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門讀后感(推薦十五篇)
發表時間:2020-01-17法律之門讀后感(推薦十五篇)。
● 法律之門讀后感 ●
《法律之門》是美國各大法學院比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書。作為法律專業人員,在研讀之后,第一感覺是上大學時都干什么去了,這么好的書竟然沒讀?不過,晚雖晚矣,但終于已經閱讀了。讀后有以下拙感,籍以自勉。
《法律之門》從內容上來看,有其廣泛性(不僅全面介紹了英美法律、而且深入淺出地描述其適用過程)、生動性(不是冷冰冰的說教,而是集法理、判例、文學素材、相關資料于一體)、開放性(不僅是高高在上的法理陳述,而是平等地提出問題,授予分析法律問題的方法);從體例上看,整篇從解讀現實中的法律開始,到法律如何實施、法律的實施主體、沖突如何解決以及法律的未來均有論述。《法律之門》作為大陸法系的閱讀者,不僅僅是閱讀習慣上的新奇之感,而且其理論的深邃、理論述說的條理邏輯,均有震撼之感。仿佛至此,法律之門已經打開,而我卻剛剛才要求進入……
法律是什么?作為法官,我們雖然每天都在運用法律,但如被問起這個問題,如何作答?我還真不知道。在我們日常處理的案件中,有兩種模糊性的來源,即事實上的模糊性(發生了什么?)和法律上的模糊性(對所發生的事實運用什么法律?),而真正確定的東西在我們裁判之前是不存在的。那究竟法律是什么?美國著名大法官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說:“法律就是法院
事實上將做什么的預測,而不是其他的虛偽和矯飾?!痹诂F實生活中,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我和他的想法一樣。
在司法過程中,一旦技巧和工藝占了統治地位,就會導致文牘主義的結果——對于所有遭遇這一結果的人來說,這都是一件可悲的事情。法官是工匠嗎?對于法官的要求僅僅是要求其明了裁判的技術原理、解釋規則、法律術語,以及推演結論和發現答案的方面,就足夠了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作為法官,我們有我們的價值觀,我們裁判的目的是尋求正義,我們崇尚正義。 何謂正義?記得羅斯柯·龐德曾經說過:“我們都需要地球,都有大量的愿望和要求需要滿足。我們有那么多人,但卻只有一個地球。每個人的愿望不斷地與鄰人相沖突或者相重疊……即使這些物資手段無法滿足人民的全部需求,至少也應該盡可能地人人有份。這就是我們為什么說法律的目的在于正義。我們不以為正義是一種個人美德,我們不以為正義是人們之間的理想關系。我們以為正義是一種制度,我們指的是這樣一種關系的調整和行為的規則——它將使維持生存的物資、滿足人類享有物質和采取行動所需求的手段,能夠盡可能地在最小摩擦與最少浪費的情況下人人有份。”依龐德之見,法律體系的設計是用來決定在物質財富和生存空間方面相互抵觸的需求之中,何者應被認可和保障,何者應被否認和拒斥。法官,是上述判斷的裁判者,用正義的理念指導裁判。所以,相對于優秀的技師,法官應該具有更深層的關于價值的追求。雖然爭議不是一件可以抓取或者固定的東西,但通過我們的裁判,至少可以使結果更接近正義,更趨向正義。我認為法官不僅應當是一個優秀的技師,而且亦應當是一個具有深邃思想的哲人、一個具有崇高道德標準的好人。法官不僅在適用法律,同時亦是在創造法律。
大多數美國人將法律視為解決糾紛的主要途徑,盡管他們可能在這一過程中輸掉法律戰役和金錢,這種“訴訟爆炸”往往使人們成為了“司法帝國”的奴隸。現階段,我國的“訴訟爆炸”亦初露端倪。前面已經陳述了法治的目的是為了規制人民在物質分配方面的行為,以最少摩擦和最小浪費來滿足每個人的需求。所以,這種以法院為單一途徑的解決方式,是否已經妨礙到了我們社會的法制健康?訴訟泛濫使我們的法院沒有能力及時、經濟而有效地施以救濟,訴訟泛濫同時又使法院超越自身的能力與合法性而將觸角伸向不該伸向的領域,不僅要求法院處理公民好訟喜爭的雞毛蒜皮的小事,又將法院力所不及的社會難題一股腦推向法院這個看似終極的處理方式。
有鑒于此,西方國家將目光投向了小型社會的調解機制。在美國,有美國律師協會、美國司法部、美國仲裁協會、調解和沖突解決研究會以及許多社區團體,正嘗試運用以社區為基礎的調解,以解決微小的個人糾紛,這將提供一個更人道、反應更靈活且更易于接近的'司法形式。這種形式的糾紛解決,其撫慰與合意的性質在社會越來越多的批評對抗制審判和威脅性制裁的狀況下,更具有吸引力?;蛟S在現有法律體制的正式程序之外,某些糾紛所涉及的實體正義能夠更好地實現……這仿佛與我們現在提倡的庭外和解以及法院內部要求的調解解決糾紛的方式不謀而合。為和諧社會的構建,我們應該更多地尋求法院之外的替代性糾紛解決方式。
于是,我們又回到了正義的話題。正義,作為法的目的,是個人生活與擁擠的世界里所有人的活動之間的理想化的妥協。我們的司法程序尋求這種理想化的妥協,而法院之外的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則從個人活動的主體角度去發掘,讓活動的個體從主觀上去同意妥協。這不僅是糾紛解決的方式,更是糾紛解決的藝術。 美國的法學不是沒有深刻的理論,它的理論體現為一種面向民眾的說理,雖沒有德國哲學的繁瑣和法國文學的浪漫,卻有著古羅馬演說家的激情和雄辯?!胺ǖ拈T前有一位守門人在站崗……”而我已經從門外走進去了……
《法律之門》讀后感 《法律之門》這本書,雖然只是看了書里的第一章以及前面的部分,但是感想和啟發還是有很多的,我覺得這本書是需要慢慢琢磨的,需要對法哲學有自己的一些感悟才不至于讀起來那么迷惑。 首先,說一下我對《法律之門》這本書的總體感覺?!斗芍T》給我的第一個啟發是里面提倡的法律研究方法,書的作者主張,我們不能單純學法律而學法律,而是要把法律與其他學科聯系起來,從法的總體精神去理解法。我認為這一點對于我們真正學好法律是很重要的,我們看待一些法律問題時,得出的結論很多時候只停留在專業知識的層面,這樣的觀點往往是狹隘的,不利于我們長遠的學習,所以書中提倡的研究方法值得我們借鑒。另外,《法律之門》是一本很有味道的書,它除了讓我們從中了解到一些英美法系的法律知識,更多的是指導我們去思考問題,不僅是在引導我們思考書中的問題,更多地是在傳達給我們一種理念方法,讓我們掌握如何來分析問題,如何從被動看書轉變為主動探究。 書的開篇序言中就講到,初讀本書的人可以從前言、導言和引言中獲益,確實,在這些部分,也會有引起我們思考的問題。引言中,作者給我們陳述了卡夫卡的一則寓言——法的門前,第一次讀了這個寓言的時候,感覺這個寓言所要表現得是法律的威嚴及其具有神秘性,但是,對守門人最后說門是為鄉下人而設的但是鄉下人最終還是沒能見到法感到費解。接著,看了卡夫卡擬續的 一位教士和K關于這個寓言的討論,對這則寓言的寓意又有一個新的認識,但同時對這則寓言還是留有同樣的疑問。
教士與K的爭論點我認為是鄉下人到底有沒有被守門人蒙騙,K在開始的時候認為鄉下人是被蒙騙了,而在教士與K在爭論的過程中教士提出了真正受蒙騙的是守門人的說法,守門人不了解門內情況,不知道自己其實從屬于鄉下人,處于受蒙騙的狀態,我覺得這兩者都有理,但是重新審視那責寓言,我又覺得他傳達給我們的是法或許是虛無縹緲的,但因為有鄉下人的期待和守門人的存在,使得法的存在是必要的。講到這里,我想講一下對后邊提到的“壞的秩序比根本沒有秩序要好”這個問題我的一些粗淺的看法,壞的秩序或許沒有讓所有人的權利都得到保障,但壞的秩序還是一種秩序,秩序的存在,起碼生活在其中的人不會終日惶恐不安,生活相對是安穩的,人們能慢慢適應秩序來調整自己的行為,但是如果沒有秩序,人們的生活是處于動蕩與不安穩的,我認為,人們對于安穩生活的共同期待可能是使得壞秩序也具有強制力的原因之一。 后邊看了第一章,它的標題是:法官和律師是如何從先例開始推理,只要通過一系列北卡羅來納州的案例來闡釋遵循先例的原則,從中我們了解到美國的法律過程是爭訟者先提出基于判例法、制定法和一系列平衡原則的論點,法官則需在爭訟者提供的論點范疇內,基于先例作出判決,就這樣的法律制度而言,律師制度的地位就顯得格外重要,盡管法院可能制作并保存了判例記錄,但卻很少注意它們或者隨意對待它們,而在這種情況下,律師就會尋找支持觀點的方便判例記錄,用法院以前的判例向法院施加壓力。書里的提示與問題一直引導我們跳出法律的框框,從日常的生活中去窺視遵循先例的原型以及成遵循先例的原因,先例可不可以直接理解為一種經驗呢?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經常聽到人們說:“這個還沒有先例”、“破例了!”、“下不為例!”。其實就是對傳統的尊重的體現。作為先例的判例有助于社會穩定和延續,不至于被突然襲擊所擾亂。另外,盧埃林寫到:繼續過去的實踐,就是為沒有經驗的新官員提供前人積累的經驗。如果他無知,他可以向他們學習,從先行者的知識中獲益;如果他懶惰,他可以注意前人的行為,并從他們的勤奮中受益;如果他愚蠢,他可以從他們的智慧中獲益;如果他有偏見或者腐敗,則過去存在的實踐在與他的行為進行比較時,對其偏見或者腐敗進行了公開的監督,限制了他可以肆意胡為的空間。最后,即使前人進行實踐時也曾懶惰、無知、愚蠢而有偏見,不過,知道他將繼續前人所為,也會提供一個基點,使人們能夠由此預見法院的行為,事先調整自己的預期。”由此可見,先例的還在于對法官的監督作用,有利于法官集體智慧的形成,更為重要的是,普通人從具有權威性先例中知道哪些是可以為的,哪些是不可為的,從而調整自己的預期,先例因此具有信賴保護的作用。 最后,我想說,雖然只是看了書很少的一部分,但是確實有對書里的一些內容進行反復地揣摩,并嘗試著去解答書里提出的問題,在這個過程中,會有一些迷惑,但這也是一種思維的樂趣,最佳的讀書效果就應該是與作者之間有思想的交流,相信隨著我們閱歷的增長以及法律哲學方面的知識的學習,回過頭來看這本書,一定會有不一樣的思考與收獲。
● 法律之門讀后感 ●
“家長永遠是孩子的榜樣,家長的舉止、禮儀、話語、行為的界限,都是孩子們效仿的榜樣。”
瑪亞老師的這段話我深深地認同。我們希望孩子成為什么樣的人,我們自己就要成為那樣的榜樣,言行如此、衣著亦如此。我的女兒一直羨慕我有那么多美麗的maias衣裙,沒想到,這一年來她的長個速度驚人,剛剛12歲的她,居然可以穿我的衣服了!
在小學畢業的那天,女兒穿上“動靜皆宜”和“羅馬假日”拍攝畢業照,是那么的婷婷玉立;臉上洋溢的笑容,多么的純凈、青春、自信。然而,正在進入青春期的孩子,總是有一些“奇思異想”讓人頭疼。就在她12歲生日到來時,她也給了我一個很大的考驗。
我送給女兒的生日禮物,是讓她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拍攝一個“照片集”。這可是她盼望已久的禮物,所以興致非常高漲,她特地選擇了黑色的“同學會”和“飛翔的艾米莉亞”作為拍攝服裝。但是讓我吃驚的是,她化了一個非常另類的妝容,讓攝影師為她拍攝暗黑、詭異的哥特風格。一向追求淑女風格的我,怎能接受這樣的風格和形象?但是,我在心里對自己說,要接受孩子不同的成長階段,要等待她的改變。我沒有選擇嘮叨和斥責,而是默默地影響她、引導她。
因為我對女兒的信任,所以她非常愿意與我分享她的心事。她會告訴我,班級的同學對她非常信任,她答應同學的事情就要求自己一定要做到。我非常欣慰——“言出必行”,就是我們的一項家規,我看到了它在女兒身上的影響,她正在成為一個值得信任的人!
● 法律之門讀后感 ●
《時光之城記憶之門》是一部讓人沉浸在美好回憶中的小說。通過作者獨特的敘述方式和豐富的想象力,讀者仿佛穿越時光,走進了一個奇幻的世界,感受到了其中每一個細節的魔力。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年輕的女孩,她有著一顆溫暖善良的心靈,對世界充滿好奇和渴望。在她的眼中,每一個人、每一個事物都有著獨特的魅力,仿佛都隱藏著一個神秘的故事等待被發現。而她通過一個神秘的記憶之門,可以進入時光之城,探索那些隱藏在記憶深處的故事。
在時光之城里,她遇見了許多奇妙的事物和人物。每一個角落都充滿著生機和活力,仿佛魔法在這里生長。她和城里的居民們分享著彼此的故事和記憶,一起經歷著歡樂和悲傷。在這個世界里,時間是沒有限制的,她可以回顧過去,預見未來,感受到每一個瞬間的珍貴。
通過這個神奇的門,她不僅收獲了豐富的記憶,更找到了自己內心的平靜和力量。她學會了珍惜每一個瞬間,感恩生活中的一切。即使無法改變過去,也無法預知未來,但她明白,只要堅持善良和勇敢,就能戰勝一切困難,迎接一切挑戰。
讀完《時光之城記憶之門》,我感受到了一種深深的共鳴。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記憶。不管是快樂還是悲傷,都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們應該珍惜每一個瞬間,感激生活給予我們的一切。就像主人公一樣,學會勇敢面對困難,珍惜幸福的時刻,把握未來的機遇。
《時光之城記憶之門》讓我重新審視自己的生活,懂得用心去感受,用心去體會。它讓我明白了,記憶是一扇連接過去和未來的門,它不僅可以讓我們回顧往事,更可以給予我們力量和勇氣,面對未來的挑戰。
這本書讓我感慨萬千,仿佛是在告訴我,生活就像一個神奇的時光之城,每一個角落都蘊藏著無限的可能性。只要用心去感受,用心去體會,我們就能找到幸福和勇氣,走向屬于自己的奇幻之門。感謝這本書,讓我重新認識了生活,讓我重新發現了自己。愿每個人都能找到自己的時光之城,打開記憶之門,感受生活的美好和神奇。
● 法律之門讀后感 ●
今天,在電視節目《法律講堂》里講了這樣一個故事:
一對年輕的夫婦王先生和李女士?;楹笏哪旯餐I了新房子。正當兩人家庭和事業都很順意的時候,聽說女方的父母家里的房子要動遷。雖然兩人已經結婚四年了,但女方的戶口卻還在娘家,按政策規定未婚成年子女可以得到相應的動遷住房補貼。無奈她已經結婚了,無法得到這筆補償。眼看一筆不義之財就要不翼而飛,正當無奈之時,王先生絞盡腦汁想出了良策---假離婚。和妻子李女士一說,兩人一拍即和。因為兩人結婚以來感情一直很好,相信假離婚也不會有什么大礙。
就這樣,兩人順利的辦理了假離婚,為了能得到娘家的那份由動遷辦發給的補貼,他們在辦理假離婚的時候,將現在兩人的住房分到男方的名下。離婚后,兩人還居住在一起,和原來比也沒什么變化。不久,他們就如愿以嘗的領到了一份動遷補貼。此時,李女士想,目的達到了,可以辦理復婚手續了。
可是,天有不測風云,王先生卻提出要和別人結婚的要求,并且要求李女士搬出去。這可氣壞了李女士。她怎么也弄不明白自己朝夕相處了四年的丈夫怎么說變心就變心了呢?而且是這樣的絕情!他們可是大學的同學啊。相識也有八年之久了。
原來,王先生并不想背叛自己的妻子,事有湊巧。就在他們辦理了假離婚的時候,王先生怎么也不會想到,他們公司新分配來的大學生林小姐,也是王先生的部下。自從到他們公司后,就非常仰慕王先生的才華和能力,私下里喜歡上了他。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聽說的王先生辦理了假離婚。心想機會來了,就對王先生展開了猛烈的攻勢。無奈,王先生也是正常的人,也有七情六欲,經不住糖果女孩的威逼。雖然從良心上講感覺對不住自己的妻子,但比較之下覺得還是和林小姐幸福得多。就狠下心來背叛了妻子。干脆連房子也占為己有,反正是有合法手續的。
這可苦壞了李女士,她一氣之下將王先生告上了法庭。法庭經過調查審理,認為王先生的做法并不違法。直到這個時候,李女士欲哭無淚,追悔莫急。真是:為了貪圖一時的小利,丟了丈夫和房子。還不止這些!
從這件事中我們還應當吸取這樣的教訓:
一。當你準備做出一個重大的決定的時候,要把問題的結果想清楚,不要只想好的一面,還要想到由此可能引發的不利的一面。
二。追求平淡的生活,在平淡中享受生活。
三。做人要腳踏實地,不要弄虛作假,無視法律,我們要尊法守法,還要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如果當初李女士不貪圖小利,林小姐也就沒有可乘之機,王先生還是她的好丈夫,這個家庭還會充滿溫馨幸福的。
● 法律之門讀后感 ●
通過學***,使我懂得了要干什么,不該干什么,哪些行為是犯罪,更使我懂得了自己在某些方面的不足。
目前,我國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不少。不久前,浙江金華一名高中生殺害親生母親的事件,實在令人震驚。作為一位當代青年,竟能把生他、養他十幾年的親生母親殺害,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我想這在有著尊老愛幼優良傳統的中華民族是有史以來的第一次吧!
這給中國人敲響了警鐘,尤其是對美國青少年。我們現在正處于**的階段,我們的思想正在逐漸成熟,但我們更加魯莽和沖動。如果做不好,就會惹上麻煩,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們必須首先擺正思想作風,學***法,搞清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其次,做事前想一想,此事該不該做,這樣做好不好,克服一時沖動;再次,把錯后多做自我批評,分析把錯原因,及時改正;最后得學會忍讓并且搞好同學、朋友間的關系,互相幫助、糾正錯誤,這樣可以達到最佳的預防效果。
2.青少年是祖國的花朵,祖國的希望和未來,應該快樂健康的成長,將來成為建設祖國的棟梁,可是當我看完“未成年人犯罪**展”后,我才知道:在我們國家有些同樣是祖國花朵,祖國希望的少年兒童,那朵朵小花還沒有綻放時,就已經過早的凋零了,因為他們走上了與社會、家長的希望完全相反的路——違法犯罪。
有的孩子由于父母離異,而缺少父母關愛。于是在社會上結識了一些游手好閑、吃喝玩樂的所謂兄弟,他們每天就是泡網吧打游戲等,他們把錢花光了,就開始商量如何才能弄到錢。于是他們便開始偷、搶。
**展中有一個實例,因為搶劫遭到反抗,幾個十幾歲的孩子竟向面包車司機進行毆打并對其女友實施**。
才十幾歲的孩子為什么干下這種本不該屬于他們所干的惡性事件呢?通過**我找到了答案。
父母是孩子的啟蒙教師,他們的教育影響著孩子的思想和行為。如果父母與孩子經常交流,有感情,孩子就會有愛心,有責任感……如果在一個家庭里,“望子成龍”、“盼女成鳳”在家長過于嚴厲的要求下午,孩子心理承受不了,就會自暴自棄,慢慢的走想極端;如果在一個家庭里,婚姻失敗,家庭失和,對孩子的成長就會造成傷害。尤其是在單身家庭的子女因為缺少健全家庭的呵護,甚至有的家長放棄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從而培養出性格孤僻,心理畸形的孩子。
因此,過于嚴厲、過于放縱或放任家庭是兒童犯罪的原因。
此外還有社會因素,現在社會上的網吧到處都是,一些刺激的打斗游戲深深地吸引著這些還特培養,有教育的少年,他們頻繁的出入這些場所,幼小的心靈埋下了不健康的種子,同時也點燃了犯罪的火種。
所以,我要亮開嗓門急呼:“未成年日呢是祖國的花朵,民-主的未來,屬于他們的應該是五彩繽紛的花季,讓我們的家庭給他們帶來一份濃濃的深情,讓我們的社會還他們一片明凈的藍天!”
● 法律之門讀后感 ●
《法律之門》有感
洛陽中心小學六(3)班周彥愷
“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任命權利的紙”,這句話是列寧說的,它告訴我們:要遵守法律。最近我讀了一本關于法律的書,這本書的名字叫《法律之門》。
《法律之門》是美國各**學學院比較通用的一本法律書。也可以看作是一部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書。這本書模擬了美國法律程序的實際運作,為法律和社會打開了大門。
這是一本很有價值的書。你可以看。
作為一個國家的公民,首先,我們必須遵守法律和紀律。也就是說,無論你多窮,多窮,你都不能做任何有害的事情,比如偷竊、搶劫、殺人要腳踏實地,腳踏實地,這種人,上帝不會讓他受苦的。
我們不僅要守法,還要學會用法。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一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偷看日記、拆信、敲詐勒索……),我們應該向國家有關機關提出申訴,請有權的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說到使用,我想到了我隔壁8歲的弟弟去年的遭遇。弟弟很喜歡寫日記,想日記訴說當天的所見所聞所感,可他的父母卻好奇心旺盛,每天都要去偷看他寫的日記,最后終于被弟弟發現了,而且還是一連幾天,他火冒三丈,忍無可忍,最后他用《未成年人保**》第三十九條規定,向村長禮貌完整地申訴了這一切,村長聽了,立即去把弟弟的父母訓斥了一頓,并讓他們向孩子道歉。我覺得我們得向弟弟這種懂法還會用法的人學習。
法律就在我們身邊。它就像一個看不見的天使。當你找到它,學會使用它并遵守它,它將永遠保護你。如果你違反了它,它會懲罰你的。這項法律將是長期的,不容忽視。不要冒險,因為佛法就在你我身邊。
● 法律之門讀后感 ●
“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任命權利的紙”,這句話是列寧說的,它告訴我們:要遵守法律。最近我讀了一本關于法律的書,這本書的名字叫《法律之門》。
《法律之門》是美國各大法學學院比較通用的一本法律書。也可以看作是一部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書。這本書模擬了美國法律過程的實際運作,打開了進入法律和社會的大門。這是一本十分有價值的書,大家可以去閱讀一下。
作為一名國家的公民,首先就要做到遵紀守法。也就是說,就算自己再窮,再怎么樣,也不能去干一些傷天害理的事情,比如說偷盜,搶劫,殺人……要腳踏實地,做踏實人,這種人,上帝是不會讓他吃虧的。
我們不僅要守法,還要學會用法。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犯(日記被偷看,信件被拆開,受到敲詐勒索……),就要向國家的有關機關申訴,請求那些有權威的人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說到會用法,我就想到了我家隔壁8歲的弟弟在去年發生的事。弟弟很喜歡寫日記,想日記訴說當天的所見所聞所感,可他的父母卻好奇心旺盛,每天都要去偷看他寫的日記,最后終于被弟弟發現了,而且還是一連幾天,他火冒三丈,忍無可忍,最后他用《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向村長禮貌完整地申訴了這一切,村長聽了,立即去把弟弟的父母訓斥了一頓,并讓他們向孩子道歉。我覺得我們得向弟弟這種懂法還會用法的人學習。
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它像一位隱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學會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會永遠保護你;如果你去違反它,它就會懲罰你,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僥幸的心里,因為法就在你我身邊。
● 法律之門讀后感 ●
法律是什么?千百年來,盡管人們在理論上為法律繪制了各種令人向往的圖譜,然而實踐中的法律卻往往不以人的觀念為轉移。其實,法律生存于各種力量的撕扯之中,每一種力都承載著現實的社會要求,而每一種要求在不同的情景和觀點下都有其應被滿足的理由和價值。讀美國學者博西格諾的著作《法律之門》,可以使我們更加深入地領悟各種關于法律的困惑。
一
法律在理論和實踐上矛盾重重。
“法律即是正義”是西方自然法學者的重要思想。那么,法律如何實現正義?概言之,制定法律要體現最大多數人的利益,實施法律要貫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然而,在某種程度上,法律體系的存在將基于身份、財富、權力乃至性別差異造成的不平等現狀固定化。立法無法做到“人民公意的表達”。在簡單社會形態中,人們可以熟知社會中的大部分法律,但是在今天,人們實在不太可能知道大部分影響他們生活的法律,就更談不上對它們的認同。正如哈特所言,“現代社會的實況無疑是:一般公民有很大一部分(或許是多數),對于法律的結構,或其效力判準,根本沒有概念。他所遵守的許多特定、個別的法律條文,對他而言,可能只是籠統的‘法律’一字而已?!庇谑牵⒎ǔ蔀閷崿F少數社會精英分子意愿的過程。為了使法律對自己或其所屬的集團有利,有權力的人會在立法過程中花費大量的金錢和精力。
“法律是一種規則體系”是法律實證主義者的典型話語。這意味著法的確定性,而不是正義,成為法的最高價值。法律實證主義認為:(一)法律由一系列已知的、確定無疑的規則構成。盡管法律體系中還包括法律概念、法律原則、法律技術等要素,但是法律規則確實是法律的最主要組成部分。(二)確定的規則使人們對自己的行為能夠產生合理預期。(三)法官從確定的規則中能夠推出具體的法律判決,由此可見,法官的判決是可預見的。然而,在日常的個案中,我們發現單從規則本身去精確預測判決結果的可能性很小;為了達成預測的目的,我們有必要學會審時度勢、察言觀色,因為法官對圍繞事實的具體生活情境的反應在很大程度上會左右案件的結果。法律是一種規則體系,同時也是一種意義體系。法律規則不會等在那里自動地適用于案件,法之所以是“活法”,正是緣于其意義的釋放。法律適用是一個“法之意義”釋放和加工的過程。在現代法治國家,法律意義的釋放主體是法官,無怪乎霍姆斯說,法律是“對法官實際上將要做什么的預測”。如果我們承認個案對于規則的特殊性,那么我們也要承認法官的個人價值立場及見解在其判決形成過程中的重要性,那些在社會化過程中獲得的經驗(包括“政治的、經濟的和道德的偏見”),是其判斷的入門??梢哉f,法官的判決歸根結底是他整個生活歷程的產物。我們還發現,法官們在向規則頂禮膜拜的同時,也將既定的規則開膛破肚。與普通人對規則的踐踏相比,法官只不過是讓規則在莊嚴的司法過程中“死”得更為尊嚴。于是,傳統的司法裁量過程:“事實規則)判決”,質變為“事實態度)判決”。
二
孟德斯鳩說,法是一種理性存在。愛德華?科克說:理性是法律的生命。在西方哲學史上,理性主義與法學有著深厚的歷史淵源,正如《牛津法律大詞典》中的描述:“由于長期的自然規律思維的延續,理性已成為法律思想史的重要因素。盡管自然主義法學派僅將理性特征賦予人類理性的自然法,但自然法和實在法并不是截然分開的,人們在進行現實立法的過程中,其立法原則也蘊涵著理性,并將它作為自己的評價和倫理基礎?!比欢?,日常生活中人們的守法行為與其說來自于法律理性魅力的感召,倒不如說有賴于法律背后的暴力支撐;或者,至少我們可以這樣說,在普通人對法律的認知中,暴力因素是一個值得人們高度警戒的“雷區”。盡管法律暴力一向遭受人們的質疑,但是沒有暴力支撐的法律,就好像沒有武裝的戰士一樣,失去了勝利的保障。法律暴力即使在最常見的司法過程中也發揮著作用。審訊過程好像是一次次文明的對話,然而,這種“交談”作為法律暴力實施的前提條件,本身即是暴力的運用,它為法律暴力的實施尋找正當合理的理由。我們可以對法律暴力的`受害者表示某種同情,而我們又不得不承認:恐怖的平衡在某種意義上正是我們所期望和渴求的那種公正。因此,法律暴力“不是對它力量的頌揚,而只是不得不予以容忍的一個因素,一個難以解說的因素。”
亞里士多德說,“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法律規則的普遍性、明確性、連續性的特點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對抗著混亂和無序?!罢缛藗兯?,社會生活中的秩序所關注的是建立人類行動或行為的模式,而且只有使今天的行為等同于昨天的行為,才能確立起這種模式。如果法律對頻繁且雜亂的變化不能起制動作用的話,那么其結果便是混亂不堪,因為無人能夠預知明天所將出現的信息與事件?!比欢诂F實中,法律一般是指一種司法體系,而秩序是指一種行政體系、一種國家的特殊秩序,典型地被看作一種等級秩序。這種權威性等級秩序保障規則從權力的頂端逐級向下貫徹而得以實施。但是,在很多場合,法律的實施并非利用這種縱向權力模式,而是橫向權力模式,它意味著:一個人不能在制度上控制其他人。比如,近期在全國各級法院中流行的“司法公正,一心為民”的口號,正是橫向權力模式在法律實施中的表達。所以,米歇爾???抡J為,“法律和秩序的調和,一直是那些人的構想,而現在必定還是一個夢想。法律與秩序是不可調和的,當你努力這樣做的時候,它僅僅表現為這樣一種形式:將法律結合到國家的秩序之中。”
法治常被理解為“法律的統治”,法治政府則是“規則的政府而非人的政府”。翻開法律思想史,關于法治的定義比比皆是。在對法治的通常理解中存在一個前提預設:法律是自然的。像其他自然規律一樣,法律是社會中的固有部分,社會必須尊重法律的運行。然而,這一前提預設面臨的難題是:法律不同于其他自然規律,它要求用人的努力來維持其存在,而其他自然規律則不依賴于人而獨立存在。法律,非人創造則不能誕生,非人實施則不能運行。正如費孝通先生所言,“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說法律本身能統治,能維持社會秩序,而是說社會上任何人的關系是根據法律來維持的。法律還得靠權力來支持,還得靠人來執行,法治其實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沒有人的因素?!比欢?,說“法律依賴于人”同樣是有問題的。如果法律的存在和運行依賴于人,那么人應當具有創造和操作法律的能力,并且這種能力要先于法律而存在。如果人的本性中具備這種能力,那么法律就沒有存在的必要。由此可見,法律與人的關系,就如同雞與蛋的關系一樣存在循環。
三
對司法過程的理論想象無法掩蓋其所面臨的困境。
司法過程在理論上是法官“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裁量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法官所經歷的步驟是:確定法律事實,尋找法律依據,最后通過三段論的推理得出結論。然而,心理學家所描述的常人的判斷過程卻并非如此。心理學家告訴我們,判斷的過程很少是從前提出發繼而得出結論。判斷的起點正與之相反――先形成一個不確定的結論;一個人通常是從這一結論開始,然后努力去發現能夠得出該結論的前提。如果他不能如愿以償的發現適當的論點用以銜接結論與他認為可接受的前提,那么,除非武斷或愚蠢,他將會摒棄這一結論而去尋求另一結論。(第27頁)由此可見,結論(或目標)在判斷過程中占據統治地位。這一點在律師的思維方式中比較明顯。結論對律師來說不再是一個選擇性問題。律師為其委托人的利益工作,因而就必須從確保其委托人勝訴的結論(目標)出發來剪裁、組織案件事實,以便能夠從他所渴求的結論(目標)倒推出他認為法庭樂于接受的某個大前提。既然法官是人,他的思維方式也應當不會違背這種常人的思維方式。哈奇遜法官以其切身體驗告訴我們:“法官作出決定,的確是通過感覺而不是通過判斷,通過預感而不是通過三段論推理,這種三段論推理只出現在法庭的意見中?!?“在感覺或‘預感’自己的判決時,法官的行為精確地與律師對案件的處理相一致,只有這樣一個例外:律師已經在其觀點中預設了目標――為委托人贏得訴訟――他僅搜尋和考慮那些確保他走在自己所選擇的道路上的預感,而法官僅負有漫游著去作出公正判決的使命,他將沿著預感引導的道路前行,無論到達哪里……”法官在司法裁量過程中所運用的法律論證方法,也明顯說明了“結論(目標)的統治地位”。法律論證的本質特征是:一方面,具體的判決發生在論證之前,另一方面,須對判決進行論證。由此可見,實際的判決過程似乎應當是:“確定問題→設定目標→尋找選擇方案→評價選擇方案→落實一個選擇方案”。在整個過程中,法官的主要工作是:想象可能的案件判決方案,以便落實一個最佳的選擇方案。
于是,我們又回到了正義的話題。正義,作為法的目的,是個人生活與擁擠的世界里所有人的活動之間的理想化的妥協。我們的司法程序尋求這種理想化的妥協,而法院之外的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則從個人活動的主體角度去發掘,讓活動的個體從主觀上去同意妥協。這不僅是糾紛解決的方式,更是糾紛解決的藝術。
美國的法學不是沒有深刻的理論,它的理論體現為一種面向民眾的說理,雖沒有德國哲學的繁瑣和法國文學的浪漫,卻有著古羅馬演說家的激情和雄辯。
“法的門前有一位守門人在站崗……”而我已經從門外走進去了……
● 法律之門讀后感 ●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最寶貴的會是什么?是生命。血的悲劇告訴我們,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則,真正做到關愛生命。
今天,老師帶我們看了學法律、知權利、會防范、懂禮儀的宣傳欄。其中,交通安全篇引人深思,發人深省。
人的生活中,離不開交通,同時也離不開安全,因此,我們就要處處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假如我們不遵守規則,交通事故就猶如一顆定時炸彈,躲不過,便會喪失寶貴生命。
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薄弱,是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率上升的主要原因。還有那些不守規則的司機,自由放縱的行人。輕視,疏忽,大意都會使一個生命轉瞬即逝。
曾經有這么一則報道,一個四年級學生在路邊拍球。不小心,球滾到馬路去了,她跑過去撿,一輛車迎面駛來,便毫不留情從她身上扎過去了,就在這短暫的一剎那,她喪失了寶貴的生命。十載歲月,父母嘔心嚦血撫養成人,而就在瞬間即逝,難道這是一個人的命運嗎?不,絕不是的。命遠給每個人的待遇都相同,就要視乎你怎樣去面對,怎樣去珍惜。
一些中學生,出現了因思想,心理,行為的偏激引發傷亡。直至今天,一些家底仍無法走出失去親人所帶來的痛和悲。同學們,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在安全問題上,我們必須防范在先,警惕在前。
同學們,我們要讓交通安全的警鐘長鳴,珍惜生命,珍惜明天!
今天下午,同學們在學校的安排下,聆聽了我校法制教導員的法制講座。時間雖只有短短的一個小時,但我的感想卻頗多。
在我們身邊,一些同學老是犯錯誤,法律紀律觀念淡薄,屢教不改。認為:只要自己不去殺人放火就行了,犯點小錯誤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話說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這就告訴了我們:如果一個人從小就沒有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沒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隨意做損壞公物,打人,罵人,甚至偷竊等壞事,不僅僅是給你個人的形象抹黑,而且會漸漸腐蝕你的心靈。漸漸地,就會使你經常情不自禁地犯這樣那樣的錯誤。如果不能夠痛改前非,繼續發展下去,那些惡習就會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會越變越嚴重。到時,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終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監獄了。這并不是危言聳聽,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趨勢,便是證明。青少年正處在長身體、長才干的時期,可塑性很強。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強,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強,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響,一步步走上不軌之路。
雖然我們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趨勢,但也時常受到侵害?,F在盡管有老師、家長的保護,但他們不可能時時刻刻都在我們身邊呵護著我們,況且總有一天我們會離開父母,離開學校,踏入社會,獨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護也就成了我們中學生防止自身受到傷害的必要措施了。為了避免同學之間產生矛盾,應該嚴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導致別人對你的不滿,輕則吵架,重則就會出現結伙斗毆,事故也會隨之而發生。到時,不僅會給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而且還會使你受到肉體上的痛苦和心靈的折磨,后悔也來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學們都尊重別人,互相謙讓,真誠待人,你也[]會因尊重別人而受到別人的尊[]重,這樣,同學之間不僅會建立起真摯的友誼,我們的校園也會呈現出一種欣欣向榮的文明景象。
這次法制講座給我們上了很好的一課,使同學們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規校紀的重要性。為了我們能夠健康成長,為了我們美好的明天,讓我們從現在開始,嚴于律己,改掉不良習慣,做一個合格的當代中學生吧!
● 法律之門讀后感 ●
隨著AI技術的不斷進步,人們對機器人的接受程度越來越高,生活中也越來越依賴機器人,想像一下,未來世界,機器人與人類的大戰,誰輸誰贏都未有定論。
《機器之魂》里便有各種各樣的機器人,有純粹的機器人,有機器獸,暴機器人,仿生機器人……在這本書里,你可以體驗機器人的世界。
《機器之魂》是《機器之門》的續作,沒有看過《機器之門》,初次看《機器之魂》,對很多人物都存在一定的疑惑,比如:引子里出現的饒曉華,介紹不多,只能憑借想象猜測她與楚南天之間有一秘事。
引子寫得很出人致勝,能夠緊緊的抓住讀者的心,讓讀者對后面的故事充滿好奇,好奇仿生機器人與機器人之間的大戰。
從正文開始,出現了本書的主角:馮漢杰,他是戰爭英雄馮大綱之子,也是一個仿生機器人。在前幾章里,出現了一個貫穿全書的姑娘:阿米麗塔。作文在書里僅出現了一會,感覺她與馮漢杰的感情來的很突兀,在還沒有看明白的時候,兩個就很迅速的產生了深厚的感情,又很迅速的死去了。馮漢杰與阿米麗塔并未接觸太久,但是,卻堅定的要守護阿米麗塔的那只“間諜”貓,為了這只貓,卷入了很多是非當中。
不得不說,作者的想象力還是特別豐富的,也創造了一個很恢弘的故事,有能造出了一個叫“太元”的人格載體的腦庫,腦庫是一個神奇的存在,他還有七個守門人,每個守門人還有備份。
還有納米機,它可以注入生物體內被控制者操縱,也可以隨意排列組合。機器軀體和大腦之間的交互依賴輔助納米機進行,一旦納米機失控,軀體和大腦之間也會斷開關聯,癱瘓下來。
當然書中還有很多令人酣暢淋漓的想象和場景,這有待各位讀者去發現了。另外:本書的人物涉及到了很多的人物,個別人物的塑造還可以更加有血有肉一些,比如:阿米麗塔、大帝,期待作者更有意思的科幻作品。
● 法律之門讀后感 ●
在法律門前,站著一個門衛。一個農村來的男人走上去請求進入法律之門。但是門衛說,現在還不能允許他進去。那男人想了想,問是否以后可以進去。門衛說:“那倒有可能,但現在不行?!?/p>
看到法律之門像往常一樣敞開著,而且門衛也走到一邊去了,于是那男人彎下腰,想看看門內的世界。這一切被門衛看見了,就笑著說:“如果它那么吸引你,那你倒是試試沖破我的禁錮進去呀,但是請記住,我很強大,而且我只是最小的一個門衛。每道門都有門衛,而且一個比一個強大,那第三個門衛就連我也不敢看他一眼?!崩щy如此之大是那農村男人始料未及的,他以為法律之門對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是敞開的,但是現在當他仔細觀察了那穿著皮大衣的門衛,看見他那尖尖的鼻子、黑而稀疏的韃靼式的長胡子,就決定還是等下去為好,直到獲準進去為止。
那門衛遞給他一只小板凳,讓他在門旁邊坐下。他坐在那里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做了很多嘗試想進去,并不厭其煩地請求門衛放行。門衛只是漫不經心地聽著,又問他家鄉的情況以及許多事情。他這樣不痛不癢地提問著,儼然一個大人物似的,而最后卻總是說還不能允許他進去。那男人為這次旅行做了充分的準備,現在他用一切值錢的東西來賄賂門衛。門衛雖然接受了所有賄賂,但卻說:“我接受禮物只是為了使你不致產生失去了什么的錯覺?!倍嗄赀^去了,這期間,那男人幾乎是目不轉睛地觀察著門衛,他忘記了其他門衛的存在,似乎這第一個門衛是他進入法律之門的唯一障礙。他咒罵這倒霉的遭遇。
開始幾年,他的舉止還無所顧忌,說話嗓門高大,后來日漸衰老,就只有咕咕噥噥、自言自語了。他變得很幼稚,由于長年觀察門衛,所以連他皮衣領子上的跳蚤也熟識了,于是他也請求它們幫忙,以改變門衛的態度。最后他目光黯淡,搞不清楚是四周真的一片黑暗呢,還是他的眼睛出了毛病。不過他現在在黑暗中發現了一絲亮光,它頑強地透過法律之門照射出來。現在他命在旦夕,臨死之前,過去的所有經歷在他的腦海里聚成了一個問題,這個問題他至今還沒有向門衛提出。
他示意門衛過來,因為他身體僵硬,已經不能站起來。兩個人身高的變化使那男人相形見絀,矮了一截,所以門衛必須深深地彎下腰,然后問道:“現在你究竟還想知道什么?”又說:“你太貪得無厭?!蹦悄腥苏f,“大家不是都想了解法律是什么嗎?為什么多年以來除了我再無別人要求進入法律之門?”門衛發現那男人已行將就木,為了能觸動他失靈的聽覺器官,就吼叫著對他說,“其實其他任何人都不允許從這里進去,因為此門只為你一人所開?,F在我要關門走人了?!?/p>
《法的門前》:長篇小說《審判》中的一個小故事,很多現代主義思潮都能找到共鳴。一個終身想進入法的門的人,至死才了解到,“其實其他任何人都不允許從這里進去,因為此門只為你一人所開?!蹦莻€終身只為阻礙這個人進門的門衛卻“要關門走人了。”門、鏡子、迷宮是現代主義作家最喜歡的意象,因為這些東西都存在對立性,一面明,一面暗,但只有卡夫卡從單向的角度把門的意象樹立起來了。
● 法律之門讀后感 ●
法律在我們的生活中,起著無法估量的作用,我們應該學習它,應該遵守它,應該使用它,應該愛護它。
說到我們中小學生的犯罪問題,最近數量可是逐年上升,我原本以為,犯過法的人一定很偏激,且一定是生活的或定是生活的環境促使他犯罪,事實卻不是這樣,與我們息息相關的電腦網絡,很值得注意?,F年許多學生因為沉迷網絡離家出走,成績一落千丈,最后還踏上了犯罪這條不歸路。
網絡就像是一把雙刃劍,它也許能給你帶來知識,讓你金榜題名;也許會讓你成績一落千丈,視力下降,甚至家破人亡。而現在,電腦多半是被人看成了娛樂工具,在網吧里,多半的人影是學生,他們而進網吧不是查找資料提高成績,多數是玩一些有害身心的游戲。自從網絡被發明以來,它不但為人們帶來知識的寶庫,卻令我們青少年常?!笆軅薄W鳛橐粋€學生,我們該做的不是叛逆。我們不該不聽父母,老師的勸阻,不應該不以學習為重,反而卻天天沉迷著游戲。假若我們沒有極強的自控能力,沒有抵御各種觸犯法律的誘-惑的信心,未來的結果可想而知。
提高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對我們的成長至關重要?!缎W生法律讀本》中有著這樣一個實例,一位叫小英的單親女孩,聽社會上的朋友說吸煙能解愁排悶,提神醒腦,便學會了抽煙,越抽越多,她漸漸成了學校聞名的“問題少女”,最后受到了學校的處分。在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遇到不良朋友的引誘,可能只是叫你去玩一些看似對心理只會微不足道的影響的游戲,就像大家賭賭錢,雖然盡管是5毛1塊,這樣下去,賭上了癮,接下來的行為將可能變得不理智,搶劫,盜竊。我們要杜絕自己受引誘,首先應該加強思想與心理的防線,還要增強自律、自尊、自強意識。當我們受到誘-惑時,必須提醒自己,堅決拒絕。
讓我們點亮心中那盞法律的明燈,要從小學法、知法,從而慢慢的懂法、守法。為建設和-諧社會做一份貢獻。
● 法律之門讀后感 ●
另有一處,“若致父母于死,自又罪加一等”,作者的研究造詣很深。我覺得在說誤傷和故傷時,特別的有意思。因為筆者從一開始就說法律是統治階級,從宗法制度開始,它是圍繞著家庭和宗族而制訂的。
對父母來說,誤傷或誤殺兒子是很輕的責任。父母狀告兒子,都是不需要任何證據的。如果兒子傷害了父母,意外傷害罪就不是很輕,所以傷害罪更重,甚至死刑都不足以平息民憤。
此外,作者還在導論里面講到。他補充了中國法律的儒家化趨勢。歷史研究的最終目的是為了**的下一步發展。
法制史也不例外。如果偏離這個方向,研究法制史是徒勞的。仔細的看了看這一部分,說得很在理。法律的儒家化究竟好不好?
我也有自己的看法,我認為這是符合歷史潮流的。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最終的目標是實現大同社會人治。馬克思恩格斯提出社會主義應該是一種間接的過渡。
有兩個條件。一是社會資源充分積累。二是人類文明(科技文明、道德文明)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狀態。這是從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的直接過渡。
法律從歷史上就逐漸變得更加成熟,也更加的人道,符合儒家的“仁政”思想。
通過對本書的閱讀,我又做了如下思考。
第一,中國歷史上就是一個不平等社會,這種不平等在政治、社會、生活的各個細節處表現出來,所謂的一個“禮”字。這個“禮”,把人分成了三六九等,在社會秩序中做了固化。這種社會結構安排既能保證社會秩序的穩定,又扼殺了社會進步和創造的活力和力量。
它可能囿利于農業文明生產力的條件,但也只能局限于農業文明生產力的條件。這就是為什么中國后來就落后了。
第二,因為中國歷史上生產力的一度落后(甚至今天某種程度也落后),與這樣一種不平等的禮治很有關系。因此,在今天,無論是從生產力發展的角度,還是從思想征服人心的角度,不平等始終無法占據主流話語平臺。平等這個概念,必然是歷史大勢。
當下的執政者,對此如何理解,體現的是他們的氣度、眼光和格局。如何認是普世價值,平等是否普世價值,這個問題終究要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第三,“以禮入法”的出現,終究是中國歷史上法家理論存有根本缺陷。按瞿先生的觀點,法家是提倡人人平等的,但唯一沒有包括君主。就這一個人的偏漏,導致了君主可以隨意選擇儒家的禮治,并把法律改造成對禮治違反的罰則。
中國法律“重刑輕民”也許就是“以禮入法”的外在表現。如果法家堅持人人完全平等,那么禮治的理論前提就會全部動搖。這才更接近西方法治的范式和圖景。
時至今日,中國的當代“法家”,是否在理論構建上還存有這樣的偏漏呢?這個盲點不觸及,中國也許就走不出黃宗羲定律中的歷史循環,難以接近我們期待的法治圖景。法就永遠在權力之下,人民就永遠不會信仰法。
對法律的信仰必須建立在人人平等的基礎上。只有這樣,法律才能具有超越一切人的超越價值和意義,才能獲得被信仰的地位。
第四,一些人積極倡導尋找地方資源,更新歷史傳統,重建中國人民可以接受的意識形態。但讀完瞿先生這本書,對這個觀點就應該悲觀的意味大一點。因為中國歷史上的不平等是荒謬的。有時是霸權主義。
對于個人權利的漠視,是今天開放社會下的今人所斷然無法接受的。這樣一種浸透到了一個國家、民族歷史骨髓里面的不平等,怎么去接續?就我個人觀點而言,可以尋找本土資源,但任何接續改造的努力,無非也就是康有為般的托古改制。
因此,最為關鍵的還是新啟蒙。托古的體制改革只能有工具的價值,不能有目的的價值。
第五,在這種啟蒙的條件下,我認為所有人都應該反思:一個穩定的社會秩序的價值究竟有何真正意義,它是否必然優于所有其他價值。我們是否在歷史上過于注重秩序,以至秩序僵化,禁錮心靈。
心靈的自由這一重價值,該如何評價?對這個命題的回答其實有現實意義,就是對目前“維穩”的價值**。中國人、中華民族要怎樣的“穩定”?
有吃有喝?這是我們所要的么?
作為新一代,我們應該從中學到什么是我們應該思考的問題。一方面,是專業知識。一本好書,比如說《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一定是傾注了翟同祖及其他諸位大家的心血,多次刪減補充。
里面的知識,才得以和學者們和同學們見面。所以,我們要好好的學習這里面的知識,為我所用。另一方面,也要研究作者嚴謹的寫作思想。
這對我們今后的學術寫作有很大的幫助。
● 法律之門讀后感 ●
我們有權讓父母撫養我們,也有權不讓父母**侵犯我們的隱私。隱私是指只屬于我們的東西,比如我們的日記,私人信件。。。。。。這些都是我們的個人隱私。
沒有我們的同意,父母不能未經允許偷看我們的日記。這種行為,已經嚴重地違反了法律《未成年人保**》里隱私保**這條規定:《條例》對接納未成年人進網吧、父母偷看孩子聊天記錄、學校隨意開除未成年學生等行為都作出了明文禁止。
所以偷看孩子的日記或聊天記錄是違法的。為了了解孩子的心理狀態,一些家長背著孩子看日記和聊天記錄。今后,這些表面上看是“為孩子好”的行為將被禁止。
但是,在如今這個世界,這個21世紀,這個什么事情都完全不能由我們說了算的世界里,又有多少學生的日記是可以受到保護,沒被家長看過的呢?又有多少家長真正在意過這些法律呢?真正在意過我們這么小孩的感受呢?
很少,真的很少,我甚至敢說沒有。
我一直很期待,甚至認為我的父母是一個開明睿智的父母,但是雖然表面上,他們對我的日記總是滿不在乎,但私下里他們總是對我的日記充滿好奇。他們好奇的內容,我是否寫在他們如何,以及那些關于我自己的小秘密。如果不巧,他們偷看日記時被我發現了,就算我生氣萬分,甚至頂嘴。
他們也只會說:“行了,你也不至于這樣。不就是偷看了你的日記嗎?
我們只是為你好,我們只是想知道你內心的想法,想和你更融洽地相處好,僅此而已?!?/p>
有時候,我真的不明白他們為什么這么做?難道我們小孩真的不應該有隱私嗎?不應該收藏些專屬于自己的小秘密嗎?
難道那些法律條款都是擺設嗎?就算我們和他們討論法律問題,他們也總會振振有詞地說:“我們可是你父母,你什么東西我們沒看過?
看一下你日記你還心急如焚了?”難道法律的束縛真的沒用嗎?他們偷看我們的日記真的很自然嗎?
這些問題,我到現在也想不明白。
就說說我自己一次發生的事情吧。
那天,我正在翻看自己的日記時,恰巧這時,媽媽卻讓我去幫忙買東西。我立刻驚慌失措,把日記藏了起來,怕媽媽偷看。然后以風的速度跑下樓去買完東西后,上樓時我還一直在擔憂著媽媽會不會**我的隱私,殊不知此時媽媽此時正看的津津有味了。
當我叫我媽媽開門時,我覺得有些不對勁。很奇怪。我媽媽不應該在廚房嗎?我能聽到我的聲音。怎么貌似在我臥室?
于是我緊張起來,拿著鑰匙悄悄地打開門,躡手躡腳地走向臥室。果然,媽媽真的坐在椅子上看我的日記。似乎是察覺到了有人進來,發現是我后,她先是一陣詫異,然后又理所當然地說了一句“這些隱私最好少想點,影響學習。
”我很生氣地說:“媽媽,你怎么可以**我隱私!”而媽媽卻不以為然“偷看你一下日記而已,不用反應這么大吧?
其實,我想對父母說,日記是我們個人心靈的表達,是我們內心世界的理念。在成長之路上,誰都會有不可告人的小秘密,誰都會有不可外露的隱私,誰都會有自己內心的想法,畢竟沒有秘密長不大!如果父母侵犯我們的隱私,偷看我們的日記,他們就會侵犯我們的隱私,扼殺我們的隱私權。
這樣的話,就會對我們的心靈陰影,會讓我們對你們有隔。。你們總抱怨我們和你們不親,總是不冷不熱的樣子,但是,如果你們都無法做到不**我們隱私的話,我們又怎么愿意和你們溝通呢?所以,為了父母和孩子之間的交流,請不要再偷看我們的日記了。
● 法律之門讀后感 ●
《燭光祝福》讀后感
燭光”,是蠟燭通過燃燒而發出的光亮,蠟燭的光,也許它比太陽四射耀眼的光芒,是顯得那樣的渺小、那樣的微不足道,特別是在當今科學發達,能量之間能夠相互轉化、相互利用,“豆小”的燭光,似乎越來越不被人看重,或許有人感覺,那是不值得珍惜的現在也用處不大,甚至會說“不過是一個不起眼的微光,有時還會嫌棄它不夠亮呢!”
本書主要通過六個部分,即:和諧校園、和諧家庭、和諧社區、和諧社會、和諧環境、和諧世界六個方面來闡述和諧社會給我們的要點:
民主法制,就是要擴大民主,讓人民在祖國和城市建設中行使自己的權力;我們要依法辦事,普及法律,讓每個人都了解法律。在《火炬在我手里,誰也搶步走》這篇文章里,金晶用生命捍衛著圣火,在當時如此混亂的情況寫,金晶能如此鎮定,如此冷靜,用自己弱小的身軀來捍衛著偉大的圣火,不使他受到一點玷污。這種精神真是值得我們學習呀!
公平正義就是公平合理地處理事務,不欺負他人,維護公平正義,不為私利而混淆是非?!兜?3號生》中同學們的表現就值得我們學習,我們就要有那種不歧視一些有生理缺陷的人,而我們要做的就是給予他們關懷,讓他感到平等。也要像《110迷彩隊》中的隊員那樣,要主持正義公道,要努力和諧,不要讓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打攪我們愉快的生活。
誠信友愛,就是要做事講信義,說道做到;要互相幫助,與人為善。就像《一本雜志和一個怪人那樣》,要努力去親近、幫助那些平時不愿意與他人交談的人,要讓他們逐漸面對大家,面對社會,走向人群。我們也要向《一副耳環》中那個年輕人那樣,要知錯就改,勇敢的面對錯誤,這篇文章也從側面突出了年輕人的誠信。
充滿活力的是朝氣蓬勃、熱情奔放、勇于創新的工作和學習。《打開智慧之門》一文中就通過幾個真實的例子來告訴我們要努力創新,例子中的人就是能在生活中多看、多想、多做。所以他們才能有如此成就。
《紅領巾成了小參謀》一文中也提到了我們要有創新意識,要能在快速發展的今天努力創造,并向他人發表自己的意見,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出色。
安定有序就是保持安定的秩序,遵守紀律,避免混亂。就像書中《直選村委會》這個故事中所說的那樣,每一位公民都要行使自己應有的權力,積極參與到村委會的建設中去。
為了與自然和諧相處,我們應該珍惜資源,節約資源,反對浪費。我們應該愛護環境,保護自然,把自然界的一切都當作朋友。不能像《還鯨一個寧靜的家園》中那些少數國家那樣,無視法律,在聯合國公然禁止的情況下仍然進行撲鯨活動。對自然、對地球生態都具有著嚴重的威脅。
朋友,你可曾想到:
——當在那“伸手不見五指”的夜晚,在那茫茫的征途上,人們苦苦探索而始終辨別不到方向的時候,可以使你在黑暗中經過它那微小的光亮可以使你看到希望,會使你“絕路逢生”、“柳暗花明”。燭光就是方向,就是向導,就是通向你理想彼岸的坐標。
——當“heppy birthday to you”的歡快歌聲響起的時候,在燭光融融的映照下,人們臉上掛著激動的淚花,燭光給我們帶來的是溫馨的祝福,是甜美的微笑,是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人們可進一步地想到曾想到:
——當燭光給人們帶來光明,給人們帶來歡笑,帶來希望的時候,它卻是以燃燒自身的“軀體”為代價的,這種犧牲自我的勇氣,這種“燃燒自己而照亮別人”的精神正是燭光的高貴品質所在,也是千百年來人們所贊美和歌頌的主題。
面對閃爍的紅燭,我想了很多,但我首先想到的是老師。燭光精神不正是我們周圍老師真實行為的反映嗎?多少次,老師因為給我們批改作業而孜孜不倦地伏案到天明;多少次,因為為我們認真地備課而主動地放棄了休息的時間;多少次,因為操勞過度而住進了醫院;多少次,您為了為了給掉隊的學生補課而忍痛丟下家中嗷嗷待哺的孩子;多少次,因為送生病的學生而忘記了家中的病人也需要照顧;又有多少次,親愛的老師,你們站在講臺上辛勤培育了一代又一代的新世紀的花朵,但自己卻毫無苛求、不圖任何回報。講臺催老了你們的歲月,粉筆染白了你們的濃黑的頭發,但你們卻無怨無悔、矢志不改,耕耘講臺,一刻不輟。
你們這種甘為人梯、無私奉獻的精神就如燭光一般,甘心燃燒自己來照亮別人,用自己的付出而換來一批批學生“青出于藍而勝于藍”。有人把老師比作辛勤的園丁,我說老師更像春蠶,更像蠟燭,正像唐朝詩人李商隱說過的“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p>
“老師”雖說只是一個職業的稱謂, 而在現實中,老師的職業行為幾乎成了他們的生活的全部。他們是以犧牲自我,來換得他們的學生茁壯成長的,他們心系學生,情傾講壇,把學生的喜怒哀樂真實的寫在自己的臉譜上。他們是老師,但更像父母有時比父母更愛慈善,更深刻,更感人。
老師的愛是初春里溫暖的陽光,柔情地播灑著知識的種子,于是,知識的園地里便春意盎然,嫣紫姹紅 ;老師的愛是盛夏里茂密的綠蔭,無聲的遮蔽著潺溪里的每一泓水流,于是,潺潺的溪水順暢地流入知識的海洋;老師的愛是秋天里一片片紅葉,于是便迎來滿園秋色,碩果累累壓枝頭;老師的愛是冬天里的一縷梅香,瑞雪嚴寒,笑傲自開,教我們不畏困難,樹立信心,戰勝險阻,勇往直前。
讀完這本書,我明白了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是遙遠的,但并不遙遠。只要我們齊心協力,勇于創新,民主守法,公平正義,誠信友愛,愛護環境,安定有序,這一目標的實現就不會遙遠。因此,如果我們努力學習,我們將能構建設一個和諧社會!
事實上,像蠟燭那樣“燃燒自己,照亮別人”的人和事有許許多多,枚不勝舉。老師就是蠟燭這種高貴品質和高風亮節的典范。我想,如果我們大家每一個人都能來像蠟燭那樣,勇于犧牲、甘愿付出,那么世界不就變成美好人間了嗎?
愿世界上默默無聞、無私奉獻的人多起來吧!那么,我們生活的這個大家庭里將變成“光明的世界、美麗的世界、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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