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質押合同(集錦14篇)_借款質押合同
發表時間:2019-12-16借款質押合同(集錦14篇)。
借款質押合同 <一>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___________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
第一條
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為: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_,大架號為:___________,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
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
3、身份證原件□
4、身份證復印件□
5、車鑰匙()把□
6、保險□
7、車船使用稅□
8、購車發票□
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凈,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條甲乙雙方自愿共同認定該車價值:__________________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為: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
第五條借款利息、費用:___________借款壹拾日期利息%;叁拾日(月)利息%;綜合費用。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借款期限:__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七條還款方式:___________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八條保證條款:___________
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動。
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汽車。若甲方暫未出售汽車,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燒毀、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質押權人):___________乙方(質押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質押合同 <二>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
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gu份于gu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質押合同 <三>
甲方(貸款人、質押權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質押人):
身份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機動車質押給甲方,作為借款擔保。為進一步明確當票以外其他事項,現依據《中華冉閔共和國民法典》、《典當管理辦法》,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質押車輛基本情況
質押典當車輛品牌: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臺。機動車牌照號碼: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機器號:__________ 。
第三條:質押車輛擔保范圍
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等處分抵押機動車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當金)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額:__________,大寫萬元整。
質押車輛評估價值合計:__________ ________元。
借款期限: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借款的實際放款日以借據為準)。
借款費用:月利率:__________ ‰ ________月綜合費率: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 ‰
第五條:乙方支付費用:
乙方按月利率:__________ ‰ ________月綜合費率: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 ‰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當期在5日內,利息和綜合費按5日計算。(本合同項下每3天計為一個月)
乙方應于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的綜合費用。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向甲方提交相應的《承諾書》承諾利息或綜合費的支付時間與逾期費用。
乙方如需續當,應履行上述約定,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根據《典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質押權。
本合同項下,日利率、日綜合費為:
________日利息=月利息/3;
________日綜合費=月綜合費/3。
第六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是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且未向甲方隱瞞可能影響甲方做出貸款判斷或可能影響乙方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與有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典當申請表》所列的資金用途相一致。
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乙方應遵循甲方辦理典當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甲方對貸款使用情況和乙方收入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甲方要求的資料、信息,并保證所提供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乙方保證對質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并保證在與甲方簽署本合同和當票時,質押機動車上不存在涉及任何形式的質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質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質押物進行質押,并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連帶責任。
第七條:雙方責任
質押車輛在交付甲方前,由甲乙雙方共同對該車進行驗車拍照(或錄像),并由乙方當場簽字確認。
質押車輛在甲方封存期間。甲方負責該車的安全并不得使用、轉讓、出租、出售、拆動(在當期內因車輛行駛時間長或自然老化造成的自然損壞除外)。(經雙方協商可視情況變動)
質押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在質押期間,甲方須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車輛和有效證件與資料。若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責任。
機動車質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甲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價時,乙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甲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乙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當金。
第八條:絕當物的處理
乙方在本合同借款到期后逾期5日未辦理贖當或續當手續,甲方視為該質押物為絕當。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款項進行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質押權委托拍賣機構將上述機動車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擔??铐椉芭馁u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托甲方代為辦理。
第九條:__________特別約定
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綜合費用,甲方每日按借款金額的5‰增收違約金。
隨車手續:__________,由甲方保存。
第十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如需仲裁,可另行商定。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布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甲方對當票、本合同及合同展期所做的保證義務為本合同及當票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是當票及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當票及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修改的繼續有效。
借款人為個人或個體工商戶的,本合同自乙方及財產共有人簽字并按手印、甲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借款人為企業的,本合同自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按手印并加蓋公章、甲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附有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抵押決議及授權代表的授權委托書)
本合同項下各條款間相互獨立,各條款的效力不受其他條款的影響。某條款或某部分條款無效的,其他條款仍有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生效后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存檔一份。
第十二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__________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抵押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
(簽字并蓋章) (簽字、按手印或蓋章)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
借款質押合同 <四>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
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借款質押合同 <五>
甲方(借款人、質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貸款人、質押權人):
身份證號:
地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質押借款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質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車架號碼分別是:發動機號碼分別是:______機動車所有人:______機動車輛照號碼分別是:______,外觀內置情況:______。
二、借款金額:
三、借款期限:
四、借款費用:
五、本合同約定:
甲方按月交納和綜合費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綜合費用。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向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質押權。
六、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
《機動車輛質押借款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費;實現債權和質押權的費用(包括質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七、甲方保證對質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
八、雙方責任:
1、質押車輛在乙方封存。在借款期限內,乙方負責該車的安全并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損壞。
2、質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在質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和票證資料。若是由于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4、機動車質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后,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5、本合同項下借款,自貸款人放款之日起計算利息和綜合費用。
6、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用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債務為止。
7、超期付息費還本金,每日按借款金額的15%增收違約金。
8、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
9、乙方行駛質押權處理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的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十、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不接受書面形式之外的'任何變更。
十一、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捺印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提示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質押合同 <六>
動產質押款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 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中國《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 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動產質押的設定。設定動產質押,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
第一條 貸與人_________將第三條所載的動產,無償貸與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約定_________使用后,返還其物。
第二條 借貸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條 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用人應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處。
第五條 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應事先將設計書及費用估計提示貸與人,征得其同意。
第六條 借用人返還借用物時,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應否回復原狀,取決于貸與人。如貸與人不允許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時,應償還其費用,但以其現存的增加價額為限。
第七條 空口無憑,受立此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與人(簽字):_______ 借用人(簽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質押合同 <七>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股權作為質押押給乙方取得借款,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借款、利息。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仟萬(大寫______)元整的貸款。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借款利率為______。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應隨時接受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公司的股權(______%)及其派生的權益。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系指該股權所享有的所有現實和將來的權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質人對標的公司的投票權和其他管理權、請求支付紅利或其他款項分配并收取該等款項的權利、剩余財產的分配權以及其在標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利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元整。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4)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_公司股東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五條 擔保的債權范圍及清償順序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股權質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______仟萬元整)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如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息,利息及費用,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第六條 逾期違約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應每日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3)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三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借款質押合同 <八>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為:,發動機號為:,大架號為:,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已提供文件打“√”把□□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凈,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條
甲乙雙方自愿共同認定該車價值: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為:。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大寫:。第四條借款用途:。第五條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壹拾日期利息%;叁拾日(月)利息%;綜合費用。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條
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八條
保證條款:
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動。
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汽車。若甲方暫未出售汽車,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質押合同 <九>
股權質押典當借款合同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地址:
電話:
典當行(貸款人) :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股權作為當物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 綜合費, 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采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股權質押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股權質押合同》 以及任何補充協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聲明、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票》中典當須知項下內容、 《續當憑證》中續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 括保險費、保管費等直接費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假日。
1.4 月指當金發放之日起(含當金發放當日)每屆滿 30 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當票, 當票系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 的收款憑證,并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 續當系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 5 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 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 6 個月,續當期自前次典當 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簽發續當憑 證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續當及續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系指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后,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轉當及 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 6 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系指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后,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并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的,甲方必須首 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否則不成立抽當, 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于沖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項目費 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將發生的前述項目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的發生。
1.10 絕當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 5 內日贖當或與 1 乙方達成續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生。
第二條 當物
2.1 甲方自愿以其對 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以下簡稱該股權)作為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 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2.2 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系指該股權所享有的所有現實和將來的權利和利益,包括但不 限于出質人對標的公司的投票權和其他管理權、 請求支付紅利或其他款項分配并收取該等款 項的權利、剩余財產的分配權以及其在標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利益。當物擔保的債權 債權范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范圍及處置當物后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及 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 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 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股權質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 、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 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 訴訟費、仲裁費、 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 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后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4 絕當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 乙方處置當物后所得價款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4.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 當金本金 當金及用途
第四條 當金及用途
4.1 該股權典當借款金額(簡稱當金)為人民幣大寫
4.2 甲方借款用途為 受乙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條 典當期限
典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簽發當票, 典當期限以當 票上記載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 息、費率
6.1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綜合費率為 為 元。 %,以第三條約定的當金為基數從乙方發放當金之日起算。
6.2 甲 、 乙 雙 方 一 致 同 意 , 乙 方 一 次 性 預 扣 典 當 期 限 內 月綜合費大寫 %、月利率為 %,合計 元( 元)。 , 甲方應按借款用途使用當金, 并隨時接。
6.3 典當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當日支付;典當期限超過一個月的,甲方必須按月向乙方支付典當期內的利息,支付的日期為每屆滿 30 日的次 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的當日支付。續當利息支付標準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綜合費, 對于剩余月份的綜合費,甲方應在當月利息支 付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6.5 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不受典當期限及續當期限的影響,典當期限及續當期 限屆滿的, 利息和綜合費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計算, 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 時,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方式同 6.3、6.4 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 在不違反 6.7 款規定的前提下, 甲方應償還至實際償還之日期間的按前述標準計算的所有的利息、 綜合費以及第十條約定的逾期違約 金、第十三條約定的違約金等,且甲方償還上述債務不以當物的變現價值為限,當物實際變現價值低于乙方債權金額的,甲方仍應負清償責任。6.8 雙方一致確認: 乙方向甲方收取費用未明確注明收費性質的,均視為收取本合同項 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 額, 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后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 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甲方向乙方銀行賬戶支付的款項, 均視為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 若甲方支付 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 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后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 續當
7.1 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 5 日內, 甲方可向乙 方申請續當, 經乙方同意續當的, 甲方應結清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綜合費以及乙 方墊付的費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續當手續, 包括但不限于對續當之前發生的債權進行 對賬。
7.2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續當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同第五條。
第八條 贖當
8.1 甲方提前贖當,應經乙方同意。
8.2 甲方提前贖當,乙方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若乙方僅預除了部分綜合費,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與乙方結算利息和剩余綜合費。
8.3 在絕當發生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時起至當物被處置前,甲方選擇贖當的, 應結 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綜合費、乙方代墊的費用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已發生的全部費用,并按 照第十條承擔逾期違約金。
第九條 絕當
9.1 若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從其約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應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 6 個月內處置完畢。
9.2 若甲方與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或者甲 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 6 個月內處置完畢的, 乙方有權單 方委托資產評估機構對當物進行評估,并決定以拍賣或變賣方式處置當物, 但乙方以變賣方 式處置當物的,變賣價格不低于評估價的 70%。
9.3 乙方拍賣或變賣當物后或甲方與乙方達成以當物折價抵償乙方債務后,甲方應按照 乙方的指示和要求辦理當物的過戶手續。
9.4 乙方處置當物所得價款,若不足以清償乙方全部債權,甲方應繼續承擔清償責任;若在清償乙方債權后尚有剩余部分,由乙方退還甲方。9.5 本合同若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證執行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人民法院決定當物的處置方式。
9.6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 9.1/9.2/9.3 款規定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 處置當物。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 的價格不得低于估價金額的 70%。
第十條 逾期違約金
10.1 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甲方應每日按當金的萬分之 期違約金。
10.2 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及綜合費外,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0.3 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第十一條 提前收回貸款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宣布債權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貸款,并依法處置當 物:
11.1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借款資金用途;
11.2 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1.3 當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險,或當物 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當物可能滅失、 或擅自 處理(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典當、贈予、再質 押、 托管、 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 當物;
11.4 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11.5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11.6 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1.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含甲方對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 或到期不能履行, 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 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11.8 當物有隱蔽瑕疵或當物的市場價急劇下降的,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 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 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9 當物滅失、部分損毀或價值減少,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或補足,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10 當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現后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的除外; 4 9.1/9.2/9.3 款規定程序而直接變賣當物, 但乙方變賣當物 向乙方支付逾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1.11 拒不接受乙方經辦人對質押財產進行查驗或拒不接受乙方對甲方貸款用途進行 檢查和監督或在上述查驗、檢查、監督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11.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對賬要求的;
11.13 違反《股權質押合同》中的義務的;
11.14 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條 甲方聲明及保證
十二條 甲方的聲明及保障
12.1 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有效法律法規和標的公司的章程、相關合同等對質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資義務, 其對本協議項下質押股權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 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其 它權益、權利,并保證在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持續地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2.2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 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 并不再在質押 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12.3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質權的障礙與限制;
12.4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股權質押有效設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12.5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簽訂后,質物出現上述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質押的情形;
12.6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典當、贈予、再質押、托管、以股權進行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質物;
12.7 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2.8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均是真實,并擔保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12.9 甲方承諾:一旦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擔保;
12.10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12.11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配股的, 出質人應以自有資金出資購買并隨質物一起質押。出質人不購買而出現質物價值缺口的,出質人應當及時補足;
12.12 出質期間,因質物而取得的分紅、派息應作為保證金存入質權人的保證金賬戶,作為保證金擔保,乙方指定的賬號為:
12.13 準許乙方及其經辦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標的公司檢查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
12.14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費。如逾期不還,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12.15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股權質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 5 日 內書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補救措施;
12.16 按照乙方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和除第十條外的其他約定,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3.1.1 按當金本金的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13.1.2 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13.1.3 有權宣布債權提前到期,收回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
13.1.4 本條違約責任與第十條逾期違約金是相互獨立的。
13.2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如期發放當金,否則,應根據違約金額和天數,每日付給甲方萬分之 違約金。
第十四條 保證人責任
14.1 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14.2 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當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當物的擔保系平行的、 并列的, 乙方可以選擇優先實現保證債權, 不受當物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14.3 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 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14.4 本合同項下的當物的擔保不成立 (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 、 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 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當物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14.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續當、對賬單,均自動對保證人發生法律效力, 但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 保證人僅在 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轉當一致的,各保證人對乙方的轉當債權仍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乙方與各保證人之間無須再另行簽訂保證合同, 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 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4.8 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后,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 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14.9 上述條款, 除乙方與保證人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中明確約定廢止其中的'任一條款,否則上述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其他事項
15.1 乙方無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 6 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15.2 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十六條 通知與通訊
16.1 甲方指定 為履行本合同的聯系人和代理人, 代理與乙方進行對賬、代辦質押手續、收款、還款、續當、轉當,贖當、處置當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為直接對甲 方產生法律效力。16.2 乙方指定 為本合同的聯系人, 代表乙方與甲方進行聯絡,乙方代表 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的放棄、變更、或減低均對乙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16.3 甲方聯系方式 , 通訊地址 ,電子郵 。 箱 乙方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 任何一方變更聯系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 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 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 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和標題項下的任何條款應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附 則
18.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 ,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8.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保證人各執 份。
第十九 補充約定
甲方: (簽字或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保證人一: (簽字或蓋章)
保證人一: (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借款質押合同 <十>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資公司(下簡稱D公司)73%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73%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73%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并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后仍有余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于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布三次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余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并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后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后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記后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并獲得相當于轉讓價款的價款后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后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并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于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B有限責任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借款質押合同 <十一>
合同編號:
甲 方:(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住 址:(戶籍所在地)
電 話: 郵政編碼:
乙 方:(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甲方愿意將其有權處分的、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資產作為質押物,向乙方申請借款。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事項
1.1 借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1.2 借款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監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 綜合管理費率:
(1)計費方法:按每個月30天、每年360天計算。
(2)計算公式為:綜合管理費=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借款金額×實際占用天數。(實際占用天數從放款日開始計算)
1.4 借款利率: (計息方法同上)。
1.5 借款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關費用。
1.6甲方將其在 營業部開設的資金賬戶 和對應的上海股東賬戶 深圳股東賬戶 提供給乙方,用于監管和在必要時處分質押物,乙方提供資金供甲方使用并進行監管。
第二條 質物
2.1 甲方用作質押的資產是指在上述賬戶內的證券交易所流通的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證券投資基金、企業債券、國債、以及資金(以下統稱證券)。用于質押借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監管賬戶內以下幾種股票不作為質押物:
(1)上一年度虧損的上市公司股票。
(2)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3)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
2.2 甲方賬戶內的自有資產市值 萬元(包括股票和資金),甲方將其中的 萬元資產質押給乙方,質押率為 %。甲方并授權乙方對該賬戶進行監管,乙方監管資產總額為 萬元;
(1)質押率=借款本金/質押證券市值×100%。
(2)質押證券市值=∑質押證券數量×前日證券收盤價+資金。
2.3 在質押合同生效期間,甲方可置換質押物。如果甲方買入本協議
2.1款規定的股票,其市值不計入監管資產總值。
第三條 借款的償還
3.1 甲方按當票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借款的綜合管理費,在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本金及欠繳的管理費、利息。(雙方可商請證券營業部從甲方資金賬戶代收)
3.2 甲方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后,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辦理續當手續;
3.3 甲方可提前或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償還借款本、息、費。在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后,借款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向證券營業部提供的《客戶承諾書》、《授權委托書》同時自行終止;
第四條 質權的行使
4.1 甲、乙雙方為控制因股票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特設立警戒線系數140%,警戒線市值 萬元和平倉線系數120%,平倉線市值 萬元;
(1)警戒線市值=借款本金×140%
(2)平倉線市值=借款本金×120%
4.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處分質押物。但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單方面處分質押物并收回借款本金、管理費、利息,乙方可以持甲方預留的清密通知單、身份證復印件、股東卡復印件等憑單修改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并對監管賬戶內的證券進行平倉和劃撥資金。因乙方行使上述權限導致監管賬戶發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1)監管賬戶內的監管資產總額降至警戒線市值時,甲方應于下個交易日向監管賬戶增加資金或股票,避免使監管資金總額少于警戒線市值。
(2)如乙方不及時補足資金或股票,致使監管資產總額低于平倉線市值時,視同甲方已授權乙方于此交易日起平倉處置全部監管資產,并可以把當日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最低委托買入價作為平倉委托價,如當日未能全部成交,依次順延,直至監管賬戶上的資金余額足以支付借款本金及應繳管理費、利息。
4.3 借款到期后,甲方未辦理續當手續也未歸還借款本、息、費,乙方可于T+5個交易日起平倉處置其監管資產,并可以把平倉當日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最低委托買入價作為平倉委托價,如當日未能全部成交,則依次順延,直至監管賬戶上的資金余額不少于借款本金及應繳管理費、利息。
4.4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從監管賬戶支取和轉出超出監管資產總額以外的資金,不能支取和轉出資產總額以內的資金。
4.5 甲方不能撤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指定交易,不能辦理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證券轉出托管手續,也不能辦理掛失凍結監管賬戶。
4.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借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情況和資料。
4.7 本合同所適用的政策與法律環境發生變換而影響到業務的繼續進行,甲方承諾可在保障各方利益的前提下與乙方協商解除合作關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在本合同生效期內,甲方未按當票約定的時間向乙方交納綜合管理費,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據本合同4.3款賣出質押物,所獲資金用于清償甲方借款本、息、費。
5.2 借款合同期滿,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履行還款義務,也未與乙方辦理續當手續,乙方可依據本合同4.3款賣出質押物,所獲資金用于清償甲方借款本、息、費。甲方還應當根據當期內的息、費標準和逾期天數,補交當期利息和有關費用;
5.3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任何一方不依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擅自變更、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質物合法性、無爭議的處分權、及其他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并要求甲方補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危及借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借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本、息、費,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其他條款
6.1 質押物在質押期間所產生的孽息(包括送股、分紅、派息等)隨質押物一起質押。
6.2 甲、乙雙方簽訂質押借款合同后,分別向證券營業部提供《客戶承諾書》和《典當行通知書》。以上文件及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當票》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節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6.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6.5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則有該公民簽字生效)。
6.6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市 街(路) 號
借款質押合同 <十二>
合同編號:
出質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帳號:
質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為確保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元,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年月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咀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附:號《質押合同》項下:
質押財產清單
出質人:(公章)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質押擔保借款合同范文三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胯款人: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
胯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
胯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第四條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占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并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
胯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質押合同 <十三>
合同編號:
甲 方:(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住 址:(戶籍所在地)
電 話: 郵政編碼:
乙 方:(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甲方愿意將其有權處分的、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資產作為質押物,向乙方申請借款。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事項
1.1 借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1.2 借款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監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 綜合管理費率:
(每年360天計算。
(2)計算公式為:綜合管理費=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借款金額×實際占用天數。(實際占用天數從放款日開始計算)
1.4 借款利率: (計息方法同上)。
1.5 借款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關費用。
1.6甲方將其在 營業部開設的資金賬戶 和對應的上海股東賬戶 深圳股東賬戶 提供給乙方,用于監管和在必要時處分質押物,乙方提供資金供甲方使用并進行監管。
第二條 質物
證券投資基金、企業債券、國債、以及資金(以下統稱證券)。用于質押借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監管賬戶內以下幾種股票不作為質押物:
(1)上一年度虧損的上市公司股票。
(2)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3)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
2.2 甲方賬戶內的自有資產市值 萬元(包括股票和資金),甲方將其中的 萬元資產質押給乙方,質押率為 %。甲方并授權乙方對該賬戶進行監管,乙方監管資產總額為 萬元;
(1)質押率=借款本金/質押證券市值×100%。
(2)質押證券市值=∑質押證券數量×前日證券收盤價+資金。
2.3 在質押合同生效期間,甲方可置換質押物。如果甲方買入本協議
2.1款規定的股票,其市值不計入監管資產總值。
第三條 借款的償還
利息。(雙方可商請證券營業部從甲方資金賬戶代收)
3.2 甲方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后,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辦理續當手續;
息、費。在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后,借款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向證券營業部提供的《客戶承諾書》、《授權委托書》同時自行終止;
第四條 質權的行使
乙雙方為控制因股票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特設立警戒線系數140%,警戒線市值 萬元和平倉線系數120%,平倉線市值 萬元;
(1)警戒線市值=借款本金×140%
(2)平倉線市值=借款本金×120%
管理費、利息,乙方可以持甲方預留的清密通知單、身份證復印件、股東卡復印件等憑單修改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并對監管賬戶內的證券進行平倉和劃撥資金。因乙方行使上述權限導致監管賬戶發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1)監管賬戶內的監管資產總額降至警戒線市值時,甲方應于下個交易日向監管賬戶增加資金或股票,避免使監管資金總額少于警戒線市值。
(利息。
息、費,乙方可于T+利息。
4.4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從監管賬戶支取和轉出超出監管資產總額以外的資金,不能支取和轉出資產總額以內的資金。
4.5 甲方不能撤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指定交易,不能辦理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證券轉出托管手續,也不能辦理掛失凍結監管賬戶。
4.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借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情況和資料。
4.7 本合同所適用的政策與法律環境發生變換而影響到業務的繼續進行,甲方承諾可在保障各方利益的前提下與乙方協商解除合作關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息、費。
息、費。甲方還應當根據當期內的息、費標準和逾期天數,補交當期利息和有關費用;
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任何一方不依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擅自變更、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無爭議的處分權、及其他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并要求甲方補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義務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危及借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借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本、息、費,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其他條款
分紅、派息等)隨質押物一起質押。
乙雙方簽訂質押借款合同后,分別向證券營業部提供《客戶承諾書》和《典當行通知書》。以上文件及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當票》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節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法規的規定執行。
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則有該公民簽字生效)。
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市 街(路) 號
借款質押合同 <十四>
出質人: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貸款人: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借款人: (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本合同簽約各方本著平等、真實、自愿的原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其享有合法所有權或充分處分權的動產或權利(以下統稱“質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附件“質押物品清單”)質押給乙方,以擔保丙方與乙方簽訂的________ 號《中國光大銀行個人貸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
第二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人民幣_________ 元、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實現貸款項下債權及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
第三條 上述質押物的暫作價以質押物品清單上記載的評估價格為準,但其最終價值以質權實現時實際處理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物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實際放款前,由甲方交付(或背書后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 質押物的票面價值不作為處分該質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乙方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乙方依據本合同規定行使或實現質權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如下:
(一)甲方是質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對質押物享有合法而充分的處分權,有權簽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擔保外,甲方未曾在質押物上設置任何其他擔保。質押物的所有權不存在任何爭議,依法可以作為質押擔保的標的物。
(二)甲方已仔細閱讀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內容,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甲方如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本合同已經過合法的`授權。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質押物的、并將會對質押物的價值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五)未經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所設立的擔保外,甲方不得在質押物上設立任何擔?;蚱渌拗疲嗖坏脤|押物做出轉讓、出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質押物。
(六)甲方已按時支付所有與質押物有關的應付的費用及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各種稅項),并已完全遵守和履行所有與質押物有關的其他合同及條件。
(七)為確保本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優先性和可強制執行性,及為確保及完善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甲方已完成或將完成所需的所有登記或備案手續。
(八)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質押物或其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質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通知乙方。質押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的,一經乙方要求,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乙方認可的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物,處分所得應用于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九)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處分質押物時,予以無條件配合。一經乙方要求,甲方須協助乙方取得與乙方實現其債權有關的一切必要的批準或同意,或協助乙方辦理其他一切必要的手續。
(十)甲方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損害乙方質押權的行為。
(十一)出質的權利依法可以轉讓。
(十二)如質物為出質權利,甲方同意辦理有關止付手續。
(十三)只要丙方在主合同項下仍有任何債務尚未清償,甲方將不會就其已被乙方處置的任何質押物,向丙方追償或主張權利。
第七條 質權的效力
質權的效力及于質押物的從權利和孳息。
第八條 費用承擔
甲方作為委托人的,甲方應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承擔質押物的公正、登記、保管、提存等費用。
第九條 一旦丙方發生了主合同項下任何違約行為,或甲方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聲明、承諾或義務,或發生了針對質押物的查封、扣押、重大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可能導致質押物價值減少的事件,或丙方發生了主合同界定的違約事件(以上統稱為“違約事件”),乙方有權處分質押物并提前清償貸款。
第十條 乙方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物所得的款項,除相關政府部門另有規定外,按以下順序處理:
(一)用以支付乙方在行使其權利或其處分質押物所產生的或引起的一切費用和開支;
(二)用以支付乙方因處分質押物而需交納的稅款;
(三)用以實現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擔保的債權。如乙方處分質押物所得的款項不足以實現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債權,乙方仍有權向丙方追索;如有余額,乙方應將余額交付給甲方。
第十一條 乙方和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項下貸款及其相關條款的內容,除貸款展期或增加貸款本金金額外,無需征得甲方的同意,甲方將在變更后的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質押擔保獨立于主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并且,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不應受到乙方與丙方之間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的影響,不應受到丙方對甲方任何債務或義務的履行或未履行的影響。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所設質押的質權有效期與主債權的訴訟時效一致。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項下,甲方應當全額支付其應付的任何款項,不得提出任何抵銷主張,亦不得附帶任何條件。
第十五條 本合同各方之間的文件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后即被視為送達。乙方發給甲方和/或丙方的文件,如以掛號信方式發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視為送達,如以傳真發送,在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甲方和/或丙方發給乙方的文件,則需在乙方實際收到后方可視為送達。
第十六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在乙方所在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七條 乙方已提請甲方和/或丙方特別注意有關其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并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和/或丙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各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質權自質押物移交于乙方占有時或相關權利憑證交付于乙方、或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或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解決?!堆a充協議》與《質押物品清單》等均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合同各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承諾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當債務人、擔保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擔保權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行。擔保人對債權人根據本合同提出的強制執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本條為可選條款,雙方當事人選擇在本合同中_________。
1、適用;
2、不適用。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簽訂。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借款人(丙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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