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計劃生育課程教學計劃
發表時間:2025-03-13學校計劃生育課程教學計劃(錦集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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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推行計劃生育,調控人口總量,提高人口素質,優化人口結構,促進家庭幸福、社會和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單位)以及戶籍地或者居住地在本市的公民。
第三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第四條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科學技術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以及計劃生育協會等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應當協助人民政府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第五條 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實行綜合管理以及以居住地管理為主的管理體制。
上級人民政府對下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對所屬有關部門實行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宣傳教育、科學技術、綜合服務、獎勵扶助、社會保障、提高婦女地位、促進婦女就業、消除性別歧視和增進公民健康等措施,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以及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推行計劃生育工作中應當依法辦事,文明執法,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第八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以及有關市級部門對在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組織、個人,按照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人口發展規劃的制定與實施
第九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口規劃行政部門應當依據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訂本行政區域的人口發展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十條 市、區縣(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人口發展規劃,制訂人口和計劃生育實施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人口和計劃生育實施方案應當規定調控人口總量、提高人口素質、優化人口結構、加強生殖保健、保障經費投入、落實計劃生育獎勵和社會保障等措施,以及有關部門、單位、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綜合管理人口和計劃生育的職責。
第十一條 人口和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由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在本轄區內負責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實施方案,其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與人口有關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時,應當有利于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并征求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的意見。
第十三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落實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管理職責。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管理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
第十四條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實行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責任制,通過村民和居民自治規范,依法做好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做好本單位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單位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實行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責任制。
第十五條 市、區縣(自治縣)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把人口和計劃生育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人口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的需要。
第十六條 有關行政部門、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開展經常性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及指導工作,倡導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念。
第十七條 計劃生育科學研究、宣傳教育、藥具管理和技術服務等機構負責人口和計劃生育科學技術研究、宣傳教育、免費避孕藥具供應、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工作。
第十八條 市、區縣(自治縣)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人口信息資源共享制度。衛生和計劃生育、公安、工商、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民政、教育、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應當互相提供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面的數據和信息。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按照規定填報人口和計劃生育統計報表。人口和計劃生育統計數據由各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負責匯總并逐級上報。
第三章 生育調節
第十九條 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
第二十條 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夫妻自主安排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
前款夫妻在子女出生前到夫妻一方戶籍地或者女方現居住地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進行生育登記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及時辦理。
第二十一條 有兩個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其中一個或者兩個子女經市或者區縣(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鑒定患有非遺傳性疾病,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二)其中一個或者兩個子女患有遺傳性疾病,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是經醫學干預后,市或者區縣(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鑒定可以生育正常嬰兒的。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但是復婚夫妻除外:
(一)再婚前雙方合計育有一個子女,再婚后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二)再婚前雙方合計育有兩個及以上子女,再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符合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請再生育一個子女。
第二十二條 收養子女不得違背有關收養和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
將子女遺棄的,不得申請再生育;將子女送養的,不得以送養子女為理由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三條 申請再生育的夫妻,應當填寫再生育申請表,經雙方戶籍地所在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核實生育情況并簽注意見后,報夫妻一方戶籍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接到再生育申請后,應當將申請人的有關情況公示兩個工作日,并在接到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申請和公示材料報區縣(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批。
區縣(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和公示情況等有關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再生育的決定。決定批準再生育的,發給再生育服務證;不批準再生育的,書面通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對涉嫌違法生育的,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進行調查。必要時,市或者區縣(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可以要求當事人進行技術鑒定以查清事實,當事人應當配合。
技術鑒定結果證明當事人違法生育的,技術鑒定費用由當事人承擔;技術鑒定結果證明當事人未違法生育的,技術鑒定費用以及當事人由此產生的交通費、誤工費由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承擔。
第四章 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二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計劃生育、有利于女孩成長的社會經濟政策和社會保障政策。
第二十六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三十日。產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產假期滿后可連續休假至子女一周歲止,休假期間的月工資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但不得低于當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護理假十五日,護理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第二十七條 職工接受計劃生育手術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計劃生育手術假期視為工作時間。計劃生育手術住院期間確需護理的,根據手術單位建議,給予其配偶護理假,護理假視為工作時間。
第二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分別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享受以下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一)獨生子女父母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分別發給二點五元至五元的獎勵金,或者給予總額不低于三百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在招工、錄(聘)用、解決住房、扶貧、救濟以及子女入托、入學、養老、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三)居民年老后,所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養老保險、發給獎勵扶助金等方式,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
(四)職工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后增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后按照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
(五)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夫妻雙方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多種形式的扶助保障制度,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社會保險、按照規定發給特別扶助金等方式,給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質幫助。
獨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財政撥款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由財政開支,企業單位列入成本稅前開支。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第二十九條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后,收養或者生育子女的,應當注銷并收回其《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依法收養殘疾兒童者除外。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被注銷的,應當從注銷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違反規定生育、收養子女的,應當退回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第五章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第三十條 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第三十一條 市、區縣(自治縣)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避孕節育綜合服務制度,普及相關科學知識。
第三十二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建立、健全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絡,改善技術服務設施和條件,提高技術服務水平。
第三十三條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圍繞生育、節育、不育,開展優生優育、生殖保健、避孕節育的宣傳教育和孕情檢查、隨訪服務工作,承擔計劃生育技術、生殖保健的咨詢、指導和技術服務,并接受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
個體醫療機構不得從事計劃生育手術。
第三十四條 計劃生育,以避孕為主。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應當指導育齡人員自主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
第三十五條 實行圍產期保健和出生缺陷篩查監測制度,防止或者減少出生缺陷發生,提高出生嬰兒健康水平。
夫妻一方經醫學鑒定患有不宜生育疾病的,應當在醫師指導下采取長效避孕措施。
醫療、保健機構對產前診斷其胎兒患有嚴重遺傳性疾病或者嚴重缺陷的孕婦,應當提出終止妊娠的醫學建議。
第六章 胎兒性別選擇限制
第三十六條 嚴禁利用超聲技術等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嚴禁非醫學需要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組織、介紹妊娠婦女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非醫學需要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
第三十七條 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實施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并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指定:
(一)取得從事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行政許可的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
(二)國務院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和技術標準。
第三十八條 實施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應當由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實施機構三人以上的專家組集體診斷作出。確需終止妊娠的,經實施機構審核同意后實施手術。鑒定及手術結果應當通報被鑒定者戶籍所在地的縣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
第三十九條 施行非選擇性別需要終止中期以上妊娠(妊娠十四周以上,下同)手術的機構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并由區縣(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指定:
(一)依法取得從事施行終止中期以上妊娠手術行政許可的醫療、保健機構;
(二)國務院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和技術標準。
第四十條 符合法定再生育條件妊娠的婦女,因非醫學需要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不批準再生育。已發放再生育服務證的,由發放再生育服務證的縣級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收回。
第四十一條 終止妊娠的藥品,僅限于在獲準施行終止妊娠的醫療、保健機構使用。禁止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終止妊娠藥品。
藥品生產、批發企業不得將終止妊娠藥品銷售給未獲得施行終止妊娠手術資格的機構和個人。
第四十二條 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建立和完善超聲波診斷儀和染色體檢測機構備案登記、超聲波妊娠檢查診斷登記、人工終止妊娠登記、終止妊娠藥品使用登記、嬰兒出生以及死亡登記報告等管理制度,并定期將登記情況上報主管的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三條 不符合再生育條件,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對男女雙方分別征收社會撫養費:
(一)按照當事人生育行為發生時,政府統計機構公布的其戶籍地所在區縣(自治縣)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社會撫養費;
(二)違法生育兩個以上子女的,依照第一項規定的計算基數(以下簡稱規定的計算基數),按照違法生育子女的人數為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
(三)一胎生育兩個以上子女的,按照生育一個子女計算征收社會撫養費;
男女一方無能力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其社會撫養費由另一方繳納。
第四十四條 婚外生育子女的',對男女雙方按照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收入水平分別征收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
第四十五條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由區縣(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征收決定,也可以委托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征收決定。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征收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指定的銀行按照規定一次性繳納。
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征收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作出征收決定的機構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作出征收決定的機構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分期繳納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但是滯納金不得超過欠費本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機構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收取的社會撫養費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第四十六條 符合再生育條件,但是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履行再生育審批手續的,處二千元罰款。
第四十七條 當事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拒絕接受技術鑒定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八條 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組織、介紹妊娠婦女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單位和個人,由區縣(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對違反本條例規定施行終止中期以上妊娠的機構,由區縣(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條例規定,將終止妊娠藥品銷售給未獲準施行終止妊娠的機構、個人或者藥品零售企業的,以及藥品零售企業銷售終止妊娠藥品的,由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經銷藥品貨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上述規定中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視情節依法給予直接責任人員和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分。
第四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區縣(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一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執業證書和執業許可證;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記過直至開除的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為他人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
(二)利用超聲技術等技術手段非法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
(三)進行假醫學鑒定,出具假計劃生育證明的。
第五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的登記、報告等管理制度的,由區縣(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一條 醫療、保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開展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發生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有過錯且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二條 偽造、變造、買賣計劃生育證明的,由區縣(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收繳假證明或者注銷,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計劃生育證明的,由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注銷其計劃生育證明;出具證明的單位有過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十三條 阻礙、干涉他人實行計劃生育或者協助、包庇、縱容他人違反規定生育的,由區縣(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記過直至開除的處分。
第五十四條 對不履行計劃生育管理職責和義務的部門,由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并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對未完成人口和計劃生育責任目標的單位,按照責任書的約定追究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經濟、行政責任。
第五十五條 拒絕、阻礙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區縣(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并予以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六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計劃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依法辦事,侵犯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
(二)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賄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貪污計劃生育經費或者社會撫養費的;
(五)虛報、瞞報、偽造、篡改或者拒報人口和計劃生育統計數據的;
(六)對不符合再生育條件的人員,發給再生育服務證的;
(七)拒不落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和優待的。
第五十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和其他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八條 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按照國務院《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規定執行。
第五十九條 歸國華僑、出國留學人員和涉港澳臺、涉外居民的生育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本條例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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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社區計劃生育工作在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下,在社區居民以及社區干部的大力支持下認真履行計生專干應有的工作職責,既使工作高效有序運轉,又使社區計劃生育工作整體水平有較大的提高,現將20XX年上半年工作總結:
為了做好我社區的計劃生育工作,社區專門成立了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由書記親自抓,配有專門的計劃生育專干。下設11個居民小組,為了推進我社區人口環境而服務,同時成立了××社區計劃生育協會理事會1個,常務理事會1個,下設11個會員小組,發展會員540人,聯系戶1300人。
為了扎實、有效地掌握轄區的計劃生育對象情況,我社區建立了《常住人口登記冊》、《已婚育齡婦女卡》、《藥品發放登記冊》等,為了有效的流動人口,社區對有固定營業網點的流動人口建立統一的《流動人口花名冊》,將流動人口與流出人口分別造冊登記,我社區流出2人,育齡婦女1人,育齡人員1人,并為21個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建立信息卡。
計劃生育政策性強,業務性強,容不得絲毫的湊合和虛假,半年來,我對計劃生育工作以求實求政的指導思想,時時處處堅持高,嚴要求,對上級下達的任務,基本落到實處。每月及時上報統計報表,臺賬、使報表、臺賬及時運轉。我社區上報人口計劃11個,已生8個,4男4女,二孩1個,無計劃外生育,為杜絕弄作虛假和漏報出生,在平時工作中,我們大力倡導說實話,干實事、摸時底、報實數、求實效的“五實”精神,強調寧可降低計生率也不虛報一例出生,為提高統計打下堅實的基礎。流動人口方面,我們嚴格學習流動人口制度,摸清了流動人口底數,使“一證管多證”制度落實到實處,20上半年我社區流動人口共89戶,159人,育齡人員:116人,其中已婚育齡婦女47人,無孩的2人,一孩23人,二孩18人,多孩4人,無措施3人,上環的21人,結扎的19人,總出生3人,(2男1女),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45人,公安暫住證:29人,工商營業證54戶,現孕人員1人。今年5月份組織10名流動育齡婦女參加區上統一的環、孕情檢查,從而使流動人口步入規范化軌道。
在計生工作為居民服務中做到關心、熱心、耐心。關心就是從生活上關心他們,熱心就是熱心為他們服務,耐心就是耐心做他們的工作。一是建立社區班子成員聯系重點戶制度,定期。隨時掌握和了解他們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二是優質計劃生育服務,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三是加強藥具,提高優質服務,認真作好藥具的發放工作。運用專柜,做好藥具發放情況,寫好藥具隨訪記錄,讓藥具發放率達到90%以上,按藥具目標責任書,進一步提供優質服務。
上半年計劃工作做了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教育內容上力求實用,主要是社會治安、婚姻、計劃生育、交通安全與城市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重點加強《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法律法規的。二是在教育形式上力求多樣,利用“三八”、“五一”“十一“等節日開展婚姻新風進萬家活動,通過板報、條幅單,組織豐富多彩的文體娛樂活動。三是在教育規劃上注重突出重點,以點帶面,生產經營相關的政策法規,讓廣大經營者不僅懂得了如何依法經營,懂得如何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使××社區的人口更上一層樓。
總之,上半年社區計劃生育工作,將在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在社區居民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通過深入廣泛的和掌握社區育齡婦女及相關人口的基本情況,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檔案,讓本轄區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得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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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計劃生育成員單位,我們認真履行職責,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在審查表彰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工作中,認真落實計生"一票否決"制度。我們在審查時,一律要求出具縣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簽署的對擬評優評先單位和個人的審定意見,凡擬評單位和個人的違反計生政策的,堅決取消其評先資格。
二是在人才市場管理中,加強了對流動人口的管理。我們在辦理、審批外來、外出人員聘用手續時,有效證明核查率達到90%以上。同時,針對實行人事代理的人員工作、居住地較為分散,聯系較為困難的情況,,我們從今年以來,加大對這一部份人的管理力度,對流動人口進行了全面登記,要求人才交流中心及時清查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證明,對未持證明的,限時叫他們辦證。從今年2月底開始,我局下屬人才交流中心已多次深入流動人口住地,清查他們的婚育證明及孕情、出生等情況,對沒有婚育、生育證明的,我們及時向桂溪鎮鎮中居委及桂溪鎮計生辦作了匯報,并按要求及時進行了處理。
三是積極支持、配合做好計生干部隊伍建設。我們和縣計生委一道,在調研的基礎上,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基層人口與計劃生育干部隊伍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對計生干部人事制度進行改革,推行干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制度,從而形成能上能下、有效激勵的用人機制。同時,強化了對人口計生干部的培訓和考核,加大對計生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表彰力度,調動了計生干部的積極性。
我局的計生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離上級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增添措施,搞好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使我局計生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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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根據《貴州省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的制度,并明確一名負責人主管計劃生育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計劃生育部門的組織建設,充實計劃生育工作隊伍,健全縣級以下計劃生育服務網絡。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按規定配備計劃生育專職干部;村(居)民委員會應有專職計劃生育工作人員。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把人口與計劃生育事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隨財政收入的增長增加對計劃生育事業的投入。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對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實行綜合治理。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按照國家、集體、個人共同合理負擔的原則,在農村逐步建立和推廣獨生子女戶、二女結扎戶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
第七條 省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計劃生育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
第八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人口計劃的落實;組織開展計劃生育的宣傳教育;貫徹執行有關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計劃生育具體措施的落實;負責計劃生育經費的籌措和管理。
第九條 村(居)民委員會應把計劃生育作為村民自治和社區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實行民主公開、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達到村(居)民委員會計劃生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目標要求。
第十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明確一名負責人主管本單位計劃生育工作;執行有關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計劃生育宣傳教育、避孕節育措施及獎勵等各項工作所需經費;確定計劃生育管理機構或者專、兼職人員,督促做好計劃生育日常管理工作,保證人口計劃的完成;保障實行計劃生育職工的合法權益;把計劃生育納入群眾性的創建文明單位的活動,將是否達到計劃生育規定指標,作為評優的重要條件。
第十一條 已婚婦女年齡在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年滿23周歲初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不滿24周歲的,可享受晚育待遇。
第十二條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要求再生育的,生育間隔時間為4年以上,即前一個子女出生后滿4周歲,才能再生育下一個子女。因患不孕癥5年以上,依法收養了一個子女后,又恢復生育能力并要求生育一個子女的,不受間隔時間限制。
第十三條 依法要求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憑《結婚證》在女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辦理一孩《計劃生育證》;依法要求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辦理二孩《計劃生育證》。
第十四條 縣(市、區)計劃生育行政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手續齊全并要求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出辦理《計劃生育證》的,應在申請之日起30天內給予辦理。
第十五條 “非遺傳性病殘兒”鑒定,必須由病殘兒父母提出書面申請,經父母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核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部門簽署意見,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提交地、州、市計劃生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由地、州、市計劃生育病殘兒醫學鑒定小組進行鑒定;對本地、州、市無法鑒定的疑難病癥,由地、州、市計劃生育行政主管部門報請省計劃生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由省計劃生育病殘兒醫學鑒定小組進行鑒定。
第十六條要求進行計劃生育節育手續并發癥鑒定者,應持有效手術證明和病史資料,向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由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后報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經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提交縣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鑒定小組進行鑒定。
第十七條 夫妻一方患有重度智力低下、遺傳性舞蹈病、遺傳性小腦運動失調、進行性肌營養不良、遺傳性肌強直、先天成骨不全、全身白化病、血友病、先天性全色盲及其他再發風險高的遺傳性疾病,不宜生育。
第十八條 本省居民與香港、澳門居民,臺灣同胞以及華僑和外國人婚后要求在省內生育子女的,必須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狀況證明和在省內一方居民的生育證明,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在本省居民戶籍所在地的計劃生育部門辦理有關生育手續。
香港、澳門居民,臺灣同胞以及華僑和外國人婚前已有子女,以及本省居民與香港、澳門居民,臺灣同胞以及華僑和外國人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大陸定居的,不計算該子女數。
第十九條 節制生育應采取長效避孕為主的綜合節育措施。已生育一個子女、無禁忌癥的婦女,應在生育后第42天至第90天內落實節育措施;已生育兩個子女的育齡夫妻一方,應在生育第二個子女后第42天至第90天內落實絕育措施;計劃外懷孕的婦女,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二十條 已婚育齡婦檢對象應按省計劃生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每年到計劃生育服務機構或經計劃生育部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接受4次免費孕情、環情檢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應為其提供生殖健康優質服務。
第二十一條 醫療單位或各類診所在明知生育對象不能出具合法《計劃生育證明》,要求進行妊娠期保健或分娩時,要報告當地計劃生育部門。
第二十二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職工,一方或雙方晚婚、晚育的,可享受下列休假:
(一)晚婚假:國家規定職工婚假為3天,晚婚的,再增加10天,共計13天;
(二)晚育假:在產假期間未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女方除享受《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產假90天外,再增加30天,共計12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7天;在產假期間辦理了《獨生子女證》的,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產假90天外,再增加90天,共計18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7天。
第二十三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職工落實計劃生育節育措施的,自手術之日起,可享受下列節育手術假期:
(一)放置宮內節育器,休息2天;重體力勞動者,一周內不安排重體力勞動;
(二)取宮內節育器,休息1天;
(三)輸精管結扎,休息7天;
(四)單純輸卵管結扎,休息21天;
(五)人工流產,休息14天;人工流產同時結扎輸卵管,休息30天;人工流產同時放置宮內節育器,休息16天;
(六)中期終止妊娠,休息30天;中期終止妊娠同時結扎輸卵管,休息40天。
第二十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頒發《獨生子女證》,并按《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獎勵和優惠待遇:
(一)一對夫妻只生育一個子女(不含雙胞胎、多胞胎)的;
(二)獨生子女死亡后,符合生育政策再生育一個子女的;
(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喪偶后,撫養子女一方再婚,另一方沒有生育過子女的;
(四)夫妻婚后不育,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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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東省關于計劃生育若干問題的試行規定
山東省關于計劃生育若干問題的試行規定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山東省關于計劃生育若干問題的試行規定
山東省關于計劃生育若干問題的試行規定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1980年3月31日山東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推行計劃生育,控制人口增長,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它關系到民族的興旺發達,關系到子孫后代的健康,關系到四個現代化的建設和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自覺地實行計劃生育,是每個公民的義務。為了推動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三
條關于“國家提倡和推行計劃生育”的要求,結合我省的具體情況,對計劃生育的有關問題作如下規
定:
一、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切實加強對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制訂規劃和措施,并保證付諸實施。要大力
宣傳計劃生育的重大意義,使廣大干部群眾自覺地實行計劃生育。
二、大力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學生(不包括研究生和調干進修生)和學徒工在學習期間不得結婚,經教育無效者,學生令其退學,學徒工延期轉正。女性二十五周歲以上按計劃生育者增加產假四
周,職工工資照發,社員工分照記。要求每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對已有一個子
女的夫婦,除孩子嚴重病殘者外,不再安排生育;再婚夫婦,不論男方或女方已有一個孩子的,一般
不再安排生育;患有遺傳性疾病,嚴重影響后代身心正常發育者,不得生育。
三、有生育條件的夫婦自愿只生一個孩子,已采取節育措施,保證不再生育者,由本人申請,經單位核實批準,報縣(區)備案并發給《獨生子女優待證》。其子女可優先入托兒所、幼兒園;優先醫療、住院;
從小學到高中免收學費,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工、招生。獨生子女的父母是
干部、職工者,每月發給兒童保健費五元;是農村社員者,每月由生產隊發給兒童保健工分五十分。保健費和保健工分均從發證之月起發至子女十四周歲止。雙職工的兒童保健費,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平均
分擔;一方在農村,另一方在集體、全民單位或軍隊的也各按百分之五十分擔。兒童
保健費的來源,行政事業單位可從單位行政事業費中開支,企業單位從企業基金中開支,計劃內的臨
時工、合同工,也按上述辦法由招用單位發給。城鎮無業居民由計劃生育費中開支。
對已享受上述待遇又生第二胎的,由本單位收回《獨生子女優待證》,扣回已發的全部兒童保健費或兒
童保健工分(第一個孩子嚴重病殘者只收回《獨生子女優待證》)。
四、農村口糧分配嚴格實行基本口糧按年齡分等定量,不能按人口平均分糧。對只生一個孩子者,其
小孩可按成年人的定量分糧。
五、對不執行計劃生育,經教育無效者,要實行經濟制裁。凡計劃外強生第二胎,以及生三胎和三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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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F有教職工xx人,女職工xx人,其中已婚育齡婦女xx人,未婚女職工x人。近兩年,我校計劃生育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認真學習《計劃生育條例》以及市區有關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國策”意識,把計劃生育工作置于重要位置,踏實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現向各位領導總結匯報如下。
一、重視和加強計劃生育工作,黨政一把手負總責
我校高度重視計劃生育工作,遵照xx關于“各級黨政一把手要負總責、親自抓”,“任期內要逐年考核,離任時要做出交待,工作失職的要追究責任”的要求,成立了由校長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學校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崗位目標責任制,真正把計劃生育工作落到了實處。一是提高認識,可持續發展戰略中人口問題是關鍵,抓好對青少年的人口教育及女職工的計劃生育工作是學校義不容辭的職責。二是加強制度建設,實行例會學習制度。學校將有關計劃生育工作的目標、要求、措施上墻,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學習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明確我縣計劃生育工作的整體狀況和本校下一步需要解決的問題,統一思想認識,制定工作措施;三是抓好計劃生育陣地建設,開展形式多樣的計劃生育教育活動。我們按照上級要求,建立了計劃生育工作辦公室和人口學校。及時發放獨生子女費,積極落實計生干部崗位津貼。利用人口學校,對女職工進行婚育培訓,宣傳國家計劃生育工作政策,開展計劃生育知識競賽、演講比賽,寓教于樂。
二、強化基礎建設,實行嚴格管理
計劃生育工作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也是一個單位和部門的重要工作之一。工作中,我們徹底摸清底數,嚴格分類管理,及時變更信息,堅持育齡婦女定期學習、檢查制度,嚴把晚婚、一胎生育、獨生子女費落實關,真正實現了計劃生育工作制度化、經?;?、規范化管理。我們注意加強空掛戶口、流動人口和移交人群等特殊人群管理,為每一個女職工建卡,幾年以來,對每個新婚女職工建立了檔案,內容包括雙人身份證、結婚證、嬰兒出生證、生育證等。對流動人口的管理也是如此,我們要求流動人口每季度透查一次,交透查證明,經常檢查,嚴格管理。為他們嚴格辦理流出、流入手續。
近兩年,我們為本單位女職工發委托書xx份,發委托回執xx份,與無業家屬簽訂協議書xx份,用避孕藥具xx人,節育措施落實xx人。每半年組織女職工透查一次,經常隨訪女職工,了解情況;對空掛戶口及下崗移交的育齡婦女,嚴格管理,要求他們每季度交一次透查證明,對遷出、遷入戶口的,要求交落戶證明,杜絕了口袋戶口;嚴格結婚證明關,為不能實行節育措施的女職工準備了避孕藥具,并免費發放。此外,我們嚴格執行計劃生育執法責任,學校每年與區教委簽訂《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責任書》,增強了學校領導干部抓計劃生育工作的責任感。
我們還制定了《xx中學關于加強計劃生育工作的規定》,實行計劃生育證書制度,一對夫婦只能生一個孩子,實行優生、優育、晚育,學校原則上一學期辦理一人生育證,如要懷孕,育齡夫婦必須向分管計劃生育工作的同志寫出申請,分管計劃生育工作的同志向學校匯報后,根據年齡大小和工作需要,由學校作出決定,辦理準孕證,沒有生育證的視為計劃外懷孕,采取措施做流產手術,終止妊娠。
強化基礎,嚴格管理。工作中我們徹底摸清底數,嚴格分類管理,及時變更信息,真正實現了計劃生育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 為保證制度的貫徹落實,我們還把計劃生育工作納入職工考核評估之中。另外,努力加大對計劃生育工作的投入,確保了計劃生育工作的順利進行。
堅持三為主的方針:宣傳教育為主、避孕措施為主、經常性工作為主,把宣傳教育放在計劃生育工作的首位,普及常識,提高全體教職工實行計劃生育的自覺性。
以上措施的實施,確保了我校計劃生育工作任務目標的落實,我校計劃生育率、女職工初婚晚婚率、一孩晚育率、人口與計劃生育統計合格率、避孕節育措施落實率均達到100%。
三、強化人口教育工作,讓中學生從小樹立國策意識
我們充分利用《健康教育》、《生物》、《地理》等課程,加強學生的青春期生理衛生教育和計劃生育知識教育,要求任課教師制定嚴格的教學計劃,認真備好課,上好課,并把考試成績計入學生檔案。我們還一學期組織2-3次專題報告會,從人口與資源、人口與發展、人口與社會等多個方面對學生進行教育,從而使他們從小樹立計劃生育是我國一項基本國策意識和控制人口發展,穩定低生育水平是全社會的責任的觀念
總之,我校計劃生育工作在上級黨委政府和各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支持下,經過我們自身的艱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我們深知離上級的要求還有不小的差距。今后,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學習,自我加壓,加大措施,認真履行職責,創造一流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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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我村對流動人員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按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工作方針,推行村民自治、合同管理,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誰出租誰負責、誰經營誰管理、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確保本村(或居委會)依法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維護用工單位、出租屋業主以及流動人口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組織實施和嚴格執行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通過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對婚姻、生育、節育等婚育行為開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活動;
(二)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宣傳活動,向乙方宣傳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和有關規定,普及“五期”教育知識,提供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
(三)為乙方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提供指導,按規定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檢查流動(暫住)人員的計劃生育情況;
(四)為已婚育齡婦女提供生殖保健、生育、節育、避孕方面的咨詢服務;
(五)免費為乙方的已婚育齡婦女提供查環查孕服務。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與流動人員簽訂承包租賃合同或勞動合同時,應把計劃生育列為合同主要內容之一。流動人員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要予以辭退、解雇或停止租賃;
(二)乙方不得招用、租賃、容留未落實計劃生育節育措施或未辦理有效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件及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流動人員;
(三)乙方要主動負責被招用或出租等關系的流動人員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如實反映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情況,積極配合村(居)委做好登記、建立檔案,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的登記率、持證率和驗證率要達100,并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監督、檢查;
(四)乙方不得阻撓計劃生育執法人員檢查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件或在檢查中威脅、毆打工作人員;
(五)乙方應按時組織本單位外來已婚育齡婦女(結扎一年以上者除外)到鎮計劃生育服務所進行查環查孕,保證本單位流動(暫?。┮鸦橛g婦女的查環查孕率達100。每年查環查孕三次(時間為1月至4月15日前為第一次,5月至8月15日前為第二次,9月至12月15日前為第三次);
(六)乙方單位的已婚育齡婦女有懷孕或當年出生情況(包括在異地出生后在乙方單位居?。┑囊皶r登記報告甲方,并向甲方提供該育齡婦女的有關資料以便甲方管理及提供服務。
第三條:甲方違約責任
(一)違反第一條第(一)、(二)、(三)項的,乙方可通過甲方上一級部門,追究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也可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投訴;
(二)違反第一條第(四)、(五)項的,可向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投訴。
第四條:乙方違約責任
1.違反第二條第(一)、(二)、(三)、(五)、(六)項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拒不履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職責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警告兩次(含兩次)以上仍拒不履行流動人口管理職責的單位,進行停產、停業整頓;出租屋業主拒不履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職責的,由村(居)民委員會處以500元以下的違約金(不接受處理的,在村分紅款中扣除);
2.違反第二條第(四)項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鎮計劃生育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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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中學為了落實《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和坪山新區公共事業局與學校簽訂的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精神,特與學校教工xxx簽訂20xx年至20xx年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
1、做到晚婚晚育。
2、持證生育第一胎。
3、只生育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證,采取上環避孕措施。
4、計劃外懷孕一定采取補救措施。
5、如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同意按坪山新區公共事業局與學校簽訂責任書中的處罰規定進行從重處罰。
6、定期參加婦檢。
學校根據實際負責落實獨生子女的各項優待政策。如果學校計劃生育工作獲獎,學校將相對獎勵計劃生育工作做得好的教職工。
坪山中學負責人簽字:
坪山中學教工簽字: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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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企業
乙方: 職工
實行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每個公民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根據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及河口區委辦公室、河口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意見》等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履行計劃生育管理職責、督促乙方履行計劃生育義務,維護乙方計劃生育合法權益。
2、為乙方提供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咨詢,提供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識,按規定供應避孕藥具。
3、按有關規定,及時為乙方出具計劃生育方面的證明,依法落實各項計劃生育優先、優惠、獎勵政策。
4、指導乙方或乙方的配偶落實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和必要的補救措施。分期分類組織乙方或乙方配偶進行孕環情檢測等生殖健康檢查。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積極響應國家號召,遵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服務企業計劃生育管理。
2、有依法結婚生育的權利,依法登記結婚后持結婚證、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育情況證明信、三張二寸近期夫妻合影照片到戶籍地鄉鎮或者街道辦事處登記,免費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
3、自覺落實避孕節育措施,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應首選長效避孕措施。不符合法定生育條件懷孕的,應主動終止妊娠。
4、持證在孕的已婚育齡婦女無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非醫學需要的人工終止妊娠現象。
5、自覺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按時參加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組織的孕環情檢測或生殖健康檢查。
6、自覺遵守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的有關規定,進廠務工一個月以上的,必須持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并到計生辦審驗登記。
7、進廠務工時,必須如實申報本人的婚育情況。
三、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計劃生育管理職責,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在規定時間內繼續履行職責。
①對乙方符合一胎生育條件,不出具婚育情況證明的。 ②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或配偶不按規定時間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造成非意愿懷孕的。
③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向乙方通報,導致乙方或配偶不按規定時間參加孕環情檢測等生殖健康檢查的。
④不及時為乙方審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出具證明的。
2、乙方不履行計劃生育義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企業的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①不按規定時間參加孕環情檢測和生殖健康檢查的,或因外出未在規定期限內寄回有效的檢查證明和網上通報的。
②不符合再生育條件懷孕,又不在規定時間內采取補救措施終止妊娠而出現違法生育的。
③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時間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的。
④不按規定時間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
3、對乙方違反上述規定之一者,視情況可作如下處理:①扣發個月的工資②年內不得評為先進工人③不得在企業公寓居?、懿幌硎芷髽I的任何福利待遇⑤開除。
四、附則
1、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到乙方(女方)年滿49周歲或自動離職的終止。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鎮(街道)計生辦一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 方企業(蓋章)
乙方(簽印)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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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F有教師14人,女教師3人,其中已婚育齡婦女3人。近年來,我校計劃生育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認真執行省、市、縣有關計劃生育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國策”意識,把計劃生育工作置于重要位置,踏實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現就本期計生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學校20xx年計劃生育工作意見,按“與時俱進”的要求促使學校計劃生育小組工作。起好育齡教師應有的作用,確保我鎮計劃生育工作更上一個臺階。
二、工作重點
1、重視和加強計劃生育工作,堅持一把手負總責。我校高度重視計劃生育工作,遵照關于“各級黨政一把手要負總責、親自抓”。結合我校教師實際情況,嚴格把好“三查”關,做好查環查孕登記工作。
2、積極協助各職能部門,進一步激勵全體計劃生育小組人員努力學習,積極歷練,堅持以德性顯人格,育人格。
3、全力配合當地政府堅持民主與集中、自由與紀律的辯證原則,以不斷探尋人文化管理的平衡點為關鍵,進一步做好布陣用人工作。在對全體育齡教工工作量與質的更有力調控與考評,獎潛心向學,且富有成效;懲心不在焉,或無事生非等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從各個角度服務于廣大育齡教教工,實現應有的工作價值,并在得到上級政策支持和強力保障的前提下支持行政更好地)落實多勞多得、責重多得、績優多得學校!。
4、將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列入學校學年度工作計劃,明確計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與縣教育局簽訂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層層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屬地管理的街道共同抓好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計劃生育工作。
5、認真宣傳并嚴格執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和《廣東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實施辦法》。本部門制定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必須有利于計劃生育,在實際工作中,嚴格執行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
6、做好經常性的計劃生育工作,按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工作要求,明確職責計生日常工作由程永輝主任負責,做到年初有布置,年終有檢查總結學校20xx年計劃生育工作總結5篇工作總結。把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列入直屬單位年終綜合考核的內容。
7、加強對青年學生的教育,各中學要認真抓好中學人口與青春期教育工作,把人口與青春期教育列入教學計劃,并將青春期健康知識教育和人口知識教育滲透到有關課程的教學和活動中去,繼續開展適合中學生年齡特點的人口與計生知識征文等多種形式的活動。
8、督促管轄范圍內的屬查環查孕對象的女教職工、男教職工的配偶,嚴格按照當地計生部門的要求進行查環查孕。
我校計生工作在這個學期可以說發展勢頭很好,但也還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發揚成績,努力創新,不斷開創計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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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據報表數據分析
2、生育情況⑴從孩次結構來看:xx年1至12月全鄉一孩出生87人,二孩出生66人,多孩出生1人,多孩出生率0.65‰,與去年同期相比,一孩出生增加14人,二孩出生增加3人。⑵從計內計外比例來看:在xx年度出生人數中,計劃內出生149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6人,政策符合率為96.75%,比去年同期下降1.04%,計劃外出生5人,比去年增加2人。⑶從出生性別比及構成看:在xx年1至12月出生嬰兒中,男孩63人,女孩91人,總性別比為69.23:100。其中一男孩出生32人,一女孩出生55人,一孩出生性別比58.18:100,二男孩出生30人,二女孩出生36人,二孩出生性別比為83.33:100。
二、存在問題由報表數據看,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1、人口出生率偏低,存在漏報現象。在xx年計生專項清理那么大的工作力度下,xx年我鄉統計報表中往年出生漏報人數仍上報了14人,每年上報的往年出生漏報人數都不少,這說明人口出生上報不實,存在漏報現象。
2、存在已婚育齡婦女漏檔現象,無孩婦女漏檔較突出。已婚育齡婦女漏檔突出表現在隱性婚姻中,近年來,由于外出務工人員逐漸增加、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及計生政策的修改,外出務工的未婚男女間非法同居現象增多,往往一個人出去,兩個人或三個人回來的現象越來越多,計生系統掌握情況的只是在未婚青年階段或一孩婦女(二孩婦女)階段,無孩婦女(一孩婦女)階段時根本不在我們的管理視線,從而導致已婚育齡婦女漏檔。
3、出生人流比低。三個月一次的孕檢,有的已婚育齡婦女在兩次孕檢之間發現意外妊娠而采取了補救措施,我們計生系統不掌握,或由于補救措施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大從而造成了人流比偏低。從實際工作來看,存在著:
1、計生隊伍不穩定,人心思走的現象。計生系統獨特的工作性質,決定了它是天下第一難事,因而要求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必須要付出很多。但在實際工作中,計生工作者付出的和得到的反差較大讓人難以接受,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也非其它工作可比。一直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來,隨著政策的變化,工作難度的加大及種種因素,計生工作者想脫離計生系統的越來越多,造成了計生隊伍的不穩定。
2、群眾的維權意識增強,工作難度加大。新的計生政策要求以人為本,以優質服務來推動工作,但由于地區限制及歷史原因,我們地區群眾的生育意愿和現行生育政策之間還有一定的差距。隨著群眾文化水平的提高,對計生政策的了解越來越深,維權意識增強,計生工作者在工作中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群眾維權事件的發生。
三、下步工作建議
1、落實“村為主”的工作機制,鼓勵基層說實話、報實數,減少出生錯漏報,減小統計誤差。
2、加強孕情跟蹤,減少引流產及生后死亡現象的發生。
3、加強對計生業務人員的培訓與指導,讓他們在熟悉、理解政策的前提下更好地開展工作,靈活地處理工作中碰到的各種問題。
4、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實行流出人口定期隨訪制度,同時加強與流入地的聯系,及時掌握流出人口的流向、婚育狀況等。
5、提高計劃生育戶的各種獎勵優惠待遇,獎勵少生與懲罰多生相結合,讓群眾看到兩種生育的差距。
6、穩定計生隊伍,增加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創造性。
>>>>? 學校計劃生育課程教學計劃
上半年,在集團公司計劃生育辦的指導下,認真貫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有關計劃生育方針、政策,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緊密圍繞本公司的生產、經營工作實際開展計劃生育工作。
一、認真組織領導,落實計劃生育責任制
強化各級黨政一把手對計生工作親自抓的原則,層層考核辦法,做到責任明確,考核到位。定期召開基層有關人員參加的計生會議,搞好本單位的計劃生育工作。
二、組織基層計劃生育聯絡員深入學習計劃生育法律法規
年初以來,有計劃、分步驟組織基層計劃生育聯絡員深入學習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全面推進依法治育,保證各項計生政策落實。利用畫廊等宣傳形式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讓更多的職工知曉計劃生育知識。
三、按照上級的要求報送計劃生育信息工作
公司計劃生育宣傳員不定期收集、整理基層組織學習情況;落實計生政策、學習率達100,做到政策、規章落到實處。
四、加強計劃生育工作的宣傳力度
利用板報、標語等宣傳形式,開展形式多樣、寓教于樂、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通過開展此類活動計劃生育政策的知情率達100,收到了顯著的成效。
? 學校計劃生育課程教學計劃
學校地方課程教學計劃范文
學校地方課程教學計劃篇一
地方課程是國家課程改革和實施“義務教育課程改革方案”中以增進小學生健康為主要目的課程。地方課程是基礎教育課程管理與開發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全球化、信息化和知識經濟的到來,地方課程的開發和利用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結合我校各項資源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進行安全、環境保護的知識、傳統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一、學生情況分析
兩班共有學生85人,他們模仿力強,接受新事物快,而且他們的性格、世界觀正處于可塑性階段。因而這一時期對他們進行行為規范、心理健康、安全自救、生命歷程的教育至關重要。
二、教材分析
本冊地方課程是內容豐富。教學內容分成不同的專題,并不局限體裁,表現形式。每周圍繞一個專題來進行教學,如詩經、韓非子、淮南子、戰國策、姜尚等,大力鼓勵學生在課外查找資料,對課堂學習進行補充,進一步討論交流,甚至可以視具體情況開展延伸活動。有面對災難,幫助學生掌握應對災難時的自護、自救技能;還有安全自救,幫助學生保護自己,應對各種突如其來的不測與災害;此外還有珍愛生命,保護環境的方法與措施等。
三、教學目標
1、安全教育方面
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之一“安全教育”,要讓學生在飲食、交通、校內外活動、消防等方面確實引起高度重視,杜絕麻痹思想、僥幸心理,教給學生必要的各方面的安全知識,培養安全意識和交通安全責任感,確保學生的安全。
2、傳統文化教育
通過學習將傳統文化精髓灌輸課堂中,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立志繼承和發揚傳統文化,讓學生做個具有傳統文化素養的中國人。全面提升學生的古典文化素養,培育審美情感,塑造健康向上的人格。
3、環境保護
了解社區的環境和主要環境問題;感受自然環境變化與人們生活的聯系;養成對環境友善的行為習慣。
四、教學措施:
1、教學中,應結合學生實際,力求選擇適合學生合適的方法進行教學,提高學生的興趣,采用多媒體動畫錄音等手段,圖文并茂,使學生在做做學學中達到教學目的。
2、對傳統文化中的詩文進行誦讀,記背。再慢慢品嘗,感悟。對其中感興趣的話題,展開研究。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對我們的民族文化有更深的了解,夯實我們民族的根。做一個真正的堂堂正正的中國人。
3、了解社區的環境和主要環境問題;感受自然環境變化與人們生活的聯系;養成對環境友善的行為習慣。
五、教學內容安排
三月份:
1、安全教育方面——怎樣預防傳染病
2、環境保護教育——消失的耕地
3、環境保護教育——湖泊變小了
4、環境保護教育——動物哪里去了
四月份:
1、安全教育方面——警惕電子游戲的陷阱
2、環境保護教育——白色污染
3、環境保護教育——遺棄的電池
4、環境保護教育——電子垃圾
五月份:
1、安全教育方面——健康上網
2、環境保護教育——環保家電
3、傳統文化教育——海上名山
4、環境保護教育——家具新概念
六月份:
1、安全教育方面——健康上網
2、安全教育方面——面對洪水如何避險
3、環境保護教育——童眼看法規
4、傳統文化教育——對聯成語集錦
學校地方課程教學計劃篇二
一、指導思想
校本課程是充分發揮學校及周圍的資源優勢,挖掘課程資源,滿足不同年齡學生的不同需求,促進學生的個性健康化發展的課程。本學期校本課程將在上學期開發實施并取得成效的基礎上,繼續改進和完善,本著“一切為了學生,培養發展學生個性特長,促進學生全面發展”,這一學校持續發展目標,把讀書活動滲透在語文教學中,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力求取得更好效果。
二、校本課程開發的目的意義
我校校本課程的開發是根據學校地處農村,自然資源、人文資源、社會事業、經濟發展等方面的優勢,結合我校的傳統和特點,以及學生的興趣和需要,自主開發的適合我校的課程。學校課程的開發要提高課程的適應性和實效性,適應學生發展的興趣和需要,適應學校、社區發展的需要。校本課程的開發,為教師提供了專業發展的機會和條件,也為學校培植辦學特色創造條件,有利于完善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彌補其局限性。
三、提高認識,領導重視,全員參與
校本課程是相對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而言的一種課程,是指以某所學校為基地,在理解國家課程設置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特點和資源,組織并開發實施的課程。學校將開辦講座,組織教師學習有關校本課程的理論,使教師領會校本課程實施的要領,掌握校本教材編寫的基本原則。
校本課程的實施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必須使所有的教師都參與到課程實施中來。我校科技制作、歷史教育、手工制作、編織等科目,涉及的知識面寬廣,內容豐富多彩,對教師的要求也相應地提高了。因此全校教師都要參與校本課程的開發與實施。
四、校本課程教學的基本原則
學校課程是由在國家課程計劃框架內,學校自行決定、自主開發的課程,開發主體是學校教師。因此,我校校本課程教學堅持遵循以下原則:
1、合作性:校本課程開發、教學是一種集體配合的事業,學校課程更是如此。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教師要校長、其他同事、學生、家長、社區人員等通力合作,發揮群體智慧。
2、民主性:學校校長、教師、學生、家長構成學校教育的“共同體”,成為學校課程教學的主體。學生需要學什么,喜歡學什么,“共同體”里教師、家長最清楚。因此,在教學過程中,廣泛聽取他們的意見,形成一個民主氛圍。
3、選擇性:校本課程教學要有利于學生全面而主動的發展,讓每一位學生的潛能都獲得充分和諧的發展,使個性得到張揚。因此,教學時盡量為學生提供多樣化、可供選擇的內容,適應學生的需要、興趣和經驗。
4、開放性:校本課程教學時,在資源方面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包括學校、家庭、社區等多方面的'資源;在主體方面要充分調動校長、教師、家長、上級領導、參與的積極性,共同進行課程建設。
5、靈活性:校本課程教學時,不求全求大求新,立足本校實際,量力而行,逐步完善。
五、校本課程實施計劃
校本課程的實施通過三個角度來進行:
分層:依據學生的學習能力、知識水平和個人意愿,組建教學班,進行分層次教學。
分組:按課程類型、學習內容、學習程度、教學目標等采取多種教學形式以實施課程計劃。研究性課程以實驗班進行為主,班內分組進行。
分塊:校本課程安排在每雙周校本課進行。學校所有教學和活動場所根據課程安排劃分成不同功能的板塊。
學校地方課程教學計劃篇三
為了適應現代教育形勢發展的要求,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促進學生的特長與能力協調發展,充分利用學校良好的網絡資源,學會利用網絡來自主學習,培養學生各方面的能力,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學校經過研究,決定開設電腦動畫與繪畫學校課程,教學計劃如下:
一、參加人員:
六年級八個班17名學生,七年級八個班22名學生。要求思想品德好,文明禮貌,熱愛集體,對計算機基本知識有一定的了解。
二、時間及地點:
時間:六年級每周二下午第三節及課外活動時間;七年級每周三下午第三節及課外活動時間
地點:微機教室1
三、對教師的要求:
1、要求學生綜合運用所學信息技術知識,與其他學科結合,使信息技術成為學校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得力工具。
2、強調教師指導下的學生自主活動。應該通過豐富多彩的活動和各自的獨立活動探索知識的奧秘。
3、充分開發、組織、利用各種學習資源,如通過網絡擴展教育及學習的資源,使學生有一個自由的學習空間。
4、采用個別化教學,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
四、對學生的要求:
在課外活動中,教師要根據教學活動的目標設計教學策略,將活動的內容、形式設計編制成完整的教學體系,為學生創造一個良好、寬松的學習環境。在教學中結合學科特點,注重培養學生自學能力和創新意識。
1、創設生動的活動情境,激發學生的活動興趣。
2、在課外活動中培養學生的“競爭意識”,讓學生自己打分,相互評價,共同提高。
3、每堂課有教學重點和教學目標,在學期結束時安排學生的操作匯報課。
4、以正面引導為主,在學生自由操練過程中不斷給予指導和幫助,及時評價學生的學習。
5、做好學生之間的交流,將學生好的作品展示出來,使學生之間能相互學習,集思廣益,取長補短。
6、每堂課中安排時間組織學生討論,共享獲得的實踐經驗,加強學生的參與意識,培養學生之間的合作精神和集體精神。
五、課程教學設計:
1、目標設計:教學目標要突出活動性和實踐性??梢苑譃榭偰繕撕蛦卧繕耍鶕煌幕顒訂卧O計相應的教學過程。
2、內容設計:教學內容要具有新穎性和綜合性,根據學生基礎和興趣不同,選擇開設相應的內容。
3、教學組織形式的設計:教學形式可以在學生自己操作的基礎上采取其他各種具有自主性和靈活性特點的形式。如演示好的電腦作品,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開設信息學科的新知識、新技術講座,讓學生了解最新的信息學科發展;利用所學的知識創作作品,如電腦小報及網頁,學生之間、學生與教師之間相互評比、討論,閱讀訪問好的網站,開拓眼界,博采眾長。
4、學習評價的設計:評價時,采用多樣性和開放性的方式。注重活動的過程而不是結果的評價;注重學生在參與過程中的轉變,能力的提高,個性的發展等方面,注重學生的自我評價。條件成熟時,將學生成果展示公布,表彰優秀,鼓勵創新。
六、教學重點及難點:
(一)教學內容:
初步接觸Flash,掌握Flash的基本原理,并能用Flash制作簡單動畫。
(二)教學(訓練)要求:
使學生能比較初步了解、掌握用Flash制作簡單動畫基礎知識,并能針對相關的練習進行上機操作,進而以點帶面能運用所學的知識處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務,做到學以致用。
(三)教學重點、難點:
1、基礎知識的掌握。
2、各種基本概念、操作的掌握。
3、實踐訓練、操作的有機、靈活運用。
? 學校計劃生育課程教學計劃
1、通過學習,學生可以了解傳統文化的基本內容和特點,感受傳統文化豐富的思想內涵和藝術魅力,從而認識傳統文化的博大精深。
2、引領學生對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精髓進行學習,能夠拓寬學生的認知領域、情感領域和實踐領域,為他們的健康成長奠定堅實的基礎,逐步提高他們的人文素養。全面提升學生的古典文化素養,初步了解古代大詩人的生平行跡。
3、認識傳統文化的豐厚博大,吸收傳統文化的智慧,初步感悟、了解傳統文化的精神、審美理想、審美情趣等,感受中華民族的文化魅力,增強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 學校計劃生育課程教學計劃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加強新時期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目標,進一步落實“三為主”工作方針,結合我校計生工作發展情況,以人為本、依托社區,真正體現教師的人口與計劃生育主人翁地位,依法管理以“三為主”工作方針政策,全面推行以避孕節育措施知情選擇和生殖健康為中心的優質服務,特制訂我校XX-XX學年計劃生育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與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密切地結合起來,在教職工隊伍中,認真組織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法律法規,切實提高廣大教職工對計生工作的思想認識,在本職工作中,積極主動配合鎮黨委、政府、計生部門,做好計生工作,為全面提高中華民族的綜合素質,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小康生活服務。
二、工作目標
確保了我校計劃生育工作任務目標的落實,我校計劃生育率、女職工初婚晚婚率、一孩晚育率、人口與計劃生育統計合格率、避孕節育措施落實率、藥具發送隨訪率達100%,藥具使用有效率在100%以上:各項宣傳活動覆蓋面積達100%。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均達到100%。
三、主要工作
1、強化“國策”觀念,增強責任意識。
以學校黨支部為核心,廣泛深入地在教職工中,組織學習黨的十八大會議文獻以及黨和國家有關計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切實提高廣大教職工對計生工作的思想認識,從而自覺地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積極主動地宣傳好、落實好學校教職工的計劃生育工作。
2、采用多種形式開展計劃生育宣傳工作。
學校的黨支部、工會、共青團組織,要結合自身的特點,教育廣大教職工,自學地遵守黨和國家的計生政策和法律法規,自覺地執行國家的計生政策,自覺地落實計劃生育措施,不但要教書育人,還要為人師表。利用多種渠道,廣泛開展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有關計生政策法規,營造計生文化氛圍。抓好計劃生育陣地建設,開展形式多樣的計劃生育教育活動。開展計劃生育知識競賽,寓教于樂。
3、注重常規管理,抓好平時的隨訪和督查,切實做好長效避孕節育措施工作,高質量、高標準地做好常規工作,提高計劃生育工作的規范化水平。堅決杜絕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行為發生。
4、建立健全教職工計劃生育檔案管理制度,做好相關資料檔案的建立和規范工作,做到計生工作檔案齊全。真正實現了計劃生育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經?;?/p>
5、認真落實計劃生育的獎勵政策,對符合計生獎勵政策的教職工,認真落實計生獎勵優惠政策。
6、認真完成好上級有關計生工作的任務,特別是有關計生工作的表格資料要按時、按質、按要求填報上交。
? 學校計劃生育課程教學計劃
計劃生育處罰政策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衛生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非法為他人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
2、、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
3、實施假節育手術、進行假醫學鑒定、出具假計劃生育證明的。
對于偽造、變造、買賣計劃生育證明的,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國家、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規定:
1、偽造、出賣或者騙取婚育證明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不按照規定辦理婚育證明,經其現居住地的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補辦或者拒不交驗婚育證明的,由其現居住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的罰款。
3、與已婚育齡流動人口形成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拒不履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職責的,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
4、用人單位和雇主拒不履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職責的,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
5、招用沒有婚育查驗證明的成年流動人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6、房主拒不配合做好已婚育齡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
對計劃生育行政處罰、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不服、對二孩審批不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區、縣(市)計生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杭州市計生委或當地區、縣(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答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