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的合同|勞務派遣的合同(實用16篇)
發表時間:2019-03-08勞務派遣的合同(實用16篇)。
勞務派遣的合同 (一)
甲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事宜達成本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總則
第一條勞務派遣關系
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建立勞務關系;甲方與派遣員工的關系為有償使用關系;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派遣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第三條派遣人數、崗位和期限
(一)本協議簽訂時,由乙方派往甲方的派遣員工共_____人。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派遣員工數量變更的,以實際人員數量為準。
(二)乙方根據甲方需求,派遣員工到甲方從事_____工作。
(三)派遣人員的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崗位等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四)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用工條件乙方給甲方派遣的員工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基本要求
學歷:
年齡:
性別:
工作經驗:
(二)技能要求:
(三)其它:
第五條用工規則
(一)乙方派遣員工應符合甲方的用工條件,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忠于職守,誠實守信,作風正派,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積極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項任務。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被派遣員工辦理錄用備案、勞動合同簽訂等各項用工手續。處理涉及被派遣員工勞動關系的有關事宜,負責建立、接轉被派遣員工檔案。
(二)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措施及符合國家標準的衛生和安全條件,并提供派遣員工工作所必須的設備(工具)。
(三)乙方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實行同工同酬、同福利,派遣員工與甲方員工在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履行勞動義務上一律平等。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乙方應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并為派遣員工按時、足額繳納國家規定的各項保險,辦理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各項保險的申報、申領、保險關系轉移、理賠等相關手續,乙方應保證被派遣員工到達甲方時社會保險關系清楚。派遣員工的工作內容若有變動,甲方應該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四)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內的福利待遇按甲方的相關制度及管理辦法執行;派遣員工的升職條件、服務范圍、工作職責、工作地點等由甲方確定。
(五)派遣員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六)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執行________工作制,超時加班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報酬。
(七)乙方派遣員工簽訂不少于兩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轉正后工資標準不得低于________元/月。
(八)乙方應派專人協調甲方與派遣員工之間的關系,負責派遣員工的日常管理,處理勞動爭議及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二、勞務費用結算
第六條勞務費用構成
按本協議約定實施勞務派遣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的構成及標準如下:
(一)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
按照甲方績效考核制度發放,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報酬清單。
(二)社會保險費
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社會保險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費用,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國家和________市地方規定進行計算。
(三)住房公積金
甲方分月按________市住房公積金繳費規定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的住房公積金,其繳費數額由乙方按甲方確定的比例進行計算。
(四)派遣服務費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費,派遣服務費按每名派遣員工每月______元的標準支付。
(五)其它費用
如檔案保管費、體檢費、旅游費、書報費、商業保險費、員工福利等除派遣服務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單獨支付。
第七條結算規則
(一)每月費用結算日為________日;勞務費用支付日為________日前。
(二)費用結算期: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勞務派遣費用,一個日歷月份為一個勞務派遣費用結算期,即:從每個月的1日起至月末的最后一日止。
(三)派遣員工勞動報酬的結算:根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勞動報酬清單結算。
(四)社會保險費的結算: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________市社會保險規定結算社保費用,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當月,甲方照常支付社會保險費用。除派遣員工個人原因外,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間晚于終止社會保險參保時限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會保險費用。
(五)住房公積金結算: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將人員增減情況通知乙方,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增加或停繳手續。依據甲方確定的繳費比例結算住房公積金。
(六)派遣服務費的結算:不足一個月按日計算,全月按21.75個工作日計算。
(七)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甲方確定的數額進行結算。
(八)在費用結算日之后發生的一切變動在下月進行結算和支付。
(九)乙方銀行賬戶
企業名稱:
開戶行:
賬號:
第八條費用結算方法
(一)甲方每月________日前根據乙方派遣員工實際完成工作量、考勤資料及勞動紀律等情況向乙方提供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清單,每月________日前乙方給甲方出具所有勞務費結算清單,經雙方確認無誤后,乙方開具發票,每月________日(費用支付日)甲方將上月勞務費用打入乙方賬戶。
(二)乙方須在每月________日按時足額將上月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發放到派遣員工的工資卡內。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提前發放,特殊情況可適當順延,但不得超過2個工作日。
三、勞務派遣工作程序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程序進行勞務派遣
(一)提供錄用人員名單甲方將錄用人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等信息提供給乙方。
(二)體檢。乙方通知并組織錄用人員到甲方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乙方給甲方出具《派遣員工接收函》并附上體檢報告,與甲方商洽是否同意接受體檢合格人員派往甲方工作。
(四)甲方在《派遣員工確認表》上蓋章,作為甲方接受派遣員工及結算勞務費用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依據。
(五)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乙方及時通知體檢合格并由甲方同意派遣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按甲方要求及時將乙方雇用的員工派遣至甲方工作。
(六)甲方憑以下相關資料接收派遣員工:
1、乙方出具的派遣用工通知單。
2、派遣員工身份證原件。
3、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七)由乙方對派遣員工實施勞務派遣的日常管理,甲方對派遣員工實施用工管理。
四、派遣員工的退回
第十條對于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有下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退回乙方且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甲方以第(一)、(二)、(三)條所述情形為由退回乙方派遣員工,須提供相應證據。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派遣員工用工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治安處罰、勞動教養等嚴厲行政處罰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從事兼職工作,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影響的;
(六)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七)不勝任工作的;
(八)在甲方工作期間連續或累計缺勤一個月及以上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節育假、帶薪年休假不計入缺勤期);
(九)派遣期未滿,派遣員工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的。
第十一條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需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派遣員工一個月工資,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相關規定一次性支付經濟賠償金后,甲方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乙方與派遣員工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因破產、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將乙方派遣員工退回,或者終止本協議的。
第十二條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甲方在本條相應的情形消失時并按《勞動合同法》等法規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病、因工負傷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后,可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
(一)甲方非因本協議中第十條規定的情形退派遣員工;
(二)乙方與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期滿,甲方不再接受勞務派遣的;
(三)甲方由于調整生產、變更組織結構等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五、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的標準足額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不得克扣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占用,挪用甲方撥付給乙方用于支付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購買社會和商業保險的經費。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信息,均負有保密的義務。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報價、協議文本、員工的基本信息、以及雙方其他業務往來文件。
第十六條甲方給乙方應提供一份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規章制度,并以此對乙方派遣員工進行用工管理。
第十七條甲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崗前業務及技能培訓。甲方若出資對派遣員工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八條因乙方派遣員工的個人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給甲方的信譽、形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追究當事者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乙方有義務協助追償。
第十九條甲方不得將乙方派遣員工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單位,不得向派遣員工收取費用。
第二十條乙方派出的派遣員工因故停止在甲方從事勞務工作或與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在該派遣員工提交了已向甲方交接工作的書面手續后方能為其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的日期,提前________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征求是否續用。甲方在收到乙方關于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日期的通知后,應在派遣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_天,以書面的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續用。
第二十二條乙方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等事故及不可預測的人身傷害或生病、病逝等,甲方應積極組織救治、及時通知乙方,并將相應資料移交乙方,由乙方按國家和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的有關政策,在規定的期限內為派遣員工辦理醫療費用報銷、工傷事故申報、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等相關事宜。涉及應由單位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的標準承擔支付責任。派遣員工工傷醫療期間及因病、非工傷規定的醫療期間,乙方應支付給派遣員工的工資待遇由甲方按“勞務報酬標準”承擔。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期限內每逢一個新的年度,甲方向乙方支付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標準,應按照________市當地政府頒布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的調整。乙方應在當地政府公布新標準后,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據此調整保險費的數額。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根據物價上漲情況及經濟總體狀況,共同商量派遣服務費的增減。
六、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當派遣員工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補償和賠償責任:
(一)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向派遣員工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不予乙方結算或不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而導致乙方未能依法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
(三)未及時向乙方支付派遣員工工資費用,導致乙方不能及時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派遣員工權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員工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派遣員工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無乙方認定的正當理由而延遲(包括全部或部分勞務費付款延遲)向乙方付款時,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乙方有權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撤回員工。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所拖欠的勞務費、員工剩余聘用期限的工資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一)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派遣員工;
(二)克扣勞務人員薪酬福利,影響到甲方生產經營工作的;
(三)對甲方的派遣員工同時又安排其它公司工作的;
(四)在派遣期間擅自將派遣員工從甲方抽走的。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所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引起的相關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因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而產生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全部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若有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和妥善處理派遣員工利益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本協議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三十條甲方與派遣員工發生勞務爭議或糾紛,應先由甲方與派遣員工協商;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由甲方、乙方、派遣員工三方協商;如果三方協商不成,乙方負責處理與勞動、司法等部門的相關事宜。
八、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三十一條協議變更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根據變化后的情況進行協商和變更本協議的相關約定。
第三十二條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自然終止。如協議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均未以書面形式提出不予續簽的意見,則視為本協議自動續簽年。
(二)當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和責任或服務質量較差,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三)當甲方嚴重違反國家政府有關勞動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進行生產,經乙方提出后拒不改正時或當甲方向乙方付款延遲時間超過一個月,在乙方提出支付要求后一個月內,甲方仍未履行支付義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當終止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付清所欠的勞務費用及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所欠款項全部劃入乙方賬戶后方可終止。
九、其他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勞務派遣可以轉正嗎
現行法律對此沒有對勞務派遣工作出相關規定,能否轉正只得依據用工單位的公司制度而決定。因為勞務派遣工是與原用人單位的簽訂的勞動合同,與現用工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而如果要轉正就必須要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后才可能轉正。
三、勞務派遣工對崗位有什么區別
勞務派遣不是正式的,和你簽合同的是勞務派遣公司,崗位機動性大,隨時有被換的可能。
勞務派遣的合同 (二)
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若發生本章節規定的提前協商情形解除與終止的,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選擇作分流處理,甲乙雙方按以下流程辦理派遣員工的后續工作:1. 乙方承擔對派遣員工勞動關系變更的説明工作,以征詢意見表的形式統計員工意愿。2. 對于愿意繼續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與其辦理勞動關系終止手續,轉入甲方。3. 不愿意留在甲方工作的由乙方帶回重新推薦安置就業。
勞務派遣的合同 (三)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勞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托乙方進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見附件)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于每月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日期:
勞務派遣的合同 (四)
甲方為乙方的派遣人員提供免費住宿,按實際出勤給予10元/人/工作日的伙食補貼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將該伙食補貼支付給派遣人員。因派遣員工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照甲方規章制度開具警告信,并有權按照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曠工1天或開具警告信一封的,支付 50元違約金;曠工2天或開具警告信兩封,支付 100元違約金,曠工3天或者自離或開具警告信三封,支付200元違約金。
勞務派遣的合同 (五)
公司:貴公司派遣員工 在我公司服務期間,因原因。依據《勞務派遣合同》第 條規定,我公司現將該員工退回貴公司,請貴公司盡快辦理該員工相關離職手續和處理善后工作,并及時補充相關人員。特此通知(公司蓋章)二○一年 月 日附件三勞務派遣單甲方瑞聲光電科技(常州)有限公司(AAC)乙方XXX勞務派遣公司派遣期限派遣人數派遣崗位工資甲方按照綜合15元/H/人結算工資,該工資項目包括派遣人員正常及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福利以及社保費用、其他費用等全部應付乙方費用。其他路費補助:乙方派遣的人員在甲方實際工作滿十五天的,可根據有效票據報銷不超過200元/人的路費;伙食補助:甲方為乙方的派遣人員提供免費住宿,按實際出勤給予10元/人/工作日的伙食補貼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將該伙食補貼支付給派遣人員。因派遣員工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照甲方規章制度開具警告信,并有權按照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曠工1天或開具警告信一封的,支付 50元違約金;曠工2天或開具警告信兩封,支付 100元違約金,曠工3天或者自離或開具警告信三封,支付200元違約金。簽字蓋章
勞務派遣的合同 (六)
甲 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 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 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 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 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后 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 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 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的合同 (七)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址:聯系電話:
乙方(實際雇主)
地址:聯系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及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的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乙方就業需要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服務。(乙方要求的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派遣給乙方的勞動者為甲方員工,甲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工資,辦理各種保險福利及其他相關事宜。
三.人工費用的結算和支付:
1、人工成本的構成:
(1)勞動者工資(基本人工成本、考核人工成本)(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的勞動管理費:每人每月人民幣;
(3)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人民幣;
(4)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的社會保障費:每人每月人民幣(根據社保局實際年度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的農業保險費:每人每月人民幣(根據社保局實際年度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發生和應付的人工費用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并提供各種人工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動者的工資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對于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向乙方出具正式的勞務費用發票..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就業需要,在本協議簽訂后的日內,派遣已達到法定就業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動者到乙方工作,甲方在日內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發生并應支付的相關人工費用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后,甲方將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并支付相關保險費用(應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稅費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安排,指派專人協助乙方進行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工作調動和勞動考核,遵守乙方制定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分配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派遣勞務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管理,并能以各種形式了解乙方對派遣勞務人員的使用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和職業道德培訓,并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體檢和崗前培訓。只有取得體檢和崗前培訓合格證的人才可以送到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用工、退費和退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爭議和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而終止勞動服務的事宜..
8.遇工傷、職業病、死亡等。勞務派遣人員在為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應及時通知并配合甲方處理。甲方應負責相應的費用和辦理手續& hellip& hellip
9.乙方違反本協議,拖欠應支付的勞務費用,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甲方可依法與乙方協商,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根據實際損失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雙方或相關機構確認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追償。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時,必須明確告知勞務的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等。
2.乙方應為勞動者提供基本的'工作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乙方應協助甲方處理因工作造成的工傷或第三方傷害(經相關部門確認)。
3.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與本協議相關的人工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進行全面的勞動考核,如考勤、獎懲等。,對勞務派遣人員按照制定的管理規章制度進行管理,乙方可以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支付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及相關保險費的繳納情況等。乙方可依法與甲方協商要求改正,甲方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乙方對派遣員工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勞動者加班費或者給予休假。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將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遣返、返還給甲方。如有涉及經濟處罰或賠償的問題,甲方有責任按照乙方的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理,并返還給乙方..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人民幣元以上損失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派遣勞動者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被派遣勞動者患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由乙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七)被派遣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者崗位調整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條第七條第(一)項至第(五)項的規定,乙方將派遣的勞務人員遣返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相關書面材料或經相關部門確認的材料進行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 (6)(7)條的規定,如果乙方將派遣的勞務人員遣返甲方,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在本協議期間不得任意遣返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其他商定事項:
1.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客觀原因,確需減少用工或無法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確定乙方需要減少用工或無法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本協議相關內容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以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3.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有必要修改或補充的,雙方應協商處理。
4.若甲方派遣至乙方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錄用條件,乙方將其遣返的,甲方應賠償乙方被遣返人員支付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格證書費、勞動管理費及相關保險費用。
5.因甲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動力,甲方應支付用工手續相關費用,并在提前支付后向乙方收取。
6.如甲方需要乙方決定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的重要事項,須經乙方同意方可實施..
7.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是否因客觀情況變化或在本協議到期前繼續履行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的“崗位人才需求表”和人工成本結算明細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達成補充協議。本補充協議如與本協議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的合同 (八)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就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的具體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書約定如下:
第一條 用工單位
因工作需要,乙方到[ ](以下簡稱"用工單位")工作。
第二條 派遣期限
根據工作需要,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單位的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工作崗位
乙方在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為[ ]。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被派遣在用工單位期間的月工資執行用工單位薪資管理辦法,由甲方以人民幣支付,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每月月工資待遇不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用工單位按照國家和陜西省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費用應由用工單位和乙方承擔,甲方代為繳納。
第六條 乙方承諾
乙方理解并承諾:其已經在本協議簽署前仔細閱讀了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其理解并完全同意前述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并且愿意在派遣期限內遵守用工單位的前述各項規章制度,并應誠信地履行與用工單位所簽訂的任何協議或約定,包括但不限于培訓服務期協議、保密(競業限制)協議等。
乙方理解并同意:無論因何原因,一旦被用工單位退回,乙方應在接到退回或撤回的通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到甲方報到;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并且完全理解并同意甲方的規章制度,愿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逾期未報到的,甲方有權另行通知乙方的最后報到期限,在乙方實際報到前屬于曠工;甲、乙雙方完全理解并同意特此約定,乙方在最后報到期限仍未報到的,屬于嚴重違紀、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即行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退工手續。
第七條 乙方聲明
乙方理解并同意,派遣期限內,所有用人單位的義務應由且已經由用工單位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告知義務等;乙方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知曉甲方和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中應被告知的內容;并且已經知曉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第八條 其他
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合同專用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的合同 (九)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于每月 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三)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后,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五)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并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二)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三)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四)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必要情況下,經雙方協商,乙方可向甲方派遣固定管理人員,以加強對勞務人員的管理;
六、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勞務派遣的合同 (十)
甲方: 地址: 郵編: 乙方: 地址: 郵編: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派遣船員服務于甲方“ ”輪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確認按下列條款履行本合同。
一、船員配備
(一) 乙方派遣的船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按交通運輸部JT20xx-93《海船船員體檢要求》的標準體檢合格; 2. 符合STCW78/95公約中關于船員有效證書和安全值班的要求; 3. 持有主管當局規定的適合從事遠洋運輸業務相應的各種有效證件; 4. 所有船員均須具備甲方認可的海上任職資歷,并能勝任甲方船舶的工作要求;
5. 接船船長、輪機長、大副、電機員必須具有新造散貨船接船經驗,其他重要職務船員(水手長、機匠長以上)原則上應具有同樣經驗;必須保證至少兩名駕駛員持有效GMDSS操作員證書;機匠或水手中至少保證有一名持有效焊工證且能熟練操作的兼職銅匠。
(二)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保證所有與派遣船員任職有關的證書有效、齊全、真實、合法。
(三)甲方將實施相對固定的船員板塊管理。甲、乙雙方共同研究確定板塊內船員,已確定人員原則上只在板塊內進行調換。
(四)甲方應與船員及時簽署雇傭協議,乙方派遣船員的派遣期限具體根據甲方與船員之間的雇傭協議確定。
二、船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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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船舶主要技術資料》,并確保該船已經有權檢驗機構及相關主管機構認定處于正常適航狀態,懸掛 國國旗。
(二)甲方要對船員進行SMS培訓。乙方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計劃,分期分批派員到船,盡快熟悉本船的技術特點,按照計劃完成接船任務。
(三) 乙方派到甲方船上任職的船長或大副須有經過ISPS規則培訓的證書和相關記錄。且在甲方船上任職期間,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管理體系文件、船舶保安計劃等相關規定管理船舶、人員及貨物等。
(四) 乙方所派船員應按甲方規定對設備進行操作和維護,發現不符合規定的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委托公司報告并報送甲方。甲方應為乙方所派船員在船開展維修保養提供必要的條件。
三、船員調配管理
(一) 乙方應按雙方商定的現有在船和后備船員作為甲方接受乙方派遣船員的基礎。在船船員職務提升,需憑船舶推薦信,經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后可接任高一級職務。上述船員需調整時,經雙方協商,由甲方在乙方船員中挑選合適船員作替補;若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適當調整板塊骨干船員,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二) 船員調配程序采取填表預配和審核的辦法。乙方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將預派的和預公休的船員名單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審核,若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調整意見,乙方應根據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的建議及時調整配員,并經甲方同意。
(三) 船員應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要求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在國內港口(不含港、澳、臺地區)上船交接班,避免發生因調配疏忽造成船員未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接班。若因船期發生變化或改靠它港,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根據實際情況指示船員返家或留駐某地待命或趕赴它港上船,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標準按甲方規定執行。
(四) 船舶增減人員或定編發生變化需經甲方同意。若船員漏船,乙方應盡快補員,以確保正常營運。
(五) 船員在船服務期內,因病、傷、殘、亡等原因需要更換時,須經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同意并改派與合同簽定時雙方確認的同等素質船員,所發生更換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船員管理和教育
(一) 船員派出前的管理教育工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加強對船員派出前的教育及派出后的跟蹤管理。對抵國內港口的甲方船舶,乙方應適當派員上船了解情況,及時處理船員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并做好船員的思想工作。
(二)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應被視為甲方雇員,在船應服從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管理,嚴格執行甲方建立的安全檢查管理體系的相關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消極怠工或拒絕工作,影響正常營運。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權派員上船檢查船員在安全生產、維修保養及遵紀守法等各方面的工作;有權按其體系文件規定對船員的職責履行情況、業務技術能力等進行檢查、考核和跟蹤指導。
(三) 乙方船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船員如有違紀違規者,甲方或船長應提出事實根據,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后通知乙方, 甲乙雙方及時磋商尋求一致的調整解決辦法。
(四) 乙方船員因倒賣、吸毒、販毒、賭博等及其他違反港口法規而被罰款,責任和費用均由船員本人負責。
(五) 甲乙雙方賦予船舶領導充分的船員管理權限,支持其工作。船舶領導應以身作則、認真負責、大膽管理、監督落實船員的崗位職責,不得放棄管理責任。
(六)甲乙雙方應加強聯系,交換意見,及時通報船舶動態和船員管理情況,全面了解船員思想情況,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船員管理工作。
五、船員的各種保險和勞動保護
(一)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的勞動保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棉衣、雨衣、雨鞋、工作手套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負責發放。勞保用品的使用管理應遵守其有關規定。
(二) 乙方船員在船服務期內,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應負責為乙方船員向保險機構投保。
(三) 乙方船員在船工作期間,發生傷、病、殘、亡,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負責向保險機構索賠。從保險機構得到的傷、亡賠償金(包括事故處理費及相關善后處理費用),需扣除甲方代墊的相關費用。如乙方船員所得理賠額高于現行有效的中國及事故發生地國家相關法規及司法解釋規定的理賠標準,則甲方或甲
方委托公司不再承擔經濟及社會責任。
六、船舶航行區域
如船舶即將進入或已經進入保險人規定的戰爭或戰爭危險區域、高危傳染病疫區時,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應為船員投保特別險并應盡快通知乙方和船員,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教育和說服船員服從調度。
七、合同的終止和仲裁及修改或補充
(一)若因不可抗力而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有責任協助乙方將船員安全遣返。
(二)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解約的,應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另一方。
(三)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雙方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的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 年。期滿前3個月雙方均未提出終止本合同的,合同期再自動順延 年,以此類推。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根據具體配員情況另行商定并自首批船員登船之日起計算。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華洋海事中心 代表: 代表:
(簽章) (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的合同 (十一)
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名稱: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共識,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固定期限形式確定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為乙方配置保安人員 名,從事保安門衛工作。
第三條:甲方保安員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嚴守相應的法規制度,以崗位質量標準要求完成工作。
三、保安費的計算,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付甲方保安服務費按每人每月計人民幣 元,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預付全年(含保安人員保險等一切費用)。
第五條:甲方隊員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甲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乙方應依法支付甲方相應工資報酬。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六條: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甲方派駐保安員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及住宿。
第七條:甲方保安員有權拒絕乙方的違章指揮。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甲方保安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甲方保安員依法享受同本單位員工標準一致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辭退甲方保安人員的;甲方無正當理由撤回保安人員的,均按合同剩余履行時間的30%保安費支付對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的合同 (十二)
勞務派遣單位(甲方):
住址:
用工接收單位(乙方):
地址:
根據民法、經濟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動者為乙方提供勞動的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勞務期限
本合同的勞務期限為:_________月,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雙方應在協議期滿前日協商辦理續延或者終止手續。
二、派遣情況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員數量、從事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_________(人數)到乙方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派遣_________(人數)到乙方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派遣_________(人數)到乙方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_______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天。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員工規章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務報酬
1、甲方與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勞動者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工資發放形式為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2、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被派遣勞動者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_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3、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工資調整。
4、甲乙雙方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任何費用。
五、勞動條件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4、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六、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照合同的規定提供符合條件的勞動者。
(2)甲方應按照合同的規定給被派遣勞動者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卡。
2、乙方義務
(1)乙方應保證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條件與本單位同崗位職工的條件一樣。
(2)乙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七、合同的履行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按照本協議和勞務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被派遣勞動者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被派遣勞動者協商續延工作期限。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義務,致使被派遣勞動者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違約條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或者因被派遣勞動者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者履行本合同會有瑕疵的,給任何一方造成的損失,責任方均應賠償。
九、附則
1、、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_______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2、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3、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以向勞務派遣地人民法院起訴。若因被派遣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勞務派遣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勞務派遣地: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的合同 (十三)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托乙方進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于每月 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后,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8.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1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11.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并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2.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
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10.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準并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后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 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 % 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月 日前將2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 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睢寧縣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的合同 (十四)
公司:貴公司派遣員工 在我公司服務期間,因原因。依據《勞務派遣合同》第 條規定,我公司現將該員工退回貴公司,請貴公司盡快辦理該員工相關離職手續和處理善后工作,并及時補充相關人員。特此通知(公司蓋章)二○一年 月 日簽收:----------------------------------------------------------------
勞務派遣的合同 (十五)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派遣其合同制員工(以下簡稱勞務人員)至乙方工作之有關事宜,在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勞務派遣的合同 (十六)
保安派遣勞務合同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勞動合同,適用于雇主通過派遣公司雇傭保安人員的情況。該合同旨在明確雇傭關系、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和雙方的權益和義務等方面的規定,以保障保安人員的權益和確保雇主得到合格的保安服務。
一、雇傭關系的明確
在保安派遣勞務合同中,明確規定雇傭關系為派遣關系。派遣公司作為雇主與保安人員建立勞動關系,而派遣公司與雇主之間建立合作關系。這種明確的雇傭關系保證了雙方在勞動法律關系上的權益和義務。
二、工作內容的具體規定
保安派遣勞務合同必須明確規定保安人員的工作內容和職責。這些內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巡邏、安檢、維護治安秩序、控制出入等工作。通過明確規定工作內容,保安人員可以清楚知道自己的職責和任務,從而更好地履行工作職責。
三、勞動條件的規定
保安派遣勞務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勞動條件,包括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方面。工作時間可能需要根據雇主的需求進行靈活調整,但必須符合勞動法律規定;休息制度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工資福利應當根據勞動力市場的供求關系進行公平合理的確定;社會保險應當依法繳納,保障保安人員的權益。
四、權益和義務的平衡
保安派遣勞務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雙方的權益和義務,并平衡雙方的權益。保安人員應當履行職責,保證服務質量,并遵守公司規章制度;雇主應當支付工資、提供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培訓等。通過明確規定權益和義務,雙方可以更好地履行合同約定,實現勞動關系的穩定和和諧發展。
五、合同的有效期和解除方式
保安派遣勞務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合同的有效期和解除方式。有效期可以根據雇主的需要進行靈活調整,但不得超過勞動法規定的上限;解除方式應當符合勞動法律規定,保護雙方的權益。合同解除時,雙方必須履行協商解決的原則,確保解除過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總之,保安派遣勞務合同作為一種特殊形式的勞動合同,旨在明確保安人員和雇主之間的權益和義務,確保服務質量和勞動關系的穩定和諧。該合同的制定和執行將對保安行業的發展,以及保安人員和雇主的權益保護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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