立即將核實情況和建議意見上報縣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其他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通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同時直接報縣人民政府??h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迅速通知縣供水應急指揮部和有關成員單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同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h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隨時向縣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報告事件的后續情況。

4.4.2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4.4.2.1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原因和單位及發生時間、地點;

4.4.2.2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4.4.2.3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等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4.2.4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4.2.5造成水源污染、枯竭,取水、供水受阻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4.4.2.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件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4.4.2.7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4.5各成員單位設立值班電話

縣供水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設立值班制度,確保信息聯絡暢通,24小時對險情進行預警和監測。

4.6新聞發布

縣城供水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過程中信息和新聞的發布實行歸口統一管理,由縣供水應急指揮部和縣人民政府指定的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以確保信息正確、傳遞及時,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社會公布。

5.應急結束

5.1結束程序

5.1.1應急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

5.1.2對于I級、Ⅱ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恢復正常供水后,應由縣供水應急指揮部宣布結束,或者由事發地鄉(鎮)供水應急指揮機構提出,經縣供水應急指揮部審核批準后結束。

5.1.3對于Ⅲ級、Ⅳ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當應急處置工作完畢,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城市恢復正常供水后,應由發布啟動預案的縣供水應急指揮部宣布結束。

5.2善后處置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供水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撫恤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保險理賠、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處理等事項),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一般事件由鄉鎮人民政府、社區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較大事件由鄉鎮政府會同縣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重大事件由縣人民政府會同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特別重大事件由縣人民政府配合市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

5.3事件調查

5.3.1由相應層級的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建由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應急管理、水利、衛生健康等部門組成的事件調查組,20個工作日內形成事件調查報告,包括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內容,上報縣人民政府以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后續繼續保持跟蹤監測。

5.3.2重大質量安全事件調查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各項規定。

5.4總結建議

5.4.1縣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導致應急狀態的事件情況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

5.4.2縣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向縣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做出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5.4.2.1發生事件的供水的基本情況;

5.4.2.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5.4.2.3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5.4.2.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4.2.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5.4.2.6事件結論;

5.4.2.7事件責任人及其處理;

5.4.2.8各種必要的附件;

5.4.2.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5.4.2.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6.1.1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供水企業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組建、管理各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配備專業搶險人員和應急救援器材,在應急搶險救援時確保勝任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6.1.2各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應開展日常演練,同時按照縣供水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參加全縣性的城市供水應急演練,做到平戰結合。

6.2技術保障

米易生態環境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水利局負責水源污染治理、地質災害治理、水質監測、水文地質等方面的技術保障;供水企業負責城市供水應急的技術保障,建立完善的技術文件、技術人才、技術措施保障體系,實現遠程監控等技術手段。

6.3運輸保障

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等有關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的暢通。交通設施受損時,有關部門、單位或當地政府應當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搶修。協調相關運輸企業按照應急情況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征用程序的規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確保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6.4醫療保障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建縣級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開展現場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

6.5物資保障

縣市場監管局、縣發展改革局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根據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供水企業配齊搶險物資、機械設備、機具、車輛等,確保在應對突發事件時搶險物資的供應。凡搶險緊急調用的物資、器材,經縣供水應急指揮部批準,按“先處置、后結算”的要求進行搶險、救助,所發生的費用在搶險完畢后按相關規定處理。

6.6經費保障

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和分級負擔原則,保障應急支出的需要。

6.7預案演練

為確保預案的完善,真正做到能快速、及時、有效地進行搶險排險工作,在本預案公布實施后,供水企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演練計劃方案和演練總結,報送縣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6.8監督檢查

縣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供水企業的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實施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7.附則

7.1管理與更新修訂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定期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審,并視評審情況對預案作出相應修改。該預案編制完成后,按照縣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報批程序報經縣人民政府審定后發布。

供水企業應參照本預案編制本部門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包括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報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7.2獎勵與責任

縣政府對在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脫逃、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7.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政府負責解釋,預案具體應用問題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7.4預案的生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 供水改造應急預案

為切實保障全鄉居民的生活飲用水安全,有效防止供水安全事故的發生,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有效、科學地處置涉及我鄉集中供水安全的突發性事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成立供水應急防范領導小組,統一負責本鄉集中供水應急系統的組織、指揮、協調、管理;

并組織實施供水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預測預警

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飲用水監測與預警系統,負責飲用水的日常監測,確保監測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鄉供水應急防范辦公室要隨時掌握鄉集中供水水源水質、供水水質、管網等動態,一蝎有影響賣危及安全供水的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重大或特別重大的要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經批準后再層層上報。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響應和處置

(一)供水水質防范應急預案對發生的一般性影響、危及鄉供水的事件,領導小組盡快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果斷處置,權力控制事態發展,減少財產和社會損失,并及時向上級應急指揮中心報告。一旦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事件,嚴重影響圈鄉安全供水,應急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上報市級應急指揮中心,以便立即啟動總體應急預案和相應事項的應急預案。

1.供水水質防范范圍:水庫取水

2.供水水質防范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供水水源防范的措施:

(1)設置水源保護區標志,落實長效管理措施。

(2)水源枯竭,限時供水,要提前通知用水戶。

(3)澇情嚴重,確保供水的措施。如無法供水,要提前通知用水戶。

4.供水水質防范的措施:

(1)每天對水源水質以及沉淀水、濾后水濁度、余氯、出廠水進行觀測。

(2)水質發生變化,對源水以及沉淀水、濾后水、出廠水進行觀測,同時向供水水質防范領導小組及上級應急防范領導小組匯報。

5.如果水源污染及水源枯竭影響供水,將采取以下步驟處理:

(1)發生水源污染時,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2)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奔赴現場,盡可能了解事故發生的時間、原因、過程;污染物種類、品名、數量、性狀及污染程度、危害和擴散趨勢,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必要的應急處置工作。

(3)供水水源的水質污染影響供水,迅速采取控制措施,立即停止集中供水,并通過多種媒體向用水戶通告,在污染事故未消除前,不得擅自飲用被污染的水。

(4)水源污染或枯竭無法供水的情況下,聯系市消防大隊提供,從市上供水到XX鄉,每天供水兩車,確保全鄉居民生活用水。

(5)鄉政府組織尋找替代水源,如開展找水打井,解決居民用水問題。

(6)根據檢測的水源水質數據,如能進行預處理的,會同環保、衛生等專業部門研究,在水源處或反應池或沉淀池進行預處理,投加適當的緩沖劑(無煙煤、活性炭以及氧化劑等)。

(7)根據檢測的水源水質數據,如預處理解決不了問題,經上級領導小組同意后,采取必要的停水措施,排放反應池、沉淀池、濾池以及清水池不合格的自來水。

(8)由于水質污染造成人群中毒時,醫療救治組負責實施醫療治。

(9)發現水質變化,領導小組成員隨時掌握情況,保持信息暢通。

(10)嚴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市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水源的保護。

6.醫療救治組人員:

組長: 成員:

(二)管網搶修應急預案

1.供水管網搶修范圍:源水管網、供水主管網。

2.供水管網搶修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3.供水管網搶修設備:

潛水泵、發電機組、電焊機,足夠的應急管道配件、器材,并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4.供水管網搶修時限:

Φ50以下管道白天6小時以內,夜晚10小時以內;

Φ100以上Φ200以下管道36小時以內。

四、責任追究

鄉供水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應急事件重要情況的;

(二)未依照規定完成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應急物資的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三)在應急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四)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五)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五、附則

1.本預案由鄉政府制定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應急防范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 供水改造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迅速、有序、高效、安全、妥善地處置好城市供水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及時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利益,保障市民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體現政府“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確保城市供水安全可靠,保障我縣經濟穩固、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淄博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淄博市供水管理辦法》、《淄博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淄博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高青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文件及相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系高青縣處置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依據,適用于高青縣城市供水管網供水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1)供水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取水水庫大壩、攔河堤壩、取水渠道、涵管等發生垮壩、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災、臺風、雷電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

4)主供配電系統因故癱瘓或發生爆炸、火災的;

5)消毒、凈水構筑物等設施、設備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漏事故;

6)城市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大面積爆管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供水;

7)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8)其他影響城市供水系統正常運行的事故。

1.4突發供水事故分級

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可能性、預計嚴重程度和事件可能影響的范圍,分為特別重大級(Ⅰ級)、重大級(Ⅱ級)、較大級(Ⅲ級)、一般級(Ⅳ級)等四個級別。其中:

1)特別重大供水突發事件(Ⅰ級):

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總供水范圍或占供水總人口的30%以上,且48小時不能恢復供水的;

2)重大供水突發事件(Ⅱ級)

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總供水范圍或占供水總人口的20~30%,且48小時不能恢復供水的;

3)較大供水突發事件(Ⅲ級)

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總供水范圍或占供水總人口的10~20%,且24小時不能恢復供水的;

4)一般供水突發事件(Ⅳ級)

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總供水范圍或占供水總人口的5~10%,且24小時不能恢復供水的。

1.5工作原則

各部門、單位和個人在供水突發事件處置中應執行“科學預警、緊急處置、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

1.5.1科學預警:包括“群策群防”和“科學預測”,充分發揮全體市民的責任感和積極性,把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責任落實到各相關職能部門、個人。各相關職能部門、個人應定期收集、分析供水和社會綜合信息,建立靈敏的預警機制,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時預防和化解,爭取把問題處在萌芽狀態時就得到解決。

1.5.2緊急處置:按照就地就近、及時處置的要求,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接到突發事件信息時,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有關主管部門,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不得延誤。責任部門按應急預案采取緊急處置措施,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按規定上報。

1.5.3統一指揮:對發生各類突發事件,由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和布置,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能范圍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其他相關部門和個人應積極協調配合。

1.5.4分級負責:突發事件中,各部門、單位和個人應按規定及時采取行動,聽從指揮,對分工負責的工作不得推諉回避。

2組織體系

2.1縣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其職責

在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設立高青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縣突發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總指揮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水利局主要負責人及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發展改革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衛生健康局、市生態環境局高青分局、縣應急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商務外事服務中心、縣市場監管局、縣消防救援支隊、國網高青供電公司、事故發生地街道辦分管負責人,以及高青豐源水務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組成。

指揮部主要職責為:(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供水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縣委、縣政府有關城市供水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發供水事故應急工作;(2)建立和完善預警機制,組織制定相關應急預案;(3)指導和協調供水突發事故應急工作,研究決定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事項和重大決策;(4)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發生地區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5)組織指揮較大及以上供水突發事故的調查;(6)負責審定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信息的通報、報告;(7)向縣政府報告供水事故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2.2縣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指揮部下設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指揮部辦公室”),作為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辦事機構。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主任由縣水利局主要負責人見人,副主任由分管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縣水利局相關科室、有關單位負責同志組成.主要職責是:

(1)負責落實指揮部的指令,制定和修訂應急響應方案;(2)建立相關的專家庫,組織應急人員培訓和演練;(3)受理和收集有關供水事件信息并及時上報;(4)指導供水企業做好應急物資儲備;(5)發生供水事故時,負責甄別供水事故級別,初步提出實施預警和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6)應急響應期間,負責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專家工作組之間的聯絡,根據分工組織開展水質、水量的監測和處置工作;(7)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事故的原因、發展趨勢及影響程度等進行評估,為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

2.3指揮部成員單位具體職責

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的組織協調等工作。

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指導主管部門和其他單位開展信息和通知發布,統籌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縣發展改革局: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負責城市應急輸水、調水和供水工程項目的審批工作。

縣公安局: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負責供水突發事故現場交通疏導;維護現場治安,保證應急搶險的順利開展。

縣民政局:指導事故發生地區縣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對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必需的專項資金和有關救援物資儲備資金,建立相關管理、監督和專用賬戶制度,對應急經費的申報、審批和使用情況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做到??顚S谩?/p>

市生態環境局高青分局:負責污染源排查,組織實施水源周圍環境檢測,及時作出水源污染評估,制定水源污染應急處理方案,強化水源周圍污染源的防控。

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為應急搶險提供有關地下管線資料,負責因供水突發事故造成損壞的道路以及供熱、燃氣等設施的搶修和恢復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供水和搶修的交通運輸工具調集保障工作,負責因供水突發事故造成損壞的公路搶通和恢復重建工作。

縣水利局:承擔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指導、協調全縣供水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組織開展供水突發事故調查及處置情況的上報工作;負責縣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的修訂;組織和督導供水企業供水應急預案的演練;負責調度城市供水水源,啟動應急和備用水源,制定應急送水、集中供水、企業避峰用水方案;依托水利工程實施調水引流、引清釋污等措施,保證出廠水質達標;組織協調防汛搶險,為城市供水突發事故處置提供雨情、水情信息。

縣商務外事服務中心:負責協調縣內各商業企業做好瓶裝水的儲備、調配工作,組織縣內各大超市將儲備瓶裝水集中送達指定地點。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供水水質衛生監測,提出應對措施及建議;組織和指導醫療單位做好醫療救治工作,并根據需要調派醫務人員、醫藥物資、醫療設備進行支援。

縣應急局:參與協調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協調做好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供水突發事故調查處理。

縣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組織消防供水車輛對指定地點進行送水。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查處市場乘機哄抬涉水商品物價的違法行為。

縣城市管理局:負責協調市政綠化特種車輛對指定位置飲水供應,限制或停止洗車場用水。

國網高青供電公司:負責為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搶修提供電力供應,為應急供水提供電力保障。

高青豐源水務有限公司做好供水設施運行及管理工作,加大供水設施巡視巡查工作力度,科學合理調度城市供水;供水設備設施出現突發事件時,按照供水企業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并按照規定程序上報;組建搶險救援隊伍,做好搶修設備保養維護和物資儲備工作,接受指揮部統一調度安排;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渠道及時向社會發布停水公告和水質信息。

2.4現場指揮部

根據工作需要,由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相關成員單位、事故發生地街道辦、相關供水單位組成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搶險人員和物資,指揮實施搶險預案,確保實現應急供水目標。主要負責組織傷員救治、人員疏散轉移和群眾安置工作,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對供水突發事故進行綜合分析、快速研判,確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調動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裝備,盡快開展應急處置;及時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指導有關單位統一發布有關信息,確保新聞報道的客觀真實。

2.5專家工作組

指揮部設立專家工作組,作為指揮部的咨詢機構。專家工作組由相關專業部門、供水行業的專家組成。主要負責分析研判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研究制定供水突發事故搶險救援方案,對城市供水突發事故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為應急決策、事故處理提供咨詢和建議。

3監測預警

3.1監測

建立完善日常供水監測機制,做好風險評估,有效預防供水突發事故。

(1)縣水利局做好水源地、輸水工程、水廠等重要環節的安全防護,預防和減少城市供水水源突發事件的發生。

(2)縣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高青分局加強對城市供水水源水質監測,為城市供水提供保障。

(3)供水企業要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做好重點部位安全防控,保證設施設備運行安全。

(4)供水企業要加強對供水調度、自動控制等系統的安全防范,實現供水水量、水壓的實時監測,保證供水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5)供水企業水質檢測中心要做好供水水質檢測,隨時掌握水質變化情況,預防水質突發事件發生。

(6)供水企業要加強危險化學品管理,水廠和水質檢測中心的危險化學品要實行雙人雙鎖管理,消毒間應設置回收和報警裝置。

(7)指揮部依托供水企業水質檢測中心,開展供水水質監測,強化水質抽檢督察,為水質突發事件提供早期預警。

(8)指揮部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對查出的隱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9)指揮部指導供水企業完善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并做好相關宣傳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3.2預警

根據早期信息、監測信息,縣有關部門要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的供水突發事故級別,預警信息應及時上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預警和報警信息應包括:供水事故預警的級別、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警示事項以及應采取的相關措施等。

3.3預警級別

依據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一般(Ⅳ級)四個預警級別,并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來加以表示。

紅色(Ⅰ級):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事故,事件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趨于嚴重。

橙色(Ⅱ級):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事故,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黃色(Ⅲ級):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事故,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藍色(Ⅳ級):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事故,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消除。

3.4預警信息的發布與解除

接到報警信息后,縣水利局分析評估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根據分析評估結果,按國家有關規定立即發布預警信息.紅色、橙色預警由指揮部辦公室提請總指揮批準發布或解除,黃色、藍色預警由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或解除。

發布的內容包括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單位等。

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受停水影響較大的公安、消防、市政、供暖等部門以及工業用戶進行專門告知,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告方式,確保預警信息發布與解除的及時、廣泛、有效。承擔應急處置職責的相關單位接收到預警信息后,應及時向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反饋接收結果。

4應急處置

4.1應急處置程序

4.1.1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一旦獲悉供水突發事件警報,應立即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1.2指揮部辦公室立了解事件發生情況以及發展趨勢形成匯報,報告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4.1.3指揮部負責向社會公眾媒體統一發布突發事件信息,讓有關部門和群眾做好充分準備,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4.1.4經指揮部研究部署應急措施后,通知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實施,指揮部進行協調指揮。根據突發事故應急處理的需要,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實施搶險、救災等工作。

4.1.5有關單位履行各自應急職責,按指揮部統一部署,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提出具體實施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匯報。

4.1.6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可簡單概括為“定性質、早報告、快處置、保安全”。

4.2應急響應

4.2.1分級響應

紅色預警響應(Ⅰ級)

紅色預警情況下,由指揮部提出建議,報縣政府主要領導批準、授權后啟動應急預案,并按程序上報上一級政府、部門。指揮部所有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到崗到位??h長主持成員會商會議,部署有關處置工作,各行動小組按照分工開展工作,組織調度全縣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處置。

橙色預警響應(Ⅱ級)

橙色預警情況下,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指揮部批準,由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必要時由指揮部將有關情況上報縣政府主要領導,有關成員到崗到位。指揮部總指揮主持成員會商會議,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按照分工開展工作,所有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要前往應急第一線,現場指揮部負責協調所有成員單位的資源,確保搶險成功。

黃色預警響應(Ⅲ級)

黃色預警情況下,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指揮部批準、授權后啟動應急預案,由指揮部辦公室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協調相關成員單位,負責現場的應急搶險與指揮工作。

藍色預警響應(Ⅳ級)

藍色預警情況下,指揮部辦公室啟動應急預案,并報指揮部,由指揮部辦公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調動供水企業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根據實際需要,縣有關部門(單位)啟動部門預案進行應急響應,配合處置。

4.3應急搶修及應急供水

當啟動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縣有關部門應按照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對搶修現場提供物資、通訊、運輸等后勤保障,維護社會穩定。同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4.3.1供水設施損壞引起的供水事件

①以專業搶修隊伍為主,動員和協調一切社會力量,迅速搶修損壞的供電、供水、凈配水設施及管網設施。

②組織安排各成員單位臨時向無水或者低壓區域送水,優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需要。

③在最短時間內建立臨時供應設施和取水點。

④在情況嚴重情況下可啟動應急水源,包括水廠貯存水、局域管網水補壓井、自備井。

⑤供水企業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調配轄街內水廠水量。

⑥根據自來水廠產量和管網情況,采取分時段供水。

⑦必要時限制或者停止其他行業用水。

4.3.2水源水質或供水設施受到污染引起的水質突發事件

①水廠現有工藝不能解決時,及時上報應急指揮部下令停止該水廠的供水。

②及時調度其他正常水廠的自來水或啟用未受污染的備用水源,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飲用水。

③確認被污染的供水設施徹底斷開。

④立即通知可能受其影響的用戶。

⑤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判明發生的污染種類、污染范圍、影響程度等情況。

⑥通知相關醫院,采取相應救治措施。

⑦通過消火栓和排水口等設施對污染管段進行排放、沖洗、消毒。

⑧加強對水源水和管網水進行檢測,確認水質合格后恢復供水。

⑨加強水質監測,隨時掌握水質的變化情況。

4.3.3儲存間二氧化氯、臭氧嚴重泄漏導致供水企業停止供水

①迅速組織醫療技術人員全力搶救中毒人員并疏散人群,同時啟動吸收裝置。

②以專業搶修隊伍為主,動員和協調其他社會力量,對現場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③切斷泄漏源,控制事故發展,盡量縮小影響范圍。

④向受影響居民臨時送水,確保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⑤科學調度轄區內水廠產量,緩解供水需求。

⑥檢測空氣中有毒氣體含量,確定對人體無危害后才能進入事發地。

⑦全面檢查有關供水設施,確保無安全隱患方可恢復生產。

4.4擴大應急

4.4.1如果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以高青縣現有應急資源和人力難以實施有效處置,指揮部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匯報情況,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決定是否請求上級部門參與處置工作。

4.4.2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本縣大部分地區,造成的危害程度十分嚴重,超出高青縣自身控制能力,需要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的,指揮部通過縣人民政府,將情況立即上報省、市人民政府,由上級有關部門直接指揮或授權高青縣指揮,統一協調、調動各方面和外市應急資源共同參與事件的處置工作。

4.5社會動員

4.5.1依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確定社會動員的等級。在啟動全縣或部分地區城市供水應急處置時,由縣政府批準并發布社會動員令,向社會公眾發布事件信息,實施現場動員。

4.5.2全縣范圍內的社會動員,由縣政府報請市政府批準。指揮部負責全縣社會動員工作,會同宣傳部門搞好宣傳教育,制定社會動員方案,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4.6應急結束

4.6.1城市供水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已經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4.6.2特別重大和重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由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一般和較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由指揮部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

4.6.3城市供水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應將情況及時通知參與事件處置的各相關部門,必要時由指揮部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消息。

5恢復重建

5.1善后處置

5.1.1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

5.1.2事發地各街道辦事處應當做好安民,安撫、理賠工作,有關部門和相應機構應當做好社會救助、保險賠付工作。

5.1.3供水企業繼續跟蹤對源水、管網水水質的監測,及時掌握情況,做好處置。

5.2調查和總結

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參與處置的各部門對應急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并在應急救援結束后一個月內,一般、較大供水突發事故的總結評估報告,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報指揮部辦公室;重大、特別重大供水突發事故的總結評估報告,由指揮部辦公室報縣人民政府。

6附則

6.1本預案由縣水利局牽頭擬定,由縣政府批準后印發實施。預案要定期評審,并根據形勢變化和實施、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并報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備案。

6.2本預案由縣水利局負責解釋。

? 供水改造應急預案

1總則

編制目的

為及時、妥善處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輕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以保障高壩鎮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編制依據

根據《xxx水法》、《xxx防洪法》、《xxx防汛條例》、《xxx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涼州區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河流洪水、內澇災害、山洪災害、干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堤防決口的次生衍生災害。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抗旱防汛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抗旱防汛的現代化水平。

抗旱防汛工作實行各村委會主任,各單位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分村、分單位負責。

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和堅持執行防抗結合的原則。

抗旱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堅持依法抗旱防汛,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

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堅持抗旱防汛統籌,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嚴格執行相關法規,在充分利用水資源的同時,要切實保護好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組織指揮體系

xx鎮人民政府設立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抗旱防汛日常工作及水旱災害突發性事件應對工作,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政府辦公室。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組織機構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農業的副鎮長和武裝部長任副組長,成員為:鎮政府辦公室、鎮水管站、派出所、國土所、鎮財政分局、鎮民政辦、鎮統計站、鎮農技站、畜牧站、林業站、學區輔導站、供電所、鎮衛生院、鎮廣播站構成。

職責分工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領導、組織、指揮全鎮抗旱防汛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抗旱防汛搶險的各項政策、規章和制度以及上級抗旱防汛指揮部調度指令和批準的防洪搶險預案;及時掌握全鎮旱情、水情、汛情、災情,組織實施抗旱減災措施、抗洪搶險、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鎮政府辦公室:負責執行鎮黨委、鎮政府及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發布的重大抗旱防汛、救災等決策、指令,督促有關站、所履行職責,并監督協調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鎮武裝部:負責全鎮抗旱防汛搶險隊伍的組織、訓練等工作。根據汛情、災情需要,協調民兵連隊協助政府擔負抗洪搶險、營救群眾、轉移物資及執行重大防洪搶險任務。

鎮水管站:負責全鎮防汛搶險及所屬重點水利渠系的運行和管理;制定完善全鎮抗旱防汛搶險各類預案;收集、提供旱情、雨情、水情、汛情、洪水預報,;負責實施全鎮抗洪搶險工作的技術指導及

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護抗旱防汛搶險秩序和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緊急防汛期間協助防汛部門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打擊偷竊防汛物資、破壞防汛工程及通信設備的違法犯罪行為,做好抗旱防汛搶險的治安保衛工作。

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的監測、勘測、預報和預防工作;負責全鎮范圍重點區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負責地質災害及泥石流防御預案的制定和落實。

鎮財政分局:負責落實、解決防汛搶險經費;及時下撥省、市、區下達的抗旱、防汛投資并監督使用;根據防汛搶險和水毀工程修復的急需程度,籌措、調劑、落實防汛經費。

鎮民政辦:負責全鎮水旱災害的調查評估,做好災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災工作。

鎮統計站:統計旱情、汛情、險情、災情,并及時做好上報工作。

鎮農技站、畜牧站:負責做好本行業的抗旱防汛搶險工作,及時準確掌握水旱災害動態,組織、協調、落實災區農、牧業減災、救災措施。

鎮林業站:負責全鎮造林地抗旱保苗預防工作。

學區輔導站: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強對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學生不到水庫、河道、池塘等水域游泳,及時掌握并上報學校受洪澇災害情況,做好學校的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供電所:負責全鎮抗旱防汛及抗洪搶險期間電力設施的安全運行和電力供應;發生緊急情況,線路中斷時,要及時派出專業技術人員搶修,確保防洪搶險的電力供應。

鎮衛生院:負責組織災區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緊急情況發生后,要立即組織衛生醫療救護隊進入受災區域,及時救治和運轉傷病人員,做好災區災后消毒和防疫工作。

鎮廣播站:負責根據抗旱防汛領導小組提供的旱情、汛情,及時向群眾發布抗旱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搶修、抗洪救災知識的宣傳

指導工作,做好嚴厲打擊盜竊防汛物資、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等犯罪行為的宣傳報道。

3預防及預警機制

預防預警信息

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預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

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降水量、洪峰、洪量、受災人口、農作物、群眾財產;工礦企業設施;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利設施等方面的災情損失。

(2)洪澇災害發生后,受災村組及時向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報告受災情況,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迅速收集匯總災情,全面掌握救災情況,并及時向區政府和區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突發重大險情或重大災情,應在第一時間內采用電話或其他方式向區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情況,同時組織核實災情,并及時將核實的災情上報。

旱情信息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各村應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出科學依據。

災害發生后,各村組及時收集旱情災情動態信息,并及時向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報告,重大抗旱行動應隨時上報區抗旱防汛指揮部。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預防預警行動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水和干旱災害的自我保護意識,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組織領導機構,落實抗旱防汛責任人、抗旱防汛隊伍及預警措施,加強抗旱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重點地段水毀工程修復,對存在問題的堤防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

(4)預案準備。編制、修訂、完善各類抗旱防汛應急預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制定嚴格的抗旱水資源調度方案和節水限水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河流堤防險工險段,要制定工程搶險方案。

(5)物資準備。按照各村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須的防汛物資,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資,以應急需。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可按險情、災情需要統一調配抗旱防汛物資,以應急需。

? 供水改造應急預案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鄉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村范圍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二、應急機構及職責

(1)應急機構

成立菜花坪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歐陽中勝(黨委書記)擔任總指揮,副總指揮由余霆(鎮長)、王斯(人大主席)擔任,農業辦、綜治辦、黨政辦、環保站、文化站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農業辦主任徐運川兼任。各村(社區)相應成立應急指揮機構。

(2)部門分工及職責

指揮部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飲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了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鄉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在應急響應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相應指揮機構的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報;協調指導事發地相應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鄉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其他成員: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學安全。

三、預防與預警

重點預防對象及其責任

? 供水改造應急預案


每個人都知道水是生命之源,沒有水我們將無法存活。在現實生活中,供水系統可能會遭受各種威脅,例如自然災害、惡劣天氣、設備故障、人為破壞等,這些威脅都將導致供水中斷。為了確保供水系統能夠在各種緊急情況下穩定運行,保障居民的正常用水,供水企業制定了供水保障應急預案。


一、災害防范


在制定供水保障應急預案時,首要任務是災害防范。各個供水企業需要了解當地的自然災害情況,例如地震、洪水、暴雨等,根據不同的災害風險,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例如,在地震多發區域,供水企業需要加固水庫和供水管道,確保在地震發生時系統不會受到嚴重破壞。在洪水多發區域,供水企業需要做好排水系統的清理和維護工作,確保供水設施的正常運行。供水企業還需要與當地政府合作,定期演練應急預案,并及時更新和修訂。


二、設備維護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不僅僅是為了應對自然災害,還需要考慮供水設備的故障和維護。供水企業需要定期檢查和維修供水設備,確保其正常運行。一旦發生故障,供水企業需要有相關的應急處理措施,例如備用設備、緊急修理隊伍等。供水企業還需要在設備故障時保持與用戶的溝通,及時通知用戶供水中斷的情況,以及恢復供水的時間。


三、應急儲備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還包括應急儲備的措施。供水企業需要儲備足夠的備用水源和水質監測設備,以應對可能發生的供水中斷。在緊急情況下,供水企業需要能夠迅速投入備用水源,以確保居民的正常用水。供水企業還需要配備足夠數量的應急物資,例如消毒劑、水桶、滅火器等,以應對不同類型的應急情況。同時,供水企業還需要與居民共同制定應急規劃,鼓勵居民自備應急用水物資,提高應對緊急情況的能力。


四、信息發布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還需要包括信息發布的措施。供水企業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發布系統,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及時向用戶發布供水中斷的信息,并提供解決方案。供水企業還需要與當地政府、媒體等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傳達。


供水保障應急預案的制定是供水企業的重要任務,也是對社會的一種責任和承諾。只有通過科學規劃和應急演練,供水企業才能保證在緊急情況下及時、有效地恢復供水,保障居民的正常用水。同時,也需要廣大居民的支持和參與,共同營造一個安全、穩定的供水環境。

中文字幕有码在线播放_91最新91精品91蝌蚪_yellow字幕网在线播放不了_欧美一线不卡在线播放
<u id="upe4z"></u>
<form id="upe4z"><source id="upe4z"><dl id="upe4z"></dl></source></form>

          <wbr id="upe4z"><legend id="upe4z"></legend></wbr>

              日韩亚洲欧美成人| 国产精品美女xx| 亚洲国产一区二区三区a毛片| 欧美区视频在线观看| 亚洲第一页中文字幕| 亚洲综合色自拍一区| 99视频在线观看一区三区| 亚洲激情在线观看视频免费| 欧美日韩视频第一区| 国产精品美女久久久久久久| 国产毛片精品视频| 国产情侣一区| 欧美激情在线狂野欧美精品| 亚洲深夜激情| 欧美日韩一区自拍| 亚洲电影激情视频网站| 亚洲精品乱码久久久久| 日韩午夜电影av| 欧美在线视频免费播放| 美女福利精品视频| 久久久久国色av免费观看性色| 免费观看成人www动漫视频| 91久久精品久久国产性色也91| 欧美成人国产一区二区| 最近看过的日韩成人| 亚洲视频导航| 一区二区国产日产| 欧美日韩精品| 国产香蕉97碰碰久久人人| 国产精品日韩一区| 欧美一二三区精品| 一区二区三区鲁丝不卡| 亚洲三级毛片| 一本久道久久久| 欧美日韩国产美| 中文久久乱码一区二区| 欧美在线视频导航| 欧美午夜久久久| 欧美日韩在线一区| 亚洲欧美日韩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 欧美色综合天天久久综合精品| 亚洲精品视频免费观看| 亚洲二区三区四区| 国产精品v欧美精品∨日韩| 亚洲在线1234| 一本久道久久综合婷婷鲸鱼| 欧美福利电影在线观看| 久久久蜜桃一区二区人| 欧美激情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视频| 国内自拍亚洲| 国产区日韩欧美| 久久久中精品2020中文| 国产亚洲一区在线播放| 在线观看欧美日韩| 国产日韩欧美精品一区| 欧美在线网址| 久久夜色精品国产欧美乱| 国产精品播放| 亚洲国产毛片完整版| 欧美大片va欧美在线播放| 亚洲欧美日韩中文播放| 久久香蕉国产线看观看av|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久久久久久| 国产裸体写真av一区二区| 老色批av在线精品| 欧美日韩一区二区在线观看| 欧美影院成人| 国产综合久久久久影院| 欧美成人精品在线播放| 精品99一区二区三区| 欧美va日韩va| 国产人成一区二区三区影院| 国产欧美在线观看一区| 久久国产福利| 亚洲网在线观看| 亚洲欧洲日产国码二区| 亚洲黄色高清| 国产亚洲欧美aaaa| 亚洲欧美日韩国产综合在线| 欧美一区2区视频在线观看| 欧美日韩不卡| 亚洲精品久久久久久久久久久久久| 国产伦精品一区二区三区视频黑人| 久久美女艺术照精彩视频福利播放| 亚洲图片自拍偷拍| 伊人久久亚洲热| 久久综合久久美利坚合众国| 国内精品美女av在线播放| 亚洲欧美春色| 亚洲片在线观看| 99re国产精品| 欧美日韩精品一本二本三本| 欧美精品电影| 国产欧美高清| 亚洲卡通欧美制服中文| 欧美另类高清视频在线|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av| 亚洲性视频网址| 国产精品国产三级国产普通话蜜臀| 欧美日韩免费| 伊人婷婷欧美激情| 亚洲高清色综合| 夜夜嗨av一区二区三区免费区| 久久午夜国产精品| 亚洲精品国精品久久99热一| 久久久久久久网| 欧美日韩免费在线观看| 久久精品国产96久久久香蕉| 国产一区二区三区av电影| 欧美一级淫片播放口| 国产精品日韩精品欧美在线| 免费在线观看成人av| 国产精品午夜视频| 在线观看一区二区精品视频| 欧美日韩高清区| 麻豆久久久9性大片| 亚洲美女尤物影院| 亚洲激精日韩激精欧美精品| 亚洲网址在线| 日韩一级精品视频在线观看| 销魂美女一区二区三区视频在线| 欧美日韩亚洲成人| 亚洲免费一区二区| 91久久久久| 欧美性理论片在线观看片免费| 亚洲欧美日韩一区二区三区在线| 性感少妇一区| 午夜精彩视频在线观看不卡| 国产精品入口麻豆原神| 欧美日本在线| 欧美日韩1区2区3区| 久久亚洲免费| 一区二区自拍| 国产精品久久亚洲7777| 欧美精品激情在线| 久久久亚洲国产天美传媒修理工| 国产精品一二| 国产精品二区二区三区| 伊人春色精品| 欧美国产日韩视频| 国产精品免费看| 亚洲欧美文学| 另类图片国产| 亚洲天堂av在线免费| 狠狠干狠狠久久| 欧美日韩一区二区三区四区在线观看| 欧美在线视屏| 亚洲免费不卡| 亚洲欧美日韩电影| 久久精品毛片| 欧美大片免费观看在线观看网站推荐| 午夜国产精品视频| 欧美日本不卡高清| 国产欧美精品一区二区三区介绍| 亚洲视频在线观看免费| 久久久免费观看视频| 欧美日产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 欧美一激情一区二区三区| 国产精品理论片在线观看| 欧美日韩国产色视频| 妖精成人www高清在线观看| 亚洲色图在线视频| 欧美顶级少妇做爰| 国精产品99永久一区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